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精選18篇)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買賣協議
協議編號:_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成交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須向乙方提交____________平方米的購房計劃。
三、房屋交付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雙方協商房屋單價一次包定。
五、乙方代收煤氣管道費每戶____________元,電視天線費每戶____________元。
六、預購付款結算辦法
1.簽訂協議時,甲方必須向乙方交納購房定金。甲方不履行協議,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協議,應當雙倍返還甲方定金。協議履行完定金可抵作購房價款。
2.自簽訂協議后,甲方應在10日內預付第一次購房價款。工程主體完工后預付第二次購房價款。工程竣工移交時結清購房價款。
甲方逾期付款,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滯納金。
七、乙方如因計劃、設計變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協議,應提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另行安排房屋,甲方亦可解除協議。乙方在___日內返還預收房款,不計利息。
八、本協議自雙方單位蓋章、法定代表人簽章、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鑒證后正式生效,至乙方給甲方鑰匙之日起失效。
九、從交付房屋鑰匙之日起,在十二個月內發現因施工質量影響生產、生活的,由乙方在限期內負責維修。
十、產權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協議擔保書,作為本協議附件。
十二、解決協議糾紛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協議正本二份,副本_______份。
十四、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甲方(買方):_____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意見:__________________
鑒(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買賣協議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2
目 錄
說明
專業術語解釋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項
說 明
1.本合同文本為示范文本,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內,結合實際情況調整合同相應內容。
2.簽訂本合同前,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出示有關權屬證書或證明文件。
3.出賣人應當就合同重大事項對買受人盡到提示義務。買受人應當審慎簽訂合同,在簽訂本合同前,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審閱其中具有選擇性、補充性、修改性的內容,注意防范潛在的市場風險和交易風險。
4.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位填寫內容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當事人應當協商確定。中選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時,應當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5.出賣人與買受人可以針對本合同文本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內容,根據所售項目的具體情況在相關條款后的空白行中進行補充約定,也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6.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數,并在簽訂合同時認真核對,以確保各份合同內容一致;在任何情況下,出賣人和買受人都應當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專業術語解釋
1.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規定直接取得代理權的人。
3.套內建筑面積: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內建筑面積,由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套內陽臺建筑面積三部分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積:是指房屋外墻(柱)勒腳以上各層的外圍水平投影面積,包括陽臺、挑廊、地下室、室外樓梯等,且具備有上蓋,結構牢固,層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6.民用建筑節能:是指在保證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內熱環境質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過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動。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商業、服務業、教育、衛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記:是指房屋登記機構依法將房屋權利和其他應當記載的事項在房屋登記簿上予以記載的行為。
8.所有權轉移登記:是指商品房所有權從出賣人轉移至買受人所辦理的登記類型。
9.房屋登記機構:是指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或者其設置的負責房屋登記工作的機構。
10.分割拆零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成套的商品住宅分割為數部分分別出售給買受人的銷售方式。
11.返本銷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定期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的方式銷售商品房的行為。
(現 售)
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售其開發建設的房屋,雙方當事人應當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誠實信用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商品房買賣相關內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一章 合同當事人
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性別: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相應增加)
第二章 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 】方式取得坐落
于 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 】為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為 ,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 年 月 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銷售依據
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房屋所有權證》】,【備案號】【《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 ,【備案機構】【房屋登記機構】為: 。
第三條 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體結構為 ,建筑總層數為 層,其中地上 層,地下 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 【幢】【座】【 】
單元 層 號。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 ,其實測建筑面積 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共有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 米,有個 陽臺,其中 個陽臺為封閉式, 個陽臺為非封閉式。陽臺是否封閉以規劃設計文件為準。
第四條 抵押情況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
抵押人: ,抵押權人: ,
抵押登記機構: ,抵押登記日期: ,
債務履行期限: 。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三。
第五條 租賃情況
該商品房的租賃情況為【出租】【未出租】。
出賣人已將該商品房出租,【買受人為該商品房承租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出賣人與買受人經協商一致,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至租賃期限屆滿期間的房屋收益歸【出賣人】【買受人】所有。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見附件四。
第六條 房屋權利狀況承諾
1.出賣人對該商品房享有合法權利;
2.該商品房沒有出售給除本合同買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轉讓的情況;
如該商品房權利狀況與上述情況不符,導致不能完成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
第三章 商品房價款
第七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照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2.按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 (幣種)
元,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3.按照套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4.按照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種) 元(大寫 元整)。
第八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 (幣種)
元(大寫 元),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 】時【抵作】【 】商品房價款。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
寫: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
余款 (幣種)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4.其他方式:
(三)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 ,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九條 逾期付款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買受人未按照約定時間付款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
(2)逾期超過 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日內按照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
出賣人不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該比率不低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所稱逾期應付款是指依照第八條及附件五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四章 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
第十條 商品房交付條件
該商品房交付時應當符合下列第1、2、 、 項所列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2.該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測繪報告;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和《住宅質量保證書》。
第十一條 商品房相關設施設備交付條件
(一)基礎設施設備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燃氣:交付時完成室內燃氣管道的敷設,并與城市燃氣管網連接,保證燃氣供應,
4.電話通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5.有線電視: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6.寬帶網絡:交付時線路敷設到戶。
以上第1、2、3項由出賣人負責辦理開通手續并承擔相關費用;第4、5、6項需要買受人自行辦理開通手續。
如果在約定期限內基礎設施設備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種方式處理:
(1)以上設施中第1、2、3項在約定交付日未達到交付條件的,出賣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第4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5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第6項未按時達到交付使用條件的,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 元的違約金。出賣人采取措施保證相關設施于約定交付 日后日之內達到交付使用條件。
(二)公共服務及其他配套設施(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為準)
1.小區內綠地率: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____年____月____日到 ;
3.規劃的車位、車庫: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4.物業服務用房: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5.醫療衛生機構: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6.幼兒園: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
7.學校:_____年____月____日達到
以上設施未達到上述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小區內綠地率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2.小區內非市政道路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3.規劃的車位、車庫未達到上述約定條的, 。
4.物業服務用房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5.其他設施未達到上述約定條件的, 。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見附件六。
第十二條 交付時間和手續
(一)出賣人應當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買受人交付該商品房。
(二)該商品房達到第十條、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交付日期屆滿前 日(不少于10日)將查驗房屋的時間、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材料的通知書面送達買受人。買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書的,以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日期屆滿之日為辦理交付手續的時間,以該商品房所在地為辦理交付手續的地點。
交付該商品房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滿足第十條約定的證明文件。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不能滿足第十條約定條件的,買受人有權拒絕接收,由此產生的逾期交付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并按照第十三條處理。
(三)查驗房屋
1.辦理交付手續前,買受人有權對該商品房進行查驗,出賣人不得以繳納相關稅費或者簽署物業管理文件作為買受人查驗和辦理交付手續的前提條件。
2.買受人查驗的該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的其他質量問題的,由出賣人按照有關工程和產品質量規范、標準自查驗次日起_____日內負責修復,并承擔修復費用,修復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墻面、地面滲漏或開裂等;
(2)管道堵塞;
(3)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
(4)燈具、電器等電氣設備不能正常使用;
3.查驗該商品房后,雙方應當簽署商品房交接單。由于買受人原因導致該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
(2)
第十三條 逾期交付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賣人未按照第十二條約定的時間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1)和(2)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期限應當不多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期限),自第十二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低于第九條第1(1)項中的比率)。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期限應當與本條第(1)項中的期限相同)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同時,出賣人按照全部房價款的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 (該比率應當不低于本條第1(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五章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第十四條 商品房質量
(一)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出賣人承諾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合格,并符合國家及行業標準。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一倍】【買受人全部損失】的賠償金。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二)其他質量問題
該商品房質量應當符合有關工程質量規范、標準和施工圖設計文件的要求。發現除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外質量問題的,雙方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及時更換、修理;如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經過更換、修理,仍然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 。
(三)裝飾裝修及設備標準
該商品房應當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構配件和設備,裝置、裝修、裝飾所用材料的產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的強制性標準及雙方約定的標準。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列第(1)、______、______方式處理(可多選):
(1)及時更換、修理;
(2)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具體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見附件七。
(四)室內空氣質量、建筑隔聲和民用建筑節能措施
1.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建筑隔聲情況符合【國家】【地方】標準,標準名稱: ,標準文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或建筑隔聲情況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由出賣人負責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經檢測不符合標準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整改后再次檢測發生的費用仍由出賣人承擔。因整改導致該商品房逾期交付的,出賣人應當承擔逾期交付責任。
2.該商品房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的要求。
未達到標準的,出賣人應當按照相應標準要求補做節能措施,并承擔全部費用;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出賣人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一)商品房實行保修制度。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應當簽訂補充協議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具體內容見附件八。
(二)下列情形,出賣人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2.因買受人不當使用造成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損害;
(三)在保修期內,買受人要求維修的書面通知送達出賣人日內,出賣人既不履行保修義務也不提出書面異議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進行維修,維修費用及維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六條 質量擔保
出賣人不按照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約定承擔相關責任的,由________
__承擔連帶責任。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見附件九。
第六章 房屋登記
第十七條 房屋登記
(一)雙方同意共同向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
(二)因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未能在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取得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雙方同意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出賣人。出賣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貸款部分),并自買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給付利息。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自買受人應當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完成房屋所有權登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三)因買受人的原因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完成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七章 物業管理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為 。
(二)物業服務時間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三)物業服務期間,物業收費計費方式為【包干制】【酬金制】【_______】。物業服務費為______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積)。
(四)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選聘的前期物業服務企業代為查驗并承接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出賣人應當將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承接查驗的備案情況書面告知買受人。
(五)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臨時管理規約,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六)業主大會設立前適用該章約定。業主委員會成立后,由業主大會決定選聘或續聘物業服務企業。
該商品房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臨時管理規約見附件十。
第八章 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 建筑物區分所有權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2.會所:
第二十條 稅費
雙方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相應部門繳納因該商品房買賣發生的稅費。
第二十一條 銷售和使用承諾
1.出賣人承諾不采取分割拆零銷售、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
2.出賣人承諾按照規劃用途進行建設和出售,不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使用性質,并按照規劃用途辦理房屋登記。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3.出賣人承諾對商品房的銷售,不涉及依法或者依規劃屬于買受人共有的共用部位和設施的處分。
4.出賣人承諾已將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告知買受人。具體內容見附件十一。
5.買受人使用該商品房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和承重結構
第二十二條 送達
出賣人和買受人保證在本合同中記載的通訊地址、聯系電話均真實有效。任何根據本合同發出的文件,均應采用書面形式,以【郵政快遞】【郵寄掛號信】【 】方式送達對方。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聯系電話的,應在變更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對方。變更的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導致送達不能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買受人信息保護
出賣人對買受人信息負有保密義務。非因法律、法規規定或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執行公務的需要,未經買受人書面同意,出賣人及其銷售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不得對外披露買受人信息,或將買受人信息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他用途。
第二十四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通過消費者協會等相關機構調解;或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十五條 補充協議
對本合同中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內容,雙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見附件十二)。
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其中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 份,【 】 份。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或蓋章): 買受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附件一 房屋平面圖(應當標明方位)
1.房屋分層分戶圖(應當標明詳細尺寸,并約定誤差范圍)
2.建設工程規劃方案總平面圖
附件二 關于該商品房共用部位的具體說明(可附圖說明)
1.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面積和所在位置
2.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的名稱、所在位置
附件三 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
1.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
2.解除抵押的條件和時間
3.關于抵押的其他約定
附件四 出賣人提供的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聲明
附件五 關于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
具體約定
附件六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相關設施的位置及用途
2.其他約定
附件七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房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格、數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外墻:【瓷磚】【涂料】【玻璃幕墻】【 】;
2.起居室:
(1)內墻:【涂料】【壁紙】【 】;
(2)頂棚:【石膏板吊頂】【涂料】【 】;
(3)室內地面:【大理石】【花崗巖】【水泥抹面】【實木地板】【 】;
3.廚房: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廚具:
4.衛生間:
(1)地面:【水泥抹面】【瓷磚】【 】;
(2)墻面:【耐水膩子】【瓷磚】【 】;
(3)頂棚:【水泥抹面】【石膏吊頂】【 】;
(4)衛生器具 。
5.陽臺:【塑鋼封閉】【鋁合金封閉】【斷橋鋁合金封閉】【不封閉】【 】;
6.電梯:
(1)品牌:
(2)型號:
7.管道:
8.窗戶:
附件八 關于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的約定
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該商品房為非住宅的,雙方可參照《住宅質量保證書》中的內容對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進行約定。
