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技術研發服務協議(精選3篇)
設備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1
項目編號: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簽 訂 時 間: 年 月 日
簽 訂 地 點:
甲方(委托方):
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地址:
甲方委托乙方就 項目提供技術研發服務,并支付技術研發服務酬勞;乙方接受委托并提供相關技術研發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過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研發內容
1、
(1)
(2)
(3)
第二條 資料提供
1、乙方提出所需資料、數據清單,甲方審核確認后提供。
2、乙方根據需要,可要求甲方補充必要的資料、數據清單,甲方審核確認后提供。
3、雙方聯系人應在確認的資料移交清單上簽字,移交清單必須注明移交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4、乙方對于甲方提供的資料、數據應當妥善保管,并只能用于本合同項下的工作。本合同履行完畢后,乙方應當將上述資料及數據全部退還給甲方,并不得以復制、掃描等任何方式保存甲方的資料信息。
第三條 甲方協作事項
1、訪談:根據合同需要安排人員配合訪談。
2、調研:根據合同需要提供資料、場地配合調研。
3、其他: 無 。
第四條 乙方技術研發服務人員組成
1、乙方指派 作為項目負責人,組織形成技術研發服務團隊;同時指派 作為本項目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技術研發服務人員。如果甲方認為乙方指派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不能勝任的,乙方應當及時更換。乙方指派的項目負責人和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應實際參與本合同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
第五條 履行期限和方式
1、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完成本合同規定下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
2、合同簽訂后,乙方開展技術研發服務工作之前,應就技術研發服務具體事項與甲方進行溝通,提供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建議。
3、在技術研發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任何可能影響技術研發服務的事項,乙方應向甲方書面匯報。
4、乙方在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之前,應與甲方就擬起草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內容進行溝通。
第六條 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交付
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及相關知識產權權利歸屬,按下列以下方式處理:
1、
(1)
(2)
(3)
2、交付的時間: 年 月 日 。
3、交付地點: 。
4、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乙方提交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應進行修改、完善,并在合同約定的履行期限內完成。
第七條 驗收
1、乙方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時應當同時提出書面的驗收申請,甲方按照本條的約定進行驗收。
2、甲方接到乙方書面驗收申請后在 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
3、驗收標準:
(1)按照本合同條規的“第六條第1點”要求驗收;
(2)其他: 。
4、驗收費用的承擔: 。
5、驗收后的處理:
(1)驗收通過,甲方應出具驗收合格的書面意見給乙方。
(2)驗收未通過,甲方應出具驗收不合格的書面意見給乙方。乙方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根據甲方的驗收意見對技術研發服務成果進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向甲方申請組織驗收,若第二次驗收仍未通過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6、甲方出具驗收合格的書面意見,不能視為免除乙方對技術研發服務成果存在缺陷所應負的責任,如存在缺陷的,乙方應免費予以修正和完善。乙方不予解決的,甲方有權委托第三方解決,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八條 技術研發服務報酬及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合同總價)為:大寫 元整(小寫: )。本合同的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為固定不變價格。該報酬已包括乙方為完成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所需的一切費用。
(2)項目結題驗收款:項目完成結題驗收后,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合同總報酬,即大寫 元整(小寫: )。
3、支付費用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等額的增值稅發票。
4、乙方賬戶信息如下:
(1)賬戶名稱: ;
(2)開戶行賬號: ;
(3)開戶行: 。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可適時對技術研發服務事宜的工作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和了解,并可就發現的問題要求乙方進行回應或做相關修正。
2、甲方認為乙方的技術研發服務人員不能勝任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有權要求乙方予以更換。
3、甲方協助乙方開展技術研發服務工作,及時向乙方提供有關資料數據,并及時解決乙方提出的需要甲方配合的相關事宜。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
5、其他: 。
第十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約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甲方拒不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技術研發服務工作。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報告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進展情況,每一個階段的工作完成后應報甲方認可方可進行下一階段的工作。乙方對甲方了解項目情況的要求,應當盡快給予答復。
3、乙方應保證派出的人員熟悉項目涉及的業務,并具備從事本合同約定咨詢技術研發服務工作的經驗。乙方提供的工作人員資料應真實準確。
4、乙方工作人員在甲方現場工作時,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得開展與本項目無關的工作,不干擾甲方業務的正常進行。
5、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成果提交后 個月內,根據技術研發服務成果在實施環節的客觀需要,免費為甲方提供所需的培訓等相關后續服務。
6、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目轉委托給第三方。
7、乙方應保證所使用的工具、理論、方法和提供給甲方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如第三方因乙方的技術研發服務工作向甲方主張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8、其他: 。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變更,不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原合同條款執行。
2、本合同乙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喪失履約能力或明確表示不能為甲方提供技術研發服務服務的。
(2)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技術研發服務建議超過 天的。
(3)若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上述人員,經甲方通知后 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4)乙方技術研發服務工作進度或者工作內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經甲方通知后 5 天內仍未糾正的。
(5)乙方遲延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達 天的。
(6)乙方提交的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經兩次驗收后仍不合格的。
(7)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其合同義務轉委托給第三方或者乙方擅自將技術研發服務成果轉讓給第三方的。
(8)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3、本合同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遲延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達 天的。
