肉牛合作養殖協議(精選3篇)
肉牛合作養殖協議 篇1
肉牛合作養殖協議
甲方: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濱州市創智博天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證號: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及時間
1. 合作內容:甲方向乙方提供渤海黑牛50頭,雙方合作養殖,通過肉牛出欄銷售和會員領養獲得共同收益。
2. 養殖時間:自甲方將牛運達乙方牧場,并實際進入喂養操作之日起,至兩年后雙方協商確定終止養殖或延續合作。
第二條 合作方式及地點
1. 合作方式:甲方選擇不同體重和育齡的健康渤海黑牛,無償放置到乙方的牧場,由乙方無償提供養殖設施和喂養進行喂養,并作為農莊觀光和會員領養項目。
2.甲方派遣技術人員到農莊指導肉牛養殖,并全權承擔養殖場防疫及安全平穩運行的責任;乙方負責全力支援該合作項目的經營管理,并利用其經濟能力及銷售信息輔助養殖場的發展。
3. 養殖地點:濱城區梁才辦事處東劉村“一綠農莊”。
第三條 收益分配
1.在該協議有效期內,肉牛合作養殖的肉牛出欄完成銷售之后,按以下約定進行收益分配:即肉牛銷售利潤總額減去甲方前期投資和乙方喂養投資后(以實際運行過程中甲乙雙方投資具體數目為準。),對肉牛養殖合作凈利潤按照五五分配比例進行分成。
2.如合同終止或不能出欄屠宰,甲方收回所剩活牛,并補償乙方當年的喂養成本。
3.合同期間如有旅游觀光和會員領養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 責任約定
1. 肉牛合作養殖場產權、建設使用權在乙方;肉牛的產權歸甲方。
2. 養殖場升級建設或確立商業產權或進行擴容擴大情況下,乙方具備優先權、決策權。
3. 雙方堅持以優勢互補、共享成果、共擔風險的原則進行合作養殖。
4. 如果出現重大疫情,政府對疫區進行封鎖或重大自然災害、戰爭、國家政策改變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市場嚴重萎縮,銷售無法進行,本合同可協商終止,互不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損失。
第五條 爭議及公證
1.甲乙雙方本合作協議基于友好協商原則,在見證人監督之下,對所有爭議進行友好協商,協調解決。其他非協商爭議參照有關法律法規通過仲裁與法律機構進行裁決。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 方:(簽字蓋章) 乙 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見證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肉牛合作養殖協議 篇2
甲方:
地址:
身份證號: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雙方經協商一致,本著風險共擔,利益共贏的原則,就下列事宜達成協議:
一、合作事項
雙方達成養殖生產合作協議,自愿簽訂本協議書。甲方提供養殖資金;乙方聘請養殖工人、獸醫及置辦養殖所需物品設施、種苗,負責養殖生產、銷售。
二、雙方權利義務
1、雙方協商確定,甲方先期投資___________元,用作啟動資金,乙方進行實際操作并把資金詳細用處報知甲方。
2、運行后,乙方每晚把養殖場內情況及資金出處報知甲方。
三、違約責任
甲方如果半途而廢,其先期投入作廢,不予退還;乙方如果中途退出,要賠償甲方所有先期投入資金。
四、事務執行
具體養殖操作由乙方執行或由甲方派一人來場協助乙方執行。年底扣除實際的開銷,剩余的利潤部分,由甲、乙雙方_______分成。
五、養殖經費、利潤支付方式
雙方協商或者打入對方銀行賬戶,甲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甲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_____;乙方銀行賬號: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方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____________方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他
1、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各________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商不成的,按照第六條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甲方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人(簽字):
聯系方式: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肉牛合作養殖協議 篇3
甲方:
身份證:
電話:
乙方:
身份證:
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養豬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甲乙雙方合作養豬項目,總投資為___________萬元,甲乙雙方以人民幣各出資___________萬元整。
二、在合伙期間合伙人出資的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分割。合伙終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三、本合作期限為___________年。始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四、銷售利潤
甲乙雙方各按_______%的比例分配。
五、違約責任
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合同期未滿或違反本協議條款,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按豬回收價_________倍的錢。
2、乙方遵守甲方的標準技術養殖流程,禁止添加任何藥物、生長素等,甲方將定期不定期的進行檢測,甲方將對乙方進行信用等級評估、資金信貸制裁、降低收購價、進行罰款、拒絕回收、終止合作,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六、爭議解決
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_____》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沖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30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修改、變更、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后,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
甲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地址: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