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關于保修期限的約定不應低于《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一)保修項目、期限及責任的約定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 用限);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5年);
3.供熱、供冷系統和設備: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個采暖期、供冷期);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5.裝修工程:
保修期限為: (不得低于2年);
(二)其他約定
附件九 關于質量擔保的證明
附件十 關于物業管理的約定
1.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2.臨時管理規約
附件十一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如:該商品房公共管道檢修口、柱子、變電箱等有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的情況)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一、本協議是備案號為 《x市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補充協議。買賣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作為對合同的修改和補充。
二、甲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向乙方明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乙方已看到并理解上述文本,且無異議。
三、對合同第五條補充協議:
1、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視為乙方同意接受在原房屋單價基礎上引起的房屋總價款的變化。
2、雙方選擇按套計價的,對出現的面積差異互不找補。
四、對合同第六條補充協議:
(一)乙方選擇以分期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1、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2、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3、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4、乙方須于﹍﹍﹍年﹍﹍﹍月﹍﹍﹍日前支付總房款的﹍﹍﹍%,即﹍﹍﹍﹍﹍﹍﹍元,大寫:人民幣﹍﹍﹍拾﹍﹍﹍萬﹍﹍﹍仟﹍﹍﹍佰﹍﹍﹍拾﹍﹍﹍元整。
(二)1、乙方選擇以按揭付款方式付款,甲方給予乙方 元/平方米的優惠,即實際總房款為 元(大寫: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乙方須于﹍﹍﹍年﹍﹍﹍月﹍﹍﹍日前付清首付房款即人民幣 元(含定金)并簽署購房合同。乙方未支付之剩余房價款,計人民幣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由乙方在購房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向銀行申請 成
年按揭貸款。乙方委托按揭銀行將取得的按揭貸款全部一次性轉付甲方指定的帳戶。乙方已明確知道按揭銀行規定的申請按前述金額貸款所需的條件和應當提交的資料,并保證自己符合該條件和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所有資料;否則,因此而不能按期取得銀行的按揭貸款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銀行申請按揭年限及成數以銀行最后批復為準。
3、應乙方要求,甲方就乙方向銀行的借款提供保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保證期內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①、合同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不能簽訂《個人住房按揭(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按揭貸款合同)時,造成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價款的10%的違約金(該違約金甲方有權在乙方已付首付款中直接扣取)。
②、乙方應在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當日內按貸款銀行的規定備齊按揭的(甲方在與乙方簽訂合同前已向其明示)相關資料,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到指定的地點辦理完銀行按揭手續,因按揭貸款而產生的公證費、保險費、手續費等由乙方自行支付。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則按乙方申請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
③、甲方保證期內,乙方未能按按揭貸款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償還每期貸款本息,導致銀行從甲方在其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從甲方代還之日起至乙方還款日止,近代還金額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同時甲方還有權向乙方收取代還金額5%的違約金。乙方應當在30內歸還甲方被扣劃的保證金和支付相應的違約金,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向乙方收取總房價款10%的違約金。
④、在甲方保證期內,如因乙方原因導致銀行從甲方開立的帳戶中扣款(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款和復息等),乙方必須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一周內歸還甲方代還款項(以銀行扣款憑證為準),并向甲方支付代還金額10%的違約金;若銀行解除與乙方的抵押貸款協議,并要求甲方承擔加帶清償責任的,甲方有權直接或會同銀行依法處置乙方所抵押房產,所得款項除支付處理抵押房產的費用、甲方代還的所有款項及向甲方支付代還款項10%的違約金外,若有盈余歸還乙方。如有不敷支付,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追償,直至清償為止。乙方采用公積金抵押貸款方式或公積金與銀行組合抵押貸款方式購房的,參照上述約定執行。
五、對合同第九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第九條中累計已付款是指乙方交納的首付房款及按揭月供款中的本金部分。
六、對合同第十條的補充約定:
合同所指的規劃、設計變更不包括甲方根據合同訂立后國家或四川省x市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或有關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進行的規劃、設計變更。
七、對合同第十一條補充約定:
1、在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除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房價款外,甲方應以合同記載的聯絡方式通知乙方辦理房屋交付手續;乙方未接到通知的,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主動到甲方銷售中心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乙方委托其他人到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須向甲方出示經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交將公證書留存于甲方。乙方如果購買的是現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甲方領取房屋交付通知(以上甲方依據的聯絡方式如有錯誤由乙方負責)
2、乙方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商品房即交付于乙方;乙方未在本條第一款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房屋交接手續的,視為甲方已經按期交付。
3、房屋一經現場交付,則視為乙方驗收合格。如商品房在質保期內出現瑕疵或為質保范圍內的問題,乙方應具體詳細地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否則,視為乙方無異議。甲方依據《住宅質量保證書》,及時提供保修服務。
4、本條所稱房屋交接單是指《房屋驗收表》,本條所稱拒絕交接是指拒絕收付使用。
5、對乙方提出超出質保范圍內的質量問題,乙方應以具體、詳細的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若有爭議,由乙方委托x市相關質檢部門進行檢測,該機構出具的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注:房屋交接驗收按合同約定交接驗收標準進行。
6、附件二配置標準中的安防及智能系統,在房屋產付后陸續開通。
八、對合同第十四條補充約定:
甲方承諾交房之日水、電達到正常使用標準,天然氣、電話、光纖、網絡等必備使用的居住條件由乙方自行申請開通。
九、對合同第十五條的補充約定:
1、辦理房所有權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后的180日內,協助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乙方委托甲方代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辦證所發生的相關稅費,依照國家規定,由買賣雙方各自承擔。
2、辦理房所有權證的時間,從乙方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完畢專項維修資金及相關稅費,提交所需資料并辦理完相關手續之日起計算,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甲方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使產權登記手續超過本條第一款約定期限延遲辦理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同時,甲方有權按合同約定總價款的日萬分之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為乙方的按揭貸款提供擔保的,乙方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同時,繳齊辦理產權證所需資料及費用,并且按規定向房產管理部門繳納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否則,甲方有權推遲為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時間,推遲交接期間,乙方須按按揭貸款合同約定支付銀行月供款,因推遲交接房屋產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擔。
4、他項權證的辦理: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房屋產權證后,乙方應在甲方通知確定的期限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四擔保他項權利登記。如因乙方原因導致未在約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乙方自逾期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約定總價款的萬分之一作為違約金。
5、甲方已繳清合同第一條所述地塊的土地出讓金,并已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根據國務院〔1998〕第248號令《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規定,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對合同第十八條補充約定:
根據x市人民政府第103號令《x市城市住房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乙方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分戶登記前,將所購商品房(包括車位、商業)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在交房時由甲方代收并繳存至專戶管理銀行。
十一、底層私家花園、二、三層露臺、頂層屋頂花園,全體乙方均同意由購買該底層、二、三層或頂層房屋的業主享有其使用權。使用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業主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管的相關管理規定,并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的隔離方式和損壞花園或露臺(頂層屋面)內設置的公共設施,使用頂層屋面不得侵占消防通道并保持其暢通,更不得侵占小區內的公用綠地。同時,乙方同意地面停車位的使用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甲方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進行維修,需乙方協助時,乙方應無條件提供便利,如其維修對乙方造成了損害,應給予適當的補償。乙方不能無理拒絕或提出過分的要求,否則對因延誤維修而擴大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三、甲乙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義務以合同、本協議及附件為準。甲方的售樓書、售樓廣告、沙盤、模型等宣傳資料上所記載的內容和甲方的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均不作為雙方的約定和驗收房屋的依據,如有變化,甲方不另行通知。甲方展示的樣板房,僅為空間布局向導,裝修裝飾和家具擺放指引,不能作為房屋交付的標準或合同的樣品。
十四、本商品房銷售價格沒有包括下列費用,乙方慶另行交納:
1、天然氣包干費為 元。
2、電話開戶費、寬帶網接入開通費以及有線(或光纖)電視入網等。
十五、關于前期物業管理
乙方同意,在本小區業主大會聘任物業管理公司之前,由甲方通過相關合法程序招標的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乙方接受并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業主臨時公約》(見附件)以及甲方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見附件)。
十六、對合同第二十二條補充約定:
甲方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產權登記機關一份用于備案;乙方采用抵押貸款方式付款的,應將其所持合同原件交予銀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七、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產生爭議,應通過平等友好協商、解決或提請政府主管部門消費者委員會調解、直至向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八、本協議所載明的乙方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乙方必須保證其提供情況和資料的真實性,若甲方按上述電話、傳真、通訊地址等不能與乙方聯絡,其責任概由乙方承擔。乙方聯絡方式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五天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負責;由于乙方聯絡方式變更而導致甲方未能將有關通知送達乙方的,甲方通知發出之日視為已通知乙方。
十九、本協議生效后,任何一方均無權要求解除或終止本協議,除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協議外,任何單方解除或終止或拒不履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均應承擔違約責任,并按合同房款總額的20%承擔違約責任。
二十、雙方約定:無論因何種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合同解除后,雙方當事人應當從解除之日起三日內一起到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否則,守約方有權拒絕履行退房或退款義務,并要求違約方每日按照合同約定總房款千分之零點一支付違約金。買賣雙方依據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違約方不按約定到相關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守約方有權方面到x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解除備案登記等相關手續。
二十一、本協議及附件均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補充協議與合同內容如有沖突,以本協議條款為準。
二十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后本協議立即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注冊地址: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編: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4
合同編號:需貨方:供貨方:甲乙雙方本著以誠為本、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訂立合同如下:
第一條、產品使用項目:
第二條、產品:
第三條、供貨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本工程竣工完成日止。期間送貨以甲方通知為準。
第四條、質量要求:乙方在甲方用貨前提供貨物樣品,由乙方提供產品合格證,并提供檢測報告給甲方存檔,乙方供給甲方同樣質量的產品。乙方必須保證原材料為合格產品。
第五條、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1、交貨方式:所有貨物由乙方送往甲乙雙方共同約定的交貨地點,所需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并由甲方負責卸車。
2、交貨地點:
3、結算方式:
第六條經濟責任
乙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產品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包退、包換。由于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____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三計算向需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示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罰金。
甲方應負的經濟責任
1、乙方供貨無誤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貨或使用其它同類產品,甲方應賠償本合同總金額5%給共方作為違約金。
2、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供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每日百分之一計算付給乙方,作為延期罰金。
第七條產品價格如須調整,必須經雙方協商后方能變更。
第八條如甲方須變更產品品種、規格、質量、包裝時,應提前天與供方協商。
第九條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并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如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須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對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并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后作廢。
第十三條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經辦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電話:開戶銀行:賬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5
當事人出賣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委托銷售經紀機構:
經紀機構備案證明號: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營業執照注冊號: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國籍】【戶籍所在地】: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國籍】【戶籍所在地】:________
證件類型:【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
證號: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年月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為多人時,可在本章做相應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狀況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塊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熱門思想匯報】為,土地使用權面積為。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土地使用權終止日期為年月日。
2、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項目核準名稱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預售依據
1、該商品房已由批準預售,預售許可證號為。
2、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機構為,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
第三條商品房基本情況
1、該商品房的規劃用途為【住宅】【辦公】【商業】。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主體建筑結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_層,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3、該商品房為第一條規定項目中的【幢】【座】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屋竣工后,如房號發生改變,不影響該商品房的特定位置。該商品房的平面圖見附件一。
4、該商品房的房產測繪機構為,其預測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共有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該商品房共用部位見附件二。
該商品房層高為米,有個陽臺,其中個陽臺為封閉式,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抵押情況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6
出賣人:
買受人:
茲為買賣機械先行試驗,經雙方同意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乙方向甲方購買后列標示機械,約定先行試驗后如合意時,即行成交;甲方允諾于合同成立日起一星期內,由甲方將買賣標的物運到乙方工廠。
第二條試用期間以____日為限,自接到機械的翌日起算。
第三條前項試用如不合意時,乙方應即將機械退回以作買賣不成立。
前項退回所需運費由乙方負擔。
第四條在試用期間,乙方對買賣機械有自由使用之權,而對因此造成的損害乙方應負賠償之責。
但其損害系因制造欠妥,或因運輸中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五條試用期間屆滿乙方不立刻表示,并未將機械退還甲方時,視為試用合格買賣應即成立。
第六條買賣價款議定為人民幣元整,于合同成立同時由乙方繳付保證金人民幣元整,甲方如數收訖。
如買賣成立時本保證金應充作價金的一部分,如買賣不成立由甲方全數返還。
第七條試用后乙方認為不合格,或試用尚未完畢需要繼續試用時,可以向甲方請求更換或延長期間,但甲方不同意時可拒絕。
第八條試用后如乙方認為合格的,應于試用期終止日起算____日內將貨款全部付清,不得拖延短欠。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7
出售方(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 碼: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 性 別: 出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藉: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郵 碼: 電話: 分 協 議 書
第一條 甲方經批準,取得位于____市用地面積____㎡的土地使用權。 地塊編號:____使用年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系____定名____,由甲方預售。
第二條乙方自愿向甲方定購上述第____幢____號(第__層)。建筑面積____㎡,土地面積㎡(其中:基底分攤____㎡、公用分攤____㎡、其他____㎡)。
第三條 甲方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不得超過____天: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上述原因必須憑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訂購之售價為:____單價元㎡,總金額____幣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十____元(小寫_____萬元)。 付款方式:乙方按甲方指定收款銀行: 賬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 分期(一次)付款(見附表一)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如逾期____天以上,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出售他人。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本合同
第三條規定的日期交付給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
第二天起計算付款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甲方出售的須經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并負責保修半年,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已付款項及全部利息在30天內退回乙方。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交付使用并付清樓款后,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書》,經市府主管部門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發給《房地產權證》,乙方才能獲得房地產權。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有關聯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第九條 乙方所購只作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結構和用途,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預售的,乙方不許轉讓、抵押,否則,后果自負。
第十一條 后面的附表一、二均為本合同內容的組成部分。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按下列( )項解決:
1.由仲裁機關仲裁;
2.由人民法院裁判;
第十三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公證機關、房地產權登記機關各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____ 代 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8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商品房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甲方同意將座落于______________號,建筑面積_______㎡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第二、商品房售價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買受人的商品房僅作商住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第四、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出賣人_______份,買受人_______份。
第七、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
簽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9
內銷商品房買賣協議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規定,通過_________方式,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_________現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
經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審核,準予上市銷售,北京市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乙方自愿購買甲方的_________房屋,房屋用途為_________.甲方出售該房屋時亦同時將該房屋分攤的土地使用面積轉讓給乙方。
雙方經協商,就上述房屋的買賣事宜,訂立本契約。
第一條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房屋狀況詳見附件,土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積),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產權過戶之日起至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上述面積已經_________房地局測繪。
第二條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價款合計為(大寫)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
乙方預付的定金_________元,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轉為購房價款。
第三條乙方同意在本契約簽定_________日內將購房價款全部匯入甲方指定銀行。
甲方指定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同意在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房屋交付給乙方。
交付時,甲方提交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出具的《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并辦妥全部交接手續。
交付地點:_________.