(2)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4、合同解除后,違約責任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相關資料所記載的信息,以及其他經營管理信息予以保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無論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雙方仍應執行本保密條款。
2、甲方如有需要,雙方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的,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費用 1% 的違約金。
(2)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支付而未支付的費用應繼續支付,甲方還應按照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的 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提交技術研發服務成果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 1% 的違約金。
(2)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研發服務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技術研發服務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 1% 的違約金。
(3)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合同總價) 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乙方還應按甲方要求及時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并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技術研發服務報酬總額1%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得到彌補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合同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臺風、水災、火災,以及政府行為、戰爭、瘟疫等。
2、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發生后 10 天內向對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發生的有效證明。
3、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迅速采取合理的措施,盡量減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給各方帶來的損失。如果未能盡其努力采取積極的措施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則該方應承擔由此而擴大的損失。
4、如果發生影響履行本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則雙方應及時協商制定并實施補救計劃和合理的替代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5、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超過 30 天的,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五條 通訊與聯絡
1、為方便開展工作,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負責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系,乙方安排 負責與甲方保持日常聯系。如雙方確有必要更換聯系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 ;乙方工作人員的聯系方式是 。
2、雙方履行合同的有關事項,按照上述約定通知到對方聯系人的,視為完成通知送達。
3、雙方的通訊地址或者聯系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的,確定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處理: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雙方如有未盡事宜或需變更、調整的事項,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負責人: (簽字)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 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負責人): (簽字)
通訊地址:
郵編: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賬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設備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生產加工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掛車及掛車關聯產業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研發、生產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和產品制造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范圍:
1國家公告允許的掛車產品及零配件。
2市場營銷中新增產品的公告申請
3新增合格證的管理
4新技術的研發
5新技術的轉讓
6大區域服務站的設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新車型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甲或乙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承接單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乙方接到甲方生產通知后無條件的服從生產需要,保證質量,按時交貨
5乙方在生產過程及價格審核過程中服從甲方指派人員的合理建議。
6甲方在市場運營過程中自覺接受乙方的監督指導。
7乙方在生產掛車所需原材料采購過程中接受甲方監督指導。
8乙方生產掛車需要的零配件必須以甲方為主供渠道,甲方不能滿足乙方生產需求時,乙方可自行安排。
9甲方生產的掛車零配件按界時市場價供應給乙方,必須保證質量,及時供貨。
10乙方生產的掛車按原材料成本加生產薪酬及相關聯費用核算綜合成本。
11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所權屬的“凱事成”牌掛車產品由甲方負責市場銷售,由雙方協商審核綜合成本價格確定加權市場價格,按稅后利益的50%比例分成。
2屬于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后利益的50%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費用攤消
1銷售市場的前期費用由甲方負責,銷售中的傭金列攤生產成本
2甲、乙雙方的行管薪酬由甲、乙雙方各自攤消
3產品生產必需的薪酬及原材料費用攤消生產成本
4根據市場需求設立的服務站所產生的費用和利潤由甲乙雙方按50%比例分攤費用和分享利潤。
5申請辦理新的公告費用甲乙雙方按50%比例分擔或列入綜合成本。
6新產品的研發費用甲乙雙方按50%比例分擔或列入綜合成本。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并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范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九、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__
設備技術研發服務協議 篇3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形成一個規范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咨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于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于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于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于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能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范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五利益分配
1屬于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后利益的%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2屬于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后,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后,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情況下,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