甲方同意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北京市建設工程質量條例》及有關規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對乙方購置的房屋進行保修。
第五條乙方同意在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或業主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其購置的房屋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管理。
第六條雙方同意在簽定本契約后三十日內,持本契約和有關證件到北京市_________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房屋買賣立契過戶手續,并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地產權屬證件。
辦理上述手續時發生的稅費,由雙方依照有關規定繳納。
第七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索違約金。
違約金自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甲方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自乙方書面通知送達甲方之日起生效。
甲方除在契約終止后30日內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外,并須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及利息全部退還給乙方。
利息按中國人民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利率人民幣計算。
第八條本契約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違約金。
違約金自本契約約定付款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價款的萬分之_________(大寫數字)向甲方支付延期違約金。
逾期超過_________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契約。
契約終止自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之日起生效。
乙方已交納的定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將乙方已付的房價款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本契約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簽補充協議。
本契約的附件和雙方簽定的補充協議,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契約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大寫數字)種方式解決糾紛。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契約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副本_________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壹份,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0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聯系電話: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國籍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國籍: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電話: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
【建設用地批準書】【土地使用權證書】號為_________,土地出讓面積為_______平方米。地塊規劃用途為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年__月__日__至年__月__日__止。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廣州市國土房管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所購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第____【幢】【座】____【單元】【層】[自然層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屬____結構,層高為____米,建筑層數:地上__層,地下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屬【封閉式】的____個,【非封閉式】的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買受人在簽訂本買賣合同時,應與出賣人或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1、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套】【整層】出售,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的建設費用計入套內建筑面積銷售單價內,不再另行計價。
2、該商品房屋屬預售,按整幢出售,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元,總金額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3、該商品房屋屬現房,按【套】【整層】【整幢】出售,總金額為__億__千__百__拾__萬__千__百__拾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計價面積與實測計價面積有差異的,以實測計價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實測計價面積與合同約定計價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種方式進行處理: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的,買賣雙方不作任何補償;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上至_____%以內的,買賣雙方按實測計價面積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據實結算;
3)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實測計價面積大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計價面積小于合同約定計價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_____%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計價面積×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1
(合同編號:)
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賣方): 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注冊地址: 郵編:
營業執照號碼: 資質證書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買方) 國籍:
證件類型: 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 國籍:
證件類型: 號碼:
地址:
郵編: 聯系電話:
乙方為兩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為 ,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的,約定的份額具體為: x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商品房的項目名稱及土地狀況
本商品房項目暫定名為: 聯發·龍洲灣1號四期 。
本商品房項目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為:出讓方式取得,并依法進行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證書為: 渝(20__)巴南區不動產權第號 對應土地面積分別為: 60058 平方米,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至: 2069年6月20日,商業至2059年6月20日 。
第二條本商品房銷售依據
甲方銷售的商品房為下列第(2)項:
1、現房。《房地產權證》號: 。
2、預售商品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 。
第三條乙方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一)本商品房座落為: 辦理中 。
(二)本商品房所在幢的樓層共計:層(是指本幢樓按規定應該計算層數的所有層數)。本商品房所在樓層物理層為第 X層(指從本商品房所在幢最底層開始計算 的樓層)。本商品房所在樓層名義層為 X (指標識樓層,一般為規劃部門或公安機關確定的樓層);
(三)本商品房結構為:鋼筋混凝土結構。
(四)本商品房建筑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共用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 平方米。
(五)本商品房戶型為:其他。
(六)本商品房用途為住宅,屬于
本商品房用途為非住宅,屬于商服用房
(七)關于本商品房層高、凈高的約定:
1、 滿足國家強制性規范要求 ;
2、 x ;
3、 x 。
(本合同所稱層高是指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凈高是指樓面或地面至上部樓板底面或吊底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本商品房戶型圖見本合同附件一。
本商品房共用部位及設施見附件二。
第四條購房價款
(一)本商品房為清水房,總成交金額為 元整(大寫: ),建筑面積單價為 元/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 元/平方米。
(二)本商品房為裝修房,總成交金額為 元整(大寫: ),建筑面積單價為 元/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單價為 元/平方米。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本項目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
(二)乙方按下列第1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本商品房總成交金額 元整(大寫 )。
(1) x ;
(2) x ;
2、分期付款
本商品房總成交金額 x 元整(大寫:)。
(1)第一期: x ;
(2)第二期: x ;
(3)第三期: x ;
(4) x ;
3、按揭付款:
本商品房總成交金額 x 元整(大寫: )。
(1) x ;
(2) x ;
(3) x ;
(三)辦理按揭貸款違約責任的約定。
1、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對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乙方也可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于乙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將收受的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并按照乙方已付房價款0.01%賠償乙方。
2、因乙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乙方應在按揭銀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在此期限內,不承擔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違約責任。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雙方按本合同第十條的約定執行。
3、因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事由導致乙方未能獲得銀行貸款或獲得貸款少于申請貸款數額的,甲乙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雙方對具體付款方式、期限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甲方或乙方也可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于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將收受的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
第六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在房屋交付時,房屋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為準,如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有差異的,按套內建筑面積和套內建筑面積單價作為面積差異的處理方式,并按下列約定處理:
1、合同約定房屋套內建筑面積與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2、合同約定房屋總套內建筑面積與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的,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
乙方不退房的,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乙方補足,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承擔,產權歸乙方;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由甲方返還乙方,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甲方雙倍返還乙方。
產權登記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面積誤差比 = ───────────────────────—×100%
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
第七條交房期限及交付條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屬現售商品房的,甲方應在 全部房款到達甲方指定賬戶:天內,將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屬預售商品房的,甲方應當在 20__年12月31日 前,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將已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應在發生之日起30日內書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據實延期交房。
(二)本商品房交付時應符合以下條件:
(1)本商品房已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登記,取得了《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
(2)本商品房為裝修房的,裝修質量應符合本合同關于裝修方面的約定(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3) x 。
第八條交房手續的辦理
1、甲方應于確定交房日的七日前書面通知乙方做好辦理交付手續的準備。雙方進行正式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驗收交接后,雙方應簽署房屋交接單。甲方還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說明書》。甲方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接房的,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視為已交付,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及物業服務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包括按揭貸款及面積差異退補款)、付清政府部門規定的費用(包括大修基金、稅費)、且無銀行按揭欠款,方可進行房屋交接。在此之前,甲方有權拒絕交付房屋,如系此原因乙方未能按時接房,視同甲方已完成交房義務,責任同上款。
(3) x 。
第九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遭遇不可抗力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內,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與本條第1款第(1)項約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并按乙方已付房價款百分之3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3的違約金(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條第1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x 。
第十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60日(含)之內,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3(該比率不大于第九條1款(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與本條第1款(1)項約定的日期相同)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應付款的百分之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房價款。甲方不解除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3(該比率應不大于本條第1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x 。
第十一條甲方關于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1、甲方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保證本商品房沒有銷售給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況(本商品房涉及抵押的,按本條第2款的約定執行)。如因甲方隱瞞上述情況,導致乙方不能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于乙方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 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不超過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為已付房價款0.01%。
2、甲方關于本商品房抵押情況的聲明為下列第2項:
(1)本商品房已經設定抵押權,并已經抵押權人: x
書面同意對外銷售,書面證明見附件五。
(2)本商品房沒有設定抵押權。
甲方如隱瞞本商品房已設定抵押的情況,乙方有權退房,甲方應于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不超過已付房價款一倍的賠償金,為已付房價款 x %。
第十二條關于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的約定。
1、預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本商品房預購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提交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
2、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1日內,將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需要由乙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給甲方。
3、如因甲方的責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內,自約定向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資料并取得登記受理單之日起,至甲方實際提交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并于甲方實際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90日(與本條本款第(1)項約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并按乙方已付房價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向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資料并取得登記受理單之日起,至甲方實際提交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1(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條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甲方實際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如因乙方的責任,導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的相關資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關于辦理產權登記的約定
1、現售商品房的,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30日內,甲乙雙方應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出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申請,提交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
2、預售商品房的,在本商品房實際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出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申請,提交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
3、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辦理本商品房產權登記。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乙方應在簽定本合同1日內,將辦理本商品房產權登記需由乙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給甲方。
4、如因甲方的責任,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申請,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90日(含)之內,自約定向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資料并取得登記受理單之日起,至甲方實際提交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并于甲方實際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逾期超過90日(與本條本款第(1)項約定的日期相同)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并按乙方已付房價款百分之0.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向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資料并取得登記受理單之日起,至甲方實際提交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萬分之1(該比率應不小于本條本款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并于甲方實際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之日起30日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如因乙方的責任,導致甲方未能按期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交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相關資料,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關于辦理預告登記的約定
1、乙方為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方式購買商品房的,雙方不同意辦理預購商品預告登記。雙方同意辦理預告登記的,雙方約定在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后 x 日內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若甲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乙方可在雙方約定期限屆滿后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甲方應在雙方約定期限屆滿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 x %的違約金。
2、乙方為按揭方式購買商品房,雙方約定在辦理預售合同登記備案后 x 日內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若甲方未按照雙方約定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預告登記,應在雙方約定期限屆滿后 x 日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 x %的違約金。
3、甲乙雙方應相互配合辦理本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由乙方委托甲方辦理的,乙方應在辦理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后 x 日內,將辦理本商品房預告登記、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所需乙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給甲方,如乙方未能在約定期限內將辦理登記所需乙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給甲方,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甲方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不得擅自變更。
甲方規劃變更、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乙方所購商品房質量、使用功能或使用環境的,甲方
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將變更內容書面通知乙方:
(1)該商品房結構型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該商品房項目的建筑容積率。
(2) x 。
(3) x 。
(二)乙方應當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
乙方退房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退還給乙方,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X%的違約金。
乙方不退房的,應當與甲方就變更事項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三)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時限內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甲方應在乙方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退還全部已付房價款及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并向乙方支付已付房價款X%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約定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建筑材料、設備安裝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該商品房系裝修房的,裝修標準還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四)的約定。達不到約定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下述第2種方式處理:
1、甲方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甲方按附件三約定修復或更改。
3、 x 。
第十七條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的約定。
本項目物業管理用房為: 616.7 ㎡,具體位置為:規劃24#樓第1層至第2層(平層2套)(含位于1層及屋頂層的專屬梯)。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和其他公共配套設施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基礎設施
(1)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水;
(2) 于 20__年12月31日 前通電;
(3) 于 —— 前通氣;
(4) x ;
如果在約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乙方允許甲方在90日內予以整改;如在該整改期限內仍未達到使用條件的,則甲方應當自90日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達到使用條件之日止,按每項每日10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但在此期間甲方已提供了臨時用水、用電等措施的,則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 因相關職能部門(企業)或不可抗力導致延誤的,達到使用條件的期限據實順延,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3) 因乙方原因造成在約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的或相關職能部門(企業)不同意開通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第十八條保修責任。
《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方自本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的質量問題,甲方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乙方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本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外墻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所有,樓宇的命名權按國家和我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乙方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本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設計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本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分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如乙方隨意改變公共建筑和共有設施用途,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本項目按照規劃批準建設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設施的用途。
第二十一條甲方應向乙方出示《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乙方應詳細閱讀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業主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乙方同意,因該物業管理區域尚未成立業主大會,自該房屋交付之日起,即應接受甲方在《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中委托的物業服務企業實施物業管理,并遵守業主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二條本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中的已付房價款,是指購房者已向房地產開發企業支付的房價款(包括定金),如系按揭購房的,應包括已向甲方支付的銀行按揭款。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申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
第二十六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5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房地產登記機構、 x 各一份。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
(簽章) (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于:重慶聯發龍洲灣1號項目銷售中心 簽于:重慶聯發龍洲灣1號項目銷售中心
附件一:房屋分層平面圖
附件二:公共部位與共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共用部位及設施說明
1、共用部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房產測量規劃》GB/T17986.1—20__和《重慶市房屋面積測算實施細則》規定進行分攤面積測算;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它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附件三:建筑材料、設備安裝標準說明
附件四:房屋裝修標準說明
地面:金剛砂地坪,車位線,車道標線
墻面:白色涂料
頂棚:黑色涂料
照明:應急照明和普通照明結合
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特別提示
本補充協議由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作為《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的修改和補充。對其中相對重要的條款,已采用加粗字體、加下劃線等方式特別提醒乙方注意,且甲方已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說明,乙方充分理解并接受。
本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所稱的商品房、房屋、房、物業等如無特別注明,則均指乙方所購買的機動車停車位。
第一條 關于項目名稱
本商品房項目:暫定名 聯發龍洲灣1號四期
第二條 對房屋基本情況的補充約定
1、乙方確認,在與甲方簽訂合同前,已經實地對該小區的地理位置、周邊環境狀況等作了了解,并對合同標的物有了相當的認識和判斷,乙方基于自身獨立的認識和判斷簽訂合同。
2、乙方除承擔合同約定的所購商品房價款外,有關該商品房及該商品房交易相關的費用和稅收(如:電話開戶費、網絡接入開通費、光纖開通費、公證費、合同印花稅、契稅、土地登記費、房產登記費、工本費、權證印花稅等相關稅費)以及辦理戶口、交房時物業公司收取的相關費用等皆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已知悉所購買商品房以及周邊區域已有的道路交通環境、線網架設、市政配套設施等現狀情況,對購買此商品房無任何異議,簽訂《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不應以環境、噪聲、異味、線網架設干擾,以及交付使用與銷售介紹及合同不一致為由向甲方主張索賠。
4、乙方確認,在與甲方簽訂合同前已對所購買商品房的通風采光、戶型、房屋外立面構造、房屋性質等情況作了全部的了解并已有充分預知,乙方承諾合同生效后不以前述任何情形為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的索賠或提出任何其他權利要求。
第三條 聲明、承諾與保證
1、甲乙雙方在簽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前,甲方已依法向乙方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和地方有關住房限購貸款政策及實施細則等依法應向房屋乙方出示的全部規定,《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重慶市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以及《重慶市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含所有附件及本補充協議)、《前期物業合同》、《臨時管理規約》、《小區不利因素公示》等,并按乙方要求做了合理說明,乙方已清楚且無異議。同時,甲方還在售樓處公示公共建筑面積分攤情況說明、項目紅線內外情況說明等文件,并在乙方簽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前向乙方進行了提示,對此乙方予以確認且無異議。
2、 乙方聲明,其在簽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前,已認真閱讀了合同及附件、本補充協議等全部內容,乙方明確理解全部合同條款的含義,知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雙方確認: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書內容均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合同中約定應當由甲方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地加重乙方責任、排除乙方權利內容的情況,雙方應予遵守,乙方承諾不得以此為由對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書提出異議或要求解除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書或宣告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書的條款無效。
4、乙方已現場了解該房屋所處建筑建設現狀、工程進度及房屋相鄰建筑、設備設施情況及周邊環境的不利影響,清楚該房屋所在整個項目的規劃審批情況,并對該房屋目前的物理情況、法律狀況、周邊環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認可。
5、乙方確認:對于合同的訂立以及對于所購商品房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不持異議。
6、乙方購買力、財產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甲方財產、經營情況等自身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房產因市場變化而貶值或升值等均屬于商業風險范疇,任何一方不得據此主張解除或變更合同。以上述情形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一方依約承擔違約責任。
7、 對于本商品房能否保值或增值,甲方不做任何保證或承諾,乙方購買該商品房時已知悉并充分考慮了市場不確定因素及其影響。
8、本項目內各商業物業的具體經營范圍和投入使用時間,最終由相關業主或經營者確定,甲方對此不做任何承諾。
第四條 關于該車位的用途及內部裝修改造的特別約定
1、乙方所購車位只能用于停泊車輛,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不得增建或通過其他任何方式改變車位的用途和狀況。
2、乙方不得對車位進行裝修和改造,不得對車位作任何添附和改動(包括但不限于圍擋、封閉、割斷等),以免影響建筑承重結構或妨礙其他業主正常使用。因乙方使用不當或其它原因,致使該車位及其相關設施、配件損壞或不能正常使用,其責任及維修均由乙方承擔。
3、如乙方所購車位已系現房銷售的,乙方在購買車位前,應自行至現場查看擬購車位的實際位置,乙方簽約的,即表明其對所購車位結構、平面及空間布局均予以認可,并同意使用過程中出現墻面龜裂、潮濕等問題與甲方無關。乙方保證所停車輛不超過停車場限高,車輛寬度及長度不超過車位劃線的長度和寬度,以及符合停車場地面承受壓力要求,停放車輛的水平投影面積小于本車位面積。業主購買車位前,業主已對車位具體尺寸、大小、位置、臨近位置建筑物/構筑物/設備設施等對車位的影響等,已充分了解并予以接受。
4、乙方保證不妨礙相鄰車位的使用,停放的車輛內不得留置人員或動物,乙方車輛不得外附或內裝任何危險物品,包括易燃、易爆、腐蝕性、毒害性、放射性等違反國家規定的物品,不得存放任何易腐爛性物品,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或項目的物業服務公司有權對認為可疑的車輛進行檢查,乙方應當協助檢查,不得阻撓。
5、乙方應將擬停放于車位的車輛號碼、車輛行駛證、駕駛人員的駕駛證、保險單等報物業服務企業備案,如欲變更,則應提前三天報物業服務企業備案。物業服務企業有權拒絕車輛號碼未經備案的車輛停放于本車位。
6、乙方應合理使用本車位,并保持本車位處于良好的使用狀態;乙方應愛護本車位內外的所有設施、設備。否則,乙方應承擔因違反前述義務而產生的損失和責任。
7、乙方離開車輛時應盡到包括鎖好防盜鎖、關閉電路、鎖好門窗等謹慎檢查義務;車內存放物品、現金等保管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或本項目的物業服務公司并不提供安全保衛服務。
8、車位若為甲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配備的人防工程的,則應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防法》的規定,作為人防工程的車位不計入公用建筑面積,不進行公用建筑面積分攤,由甲方使用管理,收益歸甲方所有。和平時期甲方對人防工程享有使用權和收益權,發生戰爭或其他緊急狀況時政府有權征用。
第五條 關于按揭付款
1、乙方作為本商品房的買受人,取得銀行按揭貸款是乙方的主要義務。除因甲方
原因外,乙方應確保在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取得銀行貸款。若非甲方原因,貸款銀行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60日內仍未能發放貸款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
2、鑒于按揭銀行存在拒絕發放貸款但不向甲方或乙方出具書面理由或書面通知的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在此一致確認:非因甲方原因導致的,本合同簽訂后60日內乙方申請的按揭貸款未全額到達甲方賬戶的,乙方應自甲方寄發書面通知之日起3日內通過一次性付款的方式支付按揭款項。乙方逾期支付前述款項的,每逾期一日,應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并不需通知乙方將房屋另行出賣給任何第三人,在此情形下乙方應按總房款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承擔解除合同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已支付的款項中予以扣除,余款由乙方自行到甲方處按甲方規定辦理無息退款手續。
3、乙方應在合同簽訂當天內簽署按揭合同并辦理完畢所有按揭貸款手續,在簽署按揭合同時按銀行要求提供辦理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資料清單乙方已于認購該商品房時收悉);若乙方未按期簽署按揭合同或未按期提供按揭所需資料,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上述擬貸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30日以上,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不需通知乙方將房屋另行出賣給任何第三人,乙方應承擔總房款10%的違約金及解除合同所產生的全部費用。甲方有權從乙方已支付的購房款中直接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不足扣除的,由乙方在接到電話通知后5個工作日內補足,有剩余的,留存于甲方處,由乙方自行到甲方處按甲方規定辦理無息退款手續。
4、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第1項中“甲方原因”是指在甲乙雙方簽署合同前或簽署合同時,因甲方故意導致乙方所購房屋的項目(樓盤)無任何銀行表示愿意向乙方提供購房貸款,或者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配合乙方辦理購房貸款。
5、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第2項中“乙方原因”是指乙方拒絕或延遲辦理按揭手續、不符合貸款條件、未提供辦理按揭貸款所需全部資料或未簽署辦理按揭貸款的全部文件等可歸結于乙方的原因導致銀行未批準或未全額批準乙方貸款,因國家貸款政策的調整導致乙方不符合貸款條件或者不能按申請額度全額獲得貸款的,屬于乙方原因。
6、因按揭銀行關于貸款事宜可能并不以書面方式直接通知乙方,因此,甲乙雙方確認,合同所約定的“按揭銀行書面通知”修訂為“甲方書面通知”。
7、甲方為乙方提供指定貸款銀行辦理“按揭貸款”;房屋屬預售階段的,若乙方自行聯系貸款銀行辦理按揭以支付購房款,則甲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8、乙方在簽訂合同前已對房貸政策作了充分了解,并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銀行貸款條件要求選擇了按揭付款方式,但銀行可能會因政策和貸款要求提高降低乙方貸款額度或拒絕貸款,乙方已知悉此可能性并能預見。乙方承諾如因任何非甲方原因導致銀行批準的按揭貸款金額少于乙方申請的金額或銀行拒絕貸款給乙方,乙方應按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履行義務。甲乙雙方均知悉,因國家相關政策變化導致銀行降低貸款額度或拒絕貸款,不屬于合同第五條第(三)款第3項“不可歸責于甲乙雙方的事由。”
9、乙方以貸款方式付款的,鑒于乙方在申請按揭貸款時,貸款銀行是以甲方為乙方承擔階段性連帶還款擔保責任為前提的,故乙方承諾:如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導致甲方被貸款銀行扣劃相應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息及違約金等)的,乙方應自甲方被貸款銀行扣劃相應款項之日5日內向甲方全額償還代償款項,并從甲方代其還款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歸還銀行扣劃全部款項之日止,每日按甲方代其還款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償還上述款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收回房屋。甲方解除合同的,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所購商品房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并承擔合同解除所產生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規費、稅費、律師費、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全部費用),乙方已交購房款(含按揭貸款部分),甲方有權直接扣除代償款項、違約金和全部費用后,若有余款則由乙方自行至甲方處按甲方規定辦理無息退款手續。
如因乙方出現逾期償還按揭貸款本息達到按揭合同規定的解約條件,或乙方有按揭合同項下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貸款銀行解除按揭合同并由甲方承擔連帶擔保責任,代乙方償還全部未清償之貸款余額(包括但不限于貸款本息、罰息及違約金等)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規費、稅費、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全部費用)和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的10%作為違約金。
發生上述情況時,若乙方已經入住該商品房的,乙方應將房屋恢復原狀,甲方不補償裝修費用,且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30日內交回該商品房,逾期未交回的,除承擔總房款10%的違約金外,還須自合同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按日支付人民幣300元的房屋使用費。
若甲方解除本合同時,該房屋的權屬證書已在辦理中,則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3日內向房產管理部門撤回辦理該房屋權屬證書的手續,并辦理完成其他一切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恢復房屋的可售狀態,并將該房屋交付給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如乙方未按前述期限內配合甲方辦理合同解除的相關手續、注銷登記等手續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還應按總房價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延期辦理解除手續的違約金。
10、若乙方未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任何一筆購房款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未能收到全部購房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定金、房首付款、銀行按揭貸款等),乙方應當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為維護合法權益而產生的包含但不僅限于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公證費、鑒定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差旅費、通訊費等全部損失。
在此情況下,甲方有權在合同約定的最后交房期限將所購商品房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代管,因此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在乙方支付完畢全部購房款(包括但不限于銀行按揭貸款)或者/和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違約金)后,自行與物業管理公司辦理所購商品房相關移交手續。
第六條 關于付款日
1、乙方以現金支付房款的,在甲方收到現金之日為付款日;
2、乙方以銀行匯付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匯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為付款日;
3、乙方以銀行票據(匯票、本票、支票)方式支付房款的,銀行票據所載款項到達甲方賬戶之日為付款日;
4、乙方以銀行按揭貸款方式支付的,貸款到達甲方賬戶之日為付款日;
5、乙方以外匯方式支付房款的,以外匯足額結匯到甲方人民幣賬戶之日為付款日;
乙方超出付款期限支付房價款即構成逾期,應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因乙方支付房價款而發生的銀行手續費用及其他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七條 關于購房價款及票據開具
1、本合同第四條“購房價款”所稱總成交金額均為含增值稅的總成交額。
2、乙方應按本合同第五條及本補充協議關于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進行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支付的房價款時,開具購房收據,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辦理手續時,結合房屋實測面積補差情況,乙方結清房款,甲方一次性開具增值稅發票給乙方。
第八條 發生不可抗力情形的,甲方可以據實延期交房,不可抗力情形包含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更變或政府專業部門、機構有關規定發生變更;
2、受政府相關部門或機構控制的市政配套設施批準或安裝延遲或影響,且甲方出示相關主管部門或機構證明文件的;
3、施工中因異常惡劣天氣影響、發現文物古跡、傳染病大規模爆發和流行影響施工進度且甲方出示政府相關主管部門證明文件的。
4、因執行合同簽署后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導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5、非甲方原因的市政配套設施批準或建安延誤導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6、政府行為(如戒嚴、規劃調整、市政配套延遲等)、群眾集會或重大活動(如重大國際國內會議、國家慶典、體育盛會、中高考)期間的管制措施導致工程拖期或逾期交房的。
第九條 關于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乙方知悉其所購買的機動車停車位采用按個計價的方式,有關停車位面積差異方位及處理方式不適用主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交付的車位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的,乙方不應以存在面積差異為由提出退房請求,否則即視為違約。
第十條、乙方可拒絕辦理交房手續之“正當理由”是指:
1、該商品房不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約定的交付條件;
2、甲方拒絕出示《 重慶市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登記證》、《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說明書》或出示不齊全的。
除前述正當理由外,乙方以其它任何理由和原因未按期履行接房義務的,自本合同或甲方書面交付通知(以最早的時間為準)確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視為已交付,甲方不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自交付通知書規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開始計算該商品房的保修期,與該商品房有關的財產風險及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服務費用以及任何其它雜費等)即轉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未按期辦理接房手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給甲方增加的其它費用,也應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關于交房手續辦理
1、如商品房在合同約定交房日期前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甲方提前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同意以甲方通知的交付日為交房日期,如乙方未按交房通知書規定的日期辦理有關手續,則視為乙方同意該商品房符合交付條件,并已實際交付乙方。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實際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房屋保修期也從當日起計算,物業服務費亦從實際交付之日起由乙方承擔。
2、乙方在辦理該商品房的交接手續前,應當按合同約定付清全部應付房價款(包括按揭貸款)、違約金(如有)、辦理完畢面積差異結算手續、付清委托甲方代繳的專項維修資金、規費、稅費、甲方被貸款銀行扣劃的相應款項(如有)及其它費用(如有)等所有費用,否則甲方有權推遲將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乙方直至乙方按前述約定履行完畢全部義務而無須承擔任何違約責任。自甲方交房通知確定的交房期限屆滿之日起視為該商品房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該商品房有關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業服務費用以及任何其他費用等)即轉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前來辦理接房手續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給甲方增加的其它費用,應由乙方承擔。
如乙方在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期限之后才付清全部房價款房價(包括按揭貸款)、違約金(如有)、辦理完畢面積差異結算手續、付清委托甲方代繳的專項維修資金、規費、稅費、甲方被貸款銀行扣劃的相應款項(如有)及其它費用(如有)等所有費用的,乙方應在履行完畢上述義務后十日內自行主動前往甲方處辦理交接手續。在此情形下,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接手續。
3、房屋交付時,乙方對已完成竣工驗收的房屋在設計、質量等方面提出異議的,或認為交付的商品房需要整修的,應以書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保修義務,但乙方不得以此拒絕接房,交房時間不順延,并且乙方應在約定的時間內辦理完畢房屋交付手續,否則視為房屋已交付,乙方自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承擔物業管理費及其他雜費。
4、乙方購買的此商品房是已經完成竣工驗收后的現房,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前對房屋的現狀進行實地查看,雙方以該房屋的現狀進行交付,乙方不應以該房屋現狀與本合同及附件約定的交付標準不一致為由拒絕接房或向甲方提出索賠、退房及其他要求。合同及附件約定的交付標準與商品房現狀不符的,雙方同意以商品房現狀作為交付標準。
對于現房銷售的商品房,甲方不再另行通知乙方接房時間,乙方在簽署完畢本合同及補充協議并支付完全部房款及稅費等各項費用后的30日內,自行前來辦理接房手續。若乙方選擇按揭付款,則在首付款計稅費等各項費用全部付清且銀行按揭款全部到甲方賬戶后的30日內,前來辦理接房手續,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間和本條所述時間不一致的,以后到時間為準。
5、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第八條約定的房屋交付書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以郵政快遞EMS郵寄方式按照合同約定的乙方聯系地址向乙方發出《交房通知書》、在《重慶商報》或《重慶晨報》刊登交房通知、手機短信等形式。交房通知自登報之日起3日內、EMS寄出三日(本市)或七日內(外省)即視為送達。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乙方仍未收到甲方交付通知的,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最后一日自行到甲方處索取交付通知并辦理房產交接手續,甲方可以不再按照合同第八條第1款約定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未按本約定到甲方處索取書面交付通知或未在當天辦理接房手續的,視為甲方在合同約定交付期限屆滿之日已按合同約定條件將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除非有法定理由,不得拒絕交接。
6、若乙方未能在《交房通知書》約定的時間內辦理交接手續,則甲方有權將所購商品房移交給物業管理公司代管,因此產生的任何風險、責任、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并由乙方與物業管理公司辦理所購商品房相關移交手續。
7、甲方按約定順延本商品房交付使用時間的,則相應順延本商品房辦理產權登記時間。
8、乙方本人無法在合同約定期限前往項目現場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時,可以書面委托代理人履行房屋的交接手續,但委托代理人除應具備代理人的法定要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公證委托的,應于辦理房屋交接手續時,向甲方提供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一份;
(2)使領館見證或認證文件(涉外)
9、由于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未辦理房屋交接手續的,將給甲方增加工作負擔和工作成本。因此,自甲乙雙方約定的交房日期屆滿30日起,乙方應按本商品房總價款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0、甲方設立的“裝修示范單位”或“體驗館”或其他展示單位/樣板間(如有)(本條簡稱“示范單位”)是基于展示戶型空間布局或為乙方提供裝修方案參考之目的,示范單位與實際交付存在重大差異,甲方已明示其不屬于交付標準展示,交付標準以合同約定為準。乙方所購商品房如需達到示范單位所展示的效果,須自行到相關行政部門完成裝修改造及報批報建手續,具體能否通過審批或最終實施完成均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甲方對此不作任何承諾,乙方在購買本商品房時已就上述事項充分知悉并接受。
第十二條 關于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及產權登記的補充約定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與預告登記所需資料的同時,應繳清該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若乙方未按期向甲方提供資料,或因乙方未交清相關各種款項導致甲方無法按本合同約定期限按時辦理相關事宜的,按照合同第十二條第4款,第十三條第5款,第十四條第3款約定,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在房屋交付前乙方未辦妥委托甲方代辦產權登記手續并交清辦證所需規費、稅費的,甲方有權推遲交付房屋且不承擔違約責任。上述涉及資料及費用為甲方代收代繳,最終所需的資料及費用以政府相關部門規定和要求為準。
如乙方不能按期履行上述義務超過180日的,甲方解除為乙方代辦權證的義務,由乙方自行向產權辦理機構辦理該房屋權證。
2、如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購房款并且雙方約定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雙方同意在乙方將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需由乙方提供的資料提供給甲方、交清辦理登記備案所需的規費和稅費后,由甲方在60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提交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
如乙方以按揭貸款方式支付購房款的,且乙方委托甲方或甲乙雙方共同辦理本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雙方同意還需待按揭銀行批準乙方的按揭貸款申請和乙方提供辦理相應抵押登記所需資料、交清辦理登記備案所需的規費和稅費后,由甲方在60個工作日內向房屋所在地房屋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購商品房合同登記備案、預告登記及抵押登記手續,提交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并取得土地房屋登記機構出具的登記受理單。
如乙方購買的商品房屬現房,雙方同意不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和預告登記,由甲乙雙方共同申請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3、本補充協議簽訂后,如國家或該房屋所在的省、市有關規定及政策調整契稅、印花稅等稅費征收標準,乙方保證按調整后標準繳納稅費,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權利。甲方對購房涉及稅費調整不承擔任何責任。
4、若乙方書面委托甲方代辦房屋權屬登記,則乙方應在所購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日內,主動將按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規定的相關資料交付給甲方,以及向甲方預付或向政府有關部門繳納辦理產權登記應由乙方承擔的全部稅費和費用并將相關繳費憑證原件移交甲方。
5、合同第十三條關于產權登記條款約定“預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實際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出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申請”修改為“預售商品房的,本商品房實際交付使用之日起270日內,由甲乙雙方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提出辦理本商品房《房地產權證》的申請”。合同約定“商品房實際交付使用后270日內”所指起算時間是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提前交付所購商品房的,上述產權登記起算時間為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若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則本條所約定的產權登記起算時間相應順延,即自實際交付所購商品房的時間開始計算辦理產權登記的期限,甲方同時應承擔相應的逾期交付所購商品房的違約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另行承擔逾期辦理產權登記的違約責任。
按本條約定應由乙方提交的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所有資料和應繳納的全部稅費和費用,乙方確認甲方已在合同簽訂時告知乙方,并且乙方確認就辦理產權證的所有資料和應繳納的全部稅費和費用有任何不明之處的,乙方應自行向當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查詢。乙方已向甲方提交的資料以甲方向乙方出具的簽收文件或回執為準。
6、因政府、政策變動、法律法規調整等非甲方原因導致甲方無法按合同約定期限按時辦理合同登記備案、產權登記等相關事宜的,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7、乙方采取按揭貸款的付款方式的,如乙方委托甲方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向甲方出具相關授權委托書(此委托不可撤銷)且乙方應將所有相關證件及資料交由甲方收持,待辦理完畢房地產權屬證書后,由甲方交于貸款機構辦理抵押手續。因貸款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而使乙方不能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取得權屬證書的,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商品房權屬證書辦妥后,乙方應在接到辦理現房抵押登記手續通知之日起7日內,辦理或提交現房抵押登記所需全部手續,否則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擔保貸款總額的萬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8、甲方及乙方雙方同意:對于遲延交付、房屋初始登記遲延、權屬轉移登記遲延的違約責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同時適用,乙方只能選擇其中一項適用不累加。
9、若乙方購買了車位的,乙方在轉讓商品房前需自行落實產權辦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若因乙方轉讓商品房后導致無法辦理車位《不動產權證書》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三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補充約定
1、根據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乙方有權在甲方通知后15日內向甲方作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乙方在甲方通知后15日內未向甲方做書面答復,或雖書面答復,但未明確提出退房的,均視為乙方接受規劃、設計變更以及因此可能引起的房屋價款調整,本合同繼續履行,甲方不承擔任何違約及損失賠償責任。
為免疑義,雙方確認,甲方以在甲方售樓處現場張貼告示或在當地公開發行的報紙上公告的任何一種方式告知乙方即應視為已經通知乙方。
2、已預售的商品房在建設過程中,甲方應當按照批準的規劃、設計建設商品房,不得隨意變更商品房的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以及提高該商品房項目的建筑容積率。在不影響該商品房的質量、使用功能的情況下,經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設計單位同意,甲方可對原有規劃設計作出局部調整,可不通知乙方;若該變更無需政府規劃主管部門或設計單位同意的,則甲方亦可不通知乙方。除非乙方因設計變更而受到直接損失的,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因政府行政命令、法律法規變化、規范標準、國家/地區壟斷行業企業導致的變更,屬于不可抗力,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對乙方有利的變更,甲方無需通知乙方,視為甲方對乙方的無償贈與。
4、因規劃、設計變更導致房屋實測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建筑面積不一致,乙方不退房的,則雙方同意根據實測建筑面積據實結算房價款,多退少補,雙方互不承擔其它責任。如甲乙雙方選擇按【套】【間】【位】計價的,不適用本條款。
5、市政管理部門、消防部門、水利管理部門、電力公司、燃氣公司及甲方之外的其他主體所要求的,且甲方應當遵照執行的有關本物業小區或乙方所購房屋的變更事項,甲方無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變更。
6、甲方因法律、規章、政府命令,或因規范標準發生變化直接導致的小區平面布局變更,屬于不可抗力,甲方不需通知乙方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關于商品房質量、裝飾、設備標準的補充約定
1、本商品房所在樓宇主體結構質量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認定不合格的,乙方有權退房。乙方退房的,應在檢測結論作出后15日內向甲方發出書面退房通知,否則視為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甲方應當自本套房屋買賣合同注銷手續辦理完畢或房屋返還過戶登記手續辦理完畢后30日內,退還乙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補償費,乙方已繳納的規費、稅費及質量檢測費由甲方承擔,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擔其他任何補償或賠償責任。
乙方選擇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應提供經專業機構認可的整改方案,并按該方案進場實施整改,乙方有義務及時予以必要的配合。因整改而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期實施整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進場整改),則甲方除繼續承擔整改義務外,對因未能及時整改而導致的一切后果及損失,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整改工程的質量負責。
2、交付該商品房時,若該商品房符合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的約定即表明該商品房已達到交付條件,甲方應當與乙方共同查驗收房。接房查驗時,發現有其他問題的,乙方仍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時間內辦理完畢接房手續,甲方應按照國家強制性規范和標準修復,乙方應當積極配合修復事項的完成。乙方自交付通知書規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承擔物業服務費及其它雜費或支出。
3、甲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具備了符合本合同第七條第(二)款約定的房屋交付條件,即使在房屋交付時或交付后發現上述及其他質量問題,甲方應按上述約定承擔修復責任,但甲方不承擔逾期交房責任。
4、甲方和乙方對工程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可以共同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雙方均有協助并配合對方檢測的義務。若經檢測確實存在質量問題的,檢測費由甲方承擔;否則,檢測費由乙方承擔。
5、乙方知悉并確認:房屋因設計的需要,各個區域的層高可能并不一致,合同所述的層高,是對房屋各個區域可能出現的層高區間的概括表述,并不為精確表示,房屋層高以交付時的狀態為準,乙方對此無異議,只要層高符合國家強制性建筑或測繪規范,乙方即不得以各個區域層高不一致等任何理由要求減免購房款、退房,甲方無需為此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6、合同附件三包含以同等品質的建筑材料、裝飾、設備替代的情形。
7、關于車位的特別約定
1)鑒于車位位于地下的特殊性質,受建筑物管線埋沒(如消防所需水管等)、承重立柱位置等限制,在對其使用功能不構成重大障礙的前提下,對所購車位出現的部分層高不一致的或者車位旁邊有立柱等情形,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前已經充分知悉并表示理解和認可。
2)如乙方所購買地下車位的尺寸,已經實際呈現。由于具體車輛規格不同及駕駛者技術不同,實際可能存在某些品牌及型號汽車無法完全停入地下車位的情形或對行駛技巧存在著較高要求,乙方有義務在購買車位前詳細了解車位尺寸,且應當在簽署協議前進行實地驗證,根據車輛和人員實際選擇車位,本協議的簽署,即意味著乙方接受實際現狀,認可其已經滿足乙方對車位的要求,并同意甲方不因其車輛的停放問題而承擔任何責任。
3)附圖中只標注車位編號,地下室其他結構、墻體、設施設備沒有在附圖中表示,乙方對此予以確認。
4)按下所列明的車位號及屬性的約定,乙方已明確知曉乙方所購車位的屬性,若乙方所購車位系人防工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該車位平時由乙方使用、維護和管理,當省級或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發布緊急狀態命令時,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門統一集中管理,無償征用。在使用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人防工程主體結構,拆除、損毀人防工程,損壞人防工程使用效能。
從/到/號的車位為非人防車位,從/到/號的車位為人防車位,對此乙方已明確知曉。本款所涉編號為規劃編號。
第十五條 關于配套設施設備的補充約定
1、雙方明確,在該房屋屋面及其他公共空間和部分可能根據需要建有相關配套設施、設備,甲方無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對此無異議,且不得提出任何主張。
如該商品房所在小區內有下列基礎設施及公共配套建筑,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和綠化以及電力設施(如箱變、開關站、變電站、配電分支箱等)、弱電系統(如有線電視箱、寬帶設備)、供水設施(如水泵房等)、供氣設施、車庫安全疏散口、垃圾房、排風豎井、排水等設施,其位置設置以政府及電力、燃氣、衛生等相關企事業單位最終確定并實際建成為準,乙方對其位置、增減、移位、樣式等無異議,甲方不構成違約。乙方已知悉相關配套設施可能會位于商品房內或附近,甲方無需事先通知乙方或取得乙方同意,乙方承諾不因上述配套的相關事宜向甲方索賠或提出退房要求。對于車位,甲方不負有敷設室內外管道及保證供氣的義務。
2、乙方同意甲方可保留對本項目內所有公共場所、公共設施、物業用房、建筑小品的建筑設計、規格、設計特色、房屋外立面等進行修改的權利,而無需事先通知乙方,也無需取得乙方同意。
3、甲方有權對該房屋及其設施設備的結構外觀(含外墻、外門窗、陽臺欄板、公共通道護欄、空調擱板等及其墻面部分的顏色、形狀、規格、材料)等做出優化設計和改進,乙方不得以此為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
第十六條 關于房屋保修
1、交付該商品房時,甲方應當與乙方共同查驗收房,發現有其他問題的,由雙方在該商品房交接文件上予以確認和記錄,并由甲方根據國家和重慶市有關工程質量的驗收規范和標準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日內負責整改。但乙方不得以此要求退房或拒絕辦理該商品房交接手續或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在60日之內仍不能完成整改的,甲方應當依法提供保修服務,并按照《新建商品房屋質量保證書》相關約定承擔保修責任。若乙方未在甲方通知期限內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視為甲方已交付該商品房。保修期限起算日期:以交房通知書上約定使用之日起計算。
2、甲方需使用乙方所購商品房空間對乙方所購商品房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設備進行維修、維護時,乙方應當提供必要的協助和便利;若在維修過程中,對乙方造成損害的,按乙方所遭受的實際損失進行補償。若乙方不提供便利或拒不協助的,因此對相鄰的房屋或公共部位及設施、設備造成的擴大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保修工作完成后,乙方應當按照甲方通知中約定的驗收日期及時給予驗收。乙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延期、拒絕驗收,否則,驗收通知送達之日為維修合格日。
4、甲方應按照《重慶市新建商品房質量保證書》承諾的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但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將不再承擔保修責任:
(1)因乙方使用不當或第三方造成的質量缺陷;
(2)乙方接房或保修驗收后,自行添置、改動設施設備和裝飾造成的質量缺陷;
(3)乙方擅自改動結構、設備位置和不當裝修;
(4)不可抗力造成的質量缺陷;
(5)在發生需維修的事宜后,經甲方書面催告,乙方在無正當理由不及時配合甲方的整改和提供必要的方便,導致甲方整改行為無法及時實施和完成。
5、保修期范圍以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新建住宅質量保證書》為準。保修期內發生的屬于保修范圍的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但乙方應給予必要的配合。如因乙方不予配合而造成延誤或損失進一步擴大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維修的,甲方對此部分不再承擔保修責任。
第十七條 關于建筑節能
甲方在簽署合同及本補充協議前向乙方公示了該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標、節能措施和保護要求、保溫工程保修期等信息,此信息只能反映當時的情況,施工過程中可能存在變化,相關變更內容以政府部門批準文件為準,甲方無需通知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十八條 關于解除合同的補充約定
1、除非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議或出現了合同及本補充協議約定的合同解除情形或法定的解除情形,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如任一方擅自要求解除合同及補充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金。
2、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或因任何原因導致合同解除的,乙方應當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10日內,配合甲方按照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要求辦理完畢本合同注銷手續或該商品房返還過戶手續,包括但不限于簽署合同解除協議、提供相應資料、到土地房屋登記機構辦理網上簽約的解除手續及該商品房返還過戶登記手續等。如乙方未在前述規定時間內配合甲方辦理前述注銷手續及該商品房返還過戶登記手續,則甲方有權拒絕在雙方約定的退款期限內向乙方返還應當返還的各種款項(包括但不限于購房款);同時,乙方逾期在10天(含10天)以內的,乙方應按總房款萬分之五的標準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辦理前述手續的違約金;逾期超過10天的,乙方應按總房款10%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辦理前述手續的違約金。
3、房屋交付后,合同因任何原因解除、撤銷或者確認無效,乙方應于10日內向甲方交還該商品房,同時乙方應按照300元/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房屋使用費。如超出10日未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乙方應按照1000元/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逾期返還該房屋的使用費,上述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計算至乙方將房屋返還給甲方之日止。該費用從甲方退還乙方的購房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足款項,乙方應在3日內補足。乙方逾期未騰房,甲方亦有權選擇采取相應措施收回房屋,屆時對留存于該房屋內的物品視為乙方放棄對其享有的所有權,甲方可以其認為適當的方式處置物品(包括拋棄、變賣、使用、拆除等),乙方對此無異議,亦不要求甲方對其進行任何形式的補償。
4、甲方、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或乙方退房的,甲方與乙方就其他物業、空間、設施設備簽署的相關使用、租賃、附贈等協議一并解除,乙方基于購買本合同項下商品房而從甲方處無償或有償取得的車位、儲藏室、庭院等或其他具有利用價值的空間或設施等,也應相應地無條件地返還給甲方或其權利繼受人。
5、如甲方已開具增值稅發票并已交付乙方的,則在本合同確認無效、被撤銷或提前解除、終止之日起5日內,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開具紅字發票等事宜。
第十九條 關于廣告宣傳等的補充約定
1. 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及責任均以合同及本協議的約定為準,所購商品房的實際情況以政府最后批準文件及施工圖為準。若有其他任何宣傳資料與本協議不一致的,均應以本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內容為準,甲方通過報紙、電視、廣播、戶外路牌、樓書、海報、宣傳品及網絡等媒體或其他方式發布的廣告、宣傳資料、或樓盤模型、售樓書或其他文字載體中的所有圖片、資料數據、說明等,甲方明示不構成法律規定之要約,不構成合同內容。凡未列入合同、附件、本補充協議之中的,對甲乙雙方均無約束力。乙方不得援引其中任何內容或信息以解釋任何事項,或據以提供任何主張或要求。
2、雙方同意:甲方雇傭的任何人員(包括銷售人員)所出具或簽署的與合同有關的任何文件,均應在甲方予以書面授權或蓋章確認的情況下方對甲方具有約束力。雙方在交易過程中口頭表達的意向和介紹信息,與合同和本補充協議不一致的或超出合同和本補充協議約定的,不構成合同內容。
3、沙盤模型及廣告宣傳資料中,如有展示本項目紅線內或紅線外的廣場、綠化、景觀、道路交通等公共設施的說明或介紹,旨在協助提供相關信息,僅為示意,不是甲方對此作出的任何保證或承諾。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如出現于實際狀況不一致,最終以實際情況為準,且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4、甲方所有廣告、沙盤及文宣資料中景觀效果、建筑外立面、屋面及其色彩效果與實際建筑后的景觀,建筑物的外立面及其色彩可能會有差別或局部調整,均以實際建成為準,甲方不對乙方承擔責任。
5、甲方為整體綜合需要,有權在該房屋所在的社區場地中選址建設環境和配套設施,如植物、雕塑小品、自行車棚、信報箱、配電室、管道井、消防栓、垃圾收集點等;沙盤、模型等所展示的僅供參考,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建設環境及配套設施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最終以實際建成為準,且甲方不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
6、甲方在廣告、宣傳資料及本合同中對建筑區劃范圍(即紅線范圍)之外的環境、公共設施、道路交通、學校、醫院等說明或介紹,僅為乙方提供參考信息,不構成甲方的允諾。因比例或表現方法所限,部分附屬物或構筑物可能未在平面圖和模型上標示。且上述信息具有不確定性,可能因政府規劃部門或其他第三方因素發生變化和調整,乙方應自行至相關部門了解核實,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條 關于商品房買賣的規費、稅費
1、本商品房買賣所產生的規費和稅費應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代收專項維修資金(按國家規定標準收取)及其它按國家規定應另行由乙方繳納的稅、費。若乙方未按上述約定支付,除按規定向政府相關單位或部門承擔責任外,因逾期付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順延交房時間并相應順延辦理產權登記時間。如政府相關部門在實際收取時,已對上述稅、費相關標準和數額進行調整和變更,雙方則按政府相關部門調整和變更的標準和數額結算,多退少補。
2、乙方完全知悉,如果乙方未按照上述約定時間繳納專項維修資金,將導致甲方無法為全體乙方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因此給甲方和其他乙方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各項規費、稅費計稅依據以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商品房總價款為準(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規定為準),若由于房屋面積差異產生房屋總價款增減時,以增減后的房屋總價款作為計稅依據,但在此之前已繳納給政府相關部門的規費、稅費在甲方進行必要協助后仍未能進行退還的,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合同約定的項目地址、門牌編號、房屋位置、樓層、房號均為暫定或臨時編號,正式項目地址、房屋門牌位置編號由相關部門和公安機關審定,最終以《房地產權證》的登記內容為準。
第二十二條 關于物業管理及費用承擔
1、乙方同意并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同意幷遵守甲方與甲方選聘的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委托合同》。
2、物業服務實行有償服務,乙方應向甲方選聘的物業服務公司繳納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按每戶建筑面積計收,建筑面積以有資質的房屋測繪機構實測面積作為計算依據。
3、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不屬于保養范圍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的份額共同承擔。
4、公攤費用(共有部分、共有設備設施日常運行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其擁有的建筑面積分攤計算,按月向相關職能部門或受其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繳納。
第二十三條 關于物業管理用房
乙方知悉,本項目物業用房面積、位置最終以規劃及政府相關規定及批復為準,且對此不持異議。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權與本項目其他業主共同使用樓宇公共部分,但不得擅自改變樓宇結構、公共設施、外墻外貌,不得擅自搭建,不得在樓宇公共場所堆放私人物品;歸屬于乙方使用的露臺、平臺、花園等未經相關部門書面批準同意,不得改變其使用功能,不得隨意在露臺、平臺、花園等違章搭建花架、遮雨棚、防盜網、無框推拉玻璃窗等各種建筑物、構筑物或封閉陽臺、平臺、露臺,否則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均有權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責令其恢復原狀,且有權視情節情況建議相關部門予以處罰。
第二十五條 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本項目景觀規劃的綠樹、亭子、水景、游泳池、景墻、雕塑等進行布置調整。
第二十六條 因國家法律、地方法規及職能部門政策等的變更導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部分失效或部分不能執行,并不妨礙本合同其它部分的正確履行。雙方應根據變更后的法律、法規、政策等對本合同內容做相應變更或簽署補充協議,任何一方不能以此為理由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本商品房所在項目的地下車庫(包含人防車庫)、地下車位(包括架空層車庫,占有公共道路、公共綠地的車庫除外)、商業用房(如有)、醫療衛生用房(如有)、居委會與公安機關辦公用房(如有)、金融網點用房、教育用房及附屬場地(如有)、架空層(作為公共通行空間的除外)等特定空間,均由甲方投資建設,所有權屬于甲方,不隨商品房的轉讓而同時轉讓。甲方有權通過出售、附贈或者出租的方式進行支配。
按政府、市政部門或相關部門的要求,應向其(或可向其)移交配套設施設備及附屬房屋、場地的,甲方將從其規定進行移交。
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和外墻面所有權歸該樓棟的全體業主共有,全體業主同意將樓棟的屋面和外墻面使用權委托物業管理公司統一進行管理和使用。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免費使用本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和外墻面。包括但不限于在不對建筑物質量安全構成影響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本項目商品房的外檐墻體、樓頂屋面搭建構筑物、懸掛燈箱、懸掛招牌等顯示本項目及所屬集團標識、名稱等,甲方亦無須向全體產權人支付任何費用。
若本項目存在商業物業,商業物業建筑體之外墻面所設廣告位的收益權和底商廣告位的收益權歸甲方享有,由甲方統一管理、運營。商業物業建筑體內部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廳堂、電梯轎廂等)的收益權由甲方享有。
若本項目規劃有幼兒園,由甲方投資建成,其所有權屬于甲方。
第二十八條 乙方為二人(含)以上的,不論是按份共有還是共同共有,均對本合同約定的乙方義務承擔連帶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任何一人履行本合同中屬乙方的義務,甲方向任何一人發出通知即視為通知了乙方全體,甲方向任何一人履行相關義務即視為向乙方全體履行了義務。
乙方為二人(含)以上的,其中一人辦理以下事宜即視為其他乙方授權該名人士辦理相關事宜:辦理與本合同有關的財務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領取票據、更換票據、交納房款、交納稅費、退款、退稅、轉款等相關手續;領取與本合同有關的各類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買賣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房屋所有權證》、《國土使用權證》;辦理該房屋的交接手續。
第二十九條 通知
1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由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任何通知,必須以書面形式送達。雙方必須保證合同及補充協議中所填寫的姓名、名稱、代理人地址、電話、郵政編碼等內容真實有效。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所留地址不詳造成通知無法送達的,相關責任均由過錯方承擔。聯系方式若有變更,應在變更后5日內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任何一方若有兩人或多人,任何通知向其中一人發出即視為向該方全體發出。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訊在下列情況下均被視為已送達:
(1)如以郵遞形式(應以掛號或快遞形式)寄送的,于投寄該文件3日后;
(2)如以當面遞交形式送達,于收件人簽收時。
如任何一方拒絕簽收、聯系方式發生變化未按時通知另一方或因其他不可歸責于對方原因而無法簽收的,則視為送達。
2甲方向乙方發出的合同及本補充協議項下或與合同及本補充協議有關的所有通知、文件、要求或其他聯絡均應以書面形式,按照合同約定的乙方聯系地址以郵政快件的方式發出。如合同約定的乙方聯系地址有變更,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合同約定的乙方聯系地址指定送達,即視為已通知乙方,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擔。
3、本補充協議對《交房通知書》有其他約定的從該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已理解知悉本項目系由甲方分期竣工、交付的,并承諾遵守以下約定:
1、本項目配套設施將分期完善、竣工、交付使用;
2、在本項目最后一期竣工交付之前,甲方有權在本項目內發布廣告以及進行廣告宣傳活動,但以不影響已入住業主的正常生活為限。
第三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的補充約定
合同及補充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一條 乙方確認,在合同和補充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并明確表示接受和理解,承認不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形。本補充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與本補充協議內容有沖突的部分,以本補充協議的約定為準。
第三十三二條 本補充協議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補充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2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買受人①: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②: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③: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
護照:
營業執照注冊號: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買受人為兩人以上的,其共有方式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方式為按份共有的,約定的份額具體為: 。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不動產權證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 定 名 )( 暫 定 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 現 房 )。
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該商品房已取得(商品房現售備案證明)(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不動產權證),(備案號)(不動產權證號)為 ,(備案機構)(不動產登記機構)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房屋座落) 。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戶型為 ,屬 結構,屋高為 米,建筑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該商品房有封閉式陽臺 個,非封閉式陽臺 個。該商品房(合同約定 )(適用于預售)(不動產登記 )(適用于現售)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 平方米,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有關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與該商品房有關的抵押情況為(√抵押)(未抵押)。抵押權人同意該商品房轉讓的證明及關于抵押的相關約定見附件四。
該商品房面積測算單位: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該商品房屬精裝修房,買受人應另支付精裝修價款,價款按建筑面積計價,精裝修標準為(人民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合同約定面積與不動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不動產權登記面積為準。商品房交付后,不動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1 種方式進行處理:
1.方式一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不動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 (含3﹪) 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 = [(不動產權登記面積 - 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方式二
雙方自行約定如下:
(1) ;
(2) ;
(3) ;
(4) ;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出賣人不得限制、阻撓、拒絕買受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一)(預售商品房)出售該商品房的全部房價款應當存入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用于本工程建設。該商品房的預售資金監管銀行為 ,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現房)雙方約定全部房價款存入以下賬戶:賬戶名稱為 ,開戶銀行為 ,賬號為 。
(二)買受人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
2.分期付款。買受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分 期支付該商品房全部價款,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3.貸款方式付款,(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買受人應當于 年 月 日前支付首期房價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占全部房價款的 %。余款(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向 (貸款機構)申請貸款支付。
(三)簽訂本合同前,買受人已向出賣人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大寫) ,該定金于(本合同簽訂)(交付首付款)時(抵作)商品房價款。該商品房價款的計價方式、總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體約定見附件五。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2 種方式
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
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同時,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全部房款。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 如辦理{銀行}{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按揭貸款的,買受人需在十天內向貸款機構提交按揭所需資料,每逾期一天,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貸款額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因買受人逾期提交按揭所需資料、逾期繳清辦理按揭所需相關費用及逾期配合銀行辦理按揭手續的,均視為買受人逾期付款。若逾期六個月無法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扣除應付款的10%后退回剩余房款。
第八條 專項維修資金
買受人應當將專項維修資金(人民幣) 元(大寫 元)存入專項維修資金專戶,賬戶名稱為 ,賬戶為 ,維修資金屬于業主所有。買受人未交納專項維修資金的,出賣人不得將商品房交付買受人。
第九條 交付期限及交付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3 種條件,并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質量驗收合格,取得建設工程質量竣工驗收意見書。
2.該商品房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文件。
3. 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驗收合格。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 (1)因供電、供水不按期供給影響,雨天無法開工相應順延交房時間;
(2)政府通知停工、禁止車輛進出施工場地而影響工期的;
(3)因項目辦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驗收排期而造成延期的。
第十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2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90 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無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 (1)逾期不超過90天的,按本合同第十條1、(1)條款執行。
(2)逾期超過90天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6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萬分之一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超過90天后,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0.01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 銀行同期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買受人退房的,應按出賣人通知的時間協助配合辦理完各種退房手續。
第十二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自出賣人公告通知交房之日起買受人不辦理交接手續的,視為出賣人已經將該商品房合格交付給買受人,該商品房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天燃氣等相關費用從約定交付之日起算,由買受人承擔。自交房之日起,該商品房受損和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不動產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由于政府行為等客觀原因而導致不動產權辦理延遲的,出賣人不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于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2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2. 由出賣人負責,使商品房的裝飾、設備達到雙方約定的標準。
第十五條 出賣人關于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運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排水:交付時供水、排水配套設施齊全,并與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網連接。使用自建設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飲用水衛生標準;
2.供電:交付時納入城市供電網絡并正式供電;
3.小區內各種配套設施及道路分期分批交付使用。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 ;
(2) ;
(3) ;
(4) ;
第十六條 合同備案、不動產登記的約定。
1.本合同簽訂后 30 日內,出賣人應按規定向合同備案機構申請辦理合同備案手續。
2.出賣人與買受人協商一致,本合同登記備案后 60 日內,雙方共同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出賣人未按約定協助辦理預告登記的,買受人有權單方申請辦理預告登記。
3.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具體細則請參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90 日內(應當不超過90日,除買賣雙方有特殊約定外),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提交不動產登記機構。
4.如因出賣人的責任,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6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 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本條約定的上述手續不能在約定期限內辦理的,出賣人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屬于出賣人所有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屬于出賣人所有
3. 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屬于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墻面使用權屬于出賣人所有
第十九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一)買受人對其建筑物專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二)以下部位歸業主共有:
1.建筑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墻、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通道、樓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屬設施、設備,避難層、設備層或者設備間等結構部分;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區劃內的道路(屬于城鎮公共道路的除外)、綠地(屬于城鎮公共綠地或者明示屬于個人的除外)、占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物業服務用房;
(三)雙方對其他配套設施約定如下:
1.規劃的車位、車庫: 產權屬于出賣人所有并由出賣人經營管理 ;
2.會所:產權屬于出賣人所有并由出賣人經營管理; ;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梧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五)。補充協議中含有不合理的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不合理的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內容的,仍以本合同為準。
第二十二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根據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銷售現場公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協議,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注明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信息,并與購房人約定將全部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由房地產開發企業提供)。未約定或未按約定將購房款存入監管賬戶的,監管機構不予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手續。
根據規定,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庫、車位,應當優先銷售、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車庫、車位數量等于或者少于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房屋套數時,建設單位不得將車庫、車位轉讓或者出租給本物業管理區域以外的人。
根據規定,建設單位應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實施前期物業服務,買受人應簽訂前期物業服務協議。
根據規定,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繳納稅款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商品房預售,開發企業應當與承購人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開發企業應當自簽約之日起30日內,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
根據規定,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購買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
(應使用經有關職能部門核準備案的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分攤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積構成說明
附件三:裝飾、設備標準
1、外墻:貼瓷磚。
2、內墻:普通批灰(混合沙漿批灰)打底、刮平。
3、頂棚:普通批灰(混合沙漿批灰)打底、刮平。
4、地面:水泥樓板地面,樓梯級水泥沙漿打平、均不壓光。
5、門窗:單開入戶門,戶內預留門洞,不設門扇。
6、廚房:水源到廚房外墻,廚房內墻普通批灰。
7、衛生間:普通批灰。
8、陽臺:普通批灰、欄柱為鐵欄柱。
9、電梯:沒電梯。
10、其他:供電到各戶門口,設獨立電表一只;供水到各戶廚房外墻邊獨立水表一只,水表電表費由買受人自理。
附件四:
附件五:合同補充協議
出賣人(簽字并蓋章): 買受人(簽字并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簽字):
簽于: 年 月 日簽于: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3
協議書(欠條)
甲方:
乙方:
丙方(擔保人):
經過甲乙雙方自愿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整,甲方同意將此款借給乙方,借款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自愿用房源為甲方上述款項作抵押,乙方給甲方抵押的房源,如在協議內未將全部款項還清,如同違約,此房源自動轉為買賣關系。
乙方協助甲方辦理相關更名手續,費用歸乙方負責。
三、甲方享有上述樓房的所有權,乙方保證上述樓房沒有任何單位采取查封等保全措施,也沒有以任何形式出賣或低押給第三方,如出現此類情況,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詐騙罪的刑事責任。
四、丙方為乙方的還款行為及第三條之中乙方的保證作擔保,如乙方違約,丙方自愿承擔賠償責任(包括本金、利息)。
五、如到期乙方償還全部利息,此樓房的所有權由乙方收回。
六、以上協議系三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得反悔,無論法律與法規是否變化均以本協議的約定為準。
從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訴訟于簽約地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甲方:
乙方:
夫妻
丙方(擔保方):
年 月 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4
備案號:_________
售房人:_________
購房人: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位于_________
二、該商品房的具體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如下:房屋幢號建筑結構設計用途建筑面積該商品房交付時如有面積差異,以房屋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為準。
三、甲方應向乙方出示所售房屋的下列證件:
1、國有地地使用證,編號:_________
2、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
3、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四、該商品房銷售價格為:實得建筑面積_________元/平方米,房款共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幣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及付時間甲、乙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甲方給予乙方_________%優惠,即實付房款總額_________元。
2、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首付房款_________元,余款在_________付清。
3、甲、乙雙方約定其他方式付款或乙方屬貸款購房,甲、乙雙方就此項內容另訂補充合同。
六、乙方如未按合同第五條約定給付房款,屬乙方違約。
甲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按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甲須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交付給乙方,如因_________,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延期。
八、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果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屬甲方違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應付房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持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九、甲方所售商品房面積與產權監理機關實測面積差異在±_________%至±_________%以內,按實測面積結算房款;差異超過±_________%,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辦理。
1、終止合同,甲方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2、合同繼續履行,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預售商品房在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和修改,必須在調整和修改的方案批準后_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_日提出退房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乙方要求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給付利息。
十一、甲方所售商品房在交付給乙方時,該商品房的配套環境和配套設施,必須符合甲方售房時所作的承諾和雙方約定。
該商品房的裝飾、裝修、配套設施、設備的標準、保修責任和質量要求,必須符合附件《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中所作的說明、規定和承諾。
十二、甲方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后,應協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到房屋產權監理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權屬登記的,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終止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終止合同要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款退還乙方,并按乙方已付房款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按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同時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十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交簽訂補充協議。
十五、本合同連同附件及補充協議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成都市房屋產權監理處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處理。
1、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七、其他約定: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5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房座落:___青島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建筑結構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層。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分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____元,價款為_______元,計_____。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商品房交付乙方。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乙方按下列第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約定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萬分之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面積差異不超過±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
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照《__市商品房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日內采取撲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第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甲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6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產經紀機構):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
注冊地址: 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 ________
開戶行: ________
賬號: 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 ________
地址: 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
聯系電話: 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________市商品房管理條例》、《________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________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 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區、縣 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
設計用途________,建筑結構 _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_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 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元(幣種:________),價款為______元(幣種:________),計________(大寫)。
第三條 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甲方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種形式付款,商品房正在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中的,乙方應將全部商品房價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號: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全部價款______元。
2、貸款付款的,乙方應于 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______元,其余價款辦理貸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應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首付款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二次付款______元;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存入商品房尾款______元。
第五條 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在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的同時,還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
第七條 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筑面積差異不超過±3%(包括±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見附件三),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如下約定履行保修責任: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________。
2、墻體________。
3、防水________。
4、墻面、地面________。
5、門窗、五金件________。
6、電梯________。
7、消防設施、設備________。
8、通訊設備________。
9、供冷熱系統設備________。
10、二次供水設施________。
11、電器插座、開關、管線________。
12、精裝修________。
13、________。
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商用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
2、下水________。
3、供電________。
4、燃氣(氣源種類)________。
5、暖氣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____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見附件四)。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____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 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 商品房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____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轉移登記的,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商品房預告登記
雙方按下列第____種約定,辦理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1、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房屋權屬預告登記。
2、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________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并承諾遵守。
第十五條 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見附件六)。
附件一至附件六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 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商品房屋平面圖
附件二: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
附件三:商品房質量、設備等情況
附件四:商品房房屋設計、環境布局等情況
附件五:建筑節能
附件六:補充合同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權屬登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守法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區、縣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設計用途_______,建筑結構_______,建筑層數為_______層。建筑面積
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來源為:_______。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價款
商品房銷售按建筑面積計算,每平方米價格為_______元,價款為___________________元,計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商品房交付及交付日期
商品房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符合上述條件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變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時間
雙方約定,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
第五條甲方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乙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
2.同約定甲方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的實際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甲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處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逾期在_______日內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乙方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有權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的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乙方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乙方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差異的處理
商品房建筑面積以房屋所有權證記載面積為法定依據。商品房建筑面積與甲方銷售建筑面積差異不超過±3%的,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商品房價款按商品房建筑面積與銷售建筑面積的差異多退少補。面積差異超過±3%的,雙方約定如下:
第八條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的質量和設備等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甲方的承諾,未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和承諾的,甲方應承擔責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況下,甲方應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履行保修責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損壞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商品房配套設施運行的約定
下列配套設施運行日期約定如下:
1.上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下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供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燃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暖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配套設施未按約定日期運行的,甲方應在_______日內采取補救措施,并賠償乙方損失;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甲方應賠償損失,并且每項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商品房設計變更的約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商品房的房屋設計和環境布局。確需變更的,甲方應自設計變更方案確定之日起日內與乙方協商。
乙方同意變更的,雙方訂立補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變更,或甲方擅自變更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商品房交接
商品房交付時,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交接房屋鑰匙。
第十二條商品房權屬登記
雙方約定,在下列第_______種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登記:
1.自初始登記完畢之日起_______日。
2.訂立本合同時,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訂立合同時,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內辦結房屋權屬登記的,按下列第_______種約定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甲方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甲方還應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前期物業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經備案的《天津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及《業主公約》,乙方對該合同及公約相關內容予以書面確認,并承諾遵守。
第十四條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的約定
甲方保證在交付商品房時,無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如存在權屬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五條爭議處理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機關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備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商品房(精裝修)買賣協議 篇18
合同雙方當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資質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機構經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________】號碼: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_____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項目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準文件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準文件號】【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出賣人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準機關為____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現售商品房備案機關為_______________,現售備案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在簽訂本合同時,已向買受人出示上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和白蟻預防合同及出賣人的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____米,位于所在建筑設計標高±0.000【地上】【地下】第_______________層。建筑層數地上最高____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非封閉式_______________個。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共有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商品房所在建筑采用的節能措施、指標見附件三。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2.按【套】【間】【位】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3.按套內建筑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_____千_______________百_______________拾_________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上述購房款外,其他由出賣人代收的費用項目按以下標準、時間收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間】【位】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雙方可在附件六另行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任何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按以下方式處理:
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但共有分攤部分面積增加超過其合同約定面積3%的,買受人不承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合同約定面積×100%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如屬預售商品房,買受人應當按時依約定將房價款存入到指定的銀行預售款監管賬戶上。監管賬戶應當與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時申報的一致。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計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整。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計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整。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全部購房款的_____%,計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________日,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日后,買受人在出賣人書面催告日后仍未支付應付款的,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交付條件與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_年____月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同時符合下列各項約定條件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建設單位依法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竣工驗收合格和消防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生活給排水、用電、管道燃氣、電信、有線電視、消防、郵政信報箱等設施達到設計要求條件;
3.小區內部道路、綠化、室外照明、消防、環衛及其他商業、社區服務和管理等公共配套建筑、基礎設施按規劃設計要求建設完成。分期建設的,該商品房所在分期建設部分應按規劃設計要求全部完成,并與在建工程之間設置有效的隔離設施和施工安全設施;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按逾期交房由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2.買受人同意接收,出賣人支付買受人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__日內書面告知買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不超過__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_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________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款萬分之項和第七條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下列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變更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及形狀、朝向;
變更小區總體規劃設計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設備設施;
變更房屋節能措施及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不退房。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當給予______________合理補償。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條件已達到的有關證明文件原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或要求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費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于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該商品房在向買受人交付時沒有出賣人設定的抵押權、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按時辦理本合同登記備案、按揭貸款、預告登記、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于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室內分隔、裝飾、設備標準、節能措施及指標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設備、節能設施差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向當地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房屋所有權初始預登記,并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付買受人。如因出賣人原因,買受人不能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書面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同時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買受人已付款的___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經買受人書面委托,出賣人可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代辦權屬登記,相關費用等具體事項在合同附件六中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范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在商品房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住戶不當使用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六條除附件二所列本幢計入分攤面積的公共部位外,以下其他公共部位和小區內公共場所的所有權屬全體業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七條買受人購買的該商品房僅作______________用途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建筑屋頂、外墻、外窗的隔熱、保溫結構和用途。買受人擅自改變的,相應法律后果由買受人承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承擔相應義務。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前期物業服務約定
本商品房項目由出賣人依法以【招標】【協議】方式選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提供前期物業服務,服務內容及質量標準等見合同附件四。專項維修資金由買受人按有關規定繳交,計人民幣_____拾_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繳交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商業銀行監管賬戶上。
監管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管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買受人已詳細閱讀并理解本合同附件四有關前期物業服務合同和附件五臨時管理規約的全部內容,買受人同意由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按期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同意按本合同附件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價格和方式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并同意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第二十條文書送達
本合同確定的聯系地址為各類通知、文書送達的地址,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和登記機構,否則造成相關通知文書無法送達的,將視同已經送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請求當地消費者委員會調解處理,或者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但補充協議中不得含有減輕或免除本合同中約定應當由出賣人承擔的責任,或加重買受人責任、排除買受人主要權利的內容。
雙方同意以下有關廣告、宣傳資料作為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_―_______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由【買受人】【出賣人】向房屋權屬登記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預告登記。
第二十六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辦理合同登記備案。
出賣人:______________買受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