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通用15篇)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同意出售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產給乙方。該房屋戶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住房,權屬為私產,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未曾裝修。
三、房屋交付:
在甲乙雙方在場的情況下,甲方對該房屋以下項目進行交接:
2、由甲方向乙方說明可以正常使用的設備的基本情況、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3、對水、電、暖、煤氣、電視、電話、網絡線路的走線情況、接口位置及計量儀表的位置、使用方法等進行詳細交接。
四、甲方須提供該房集資建房協議、購房發票原件等相關所有證明文件,出示本人_________與共有權人_________身份證并提供復印件各壹份。
五、甲方承諾保證: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轉讓前無其他拖欠費用及法律上的障礙,該房屋所有權為合法取得,即權力無瑕疵。甲方保證其配偶、兒女和其他享有繼承權的人對該房屋不主張繼承權、共同所有權和其他權利。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否則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付款方式分為三次付清: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甲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注:甲方應在收到最后一筆款項前交清一切因甲方產生的費用。乙方自交納購房首付款之日起,就享有該房屋使用權、居住權。
七、由于現實原因,本小區房產暫未辦理房地產權證,乙方對此情況了解且自愿購買該房,經雙方協商,在政策容許的情況下,由開發商_________為職工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應直接以乙方名義報送相關資料,甲方負責配合乙方提交辦理內部房屋轉讓所需的相關資料。在為乙方辦理房地產權證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若仍需甲方到場配合辦理,甲方必須在限定時間范圍內到場配合辦理,不得延誤。若政策不容許以乙方名義直接辦理,只能暫以甲方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的情況下,房地產權證辦理過程中,需繳納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八、若不能直接以乙方的名義辦理房地產權證,房產所有人署名雖為甲方,但實際所有權歸乙方,房產證、土地證也交由乙方留存。待房屋容許過戶的第一個月內或乙方要求過戶的第一時間,甲方積極配合乙方將房屋所有人更改為乙方及其共有人,過戶所需購房稅費由乙方承擔。
九、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反悔,甲方不許再行轉讓,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借口將房地產權證寫成第三人或私自轉讓第三方。
十、違約責任。本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成立并生效,任一方違約,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即:
1、房款違約金為總房款的30%。(甲乙雙方均適用)
2、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按照《民法典》規定的內容履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經簽字即產生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議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房屋買賣協議書”永久有效。
十五、本協議全文共四頁,為四頁紙正面打印。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2
甲方(賣方) ,男,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女,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
乙方(買方) ,男, 縣 鎮 村 莊村民,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合同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合同標的即房屋狀況
1、該交易房屋坐落 縣 鎮 村 莊(或 路 旁)
2、該房屋為(如兩層磚混結構樓房), 南北長 米,東西長 米,共 層。房屋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積約為 平方米。左緊鄰 的房屋,右緊鄰 房屋。
3、該房屋為(如宅基地自建房或村鎮開發自建房,宅基地審批文件編號: )
第二條:合同房屋交易價款:人民幣 萬元整
大寫:
第三條:付款時光及方式
1、 在 年 月 日 付人民幣 萬元。
2、 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 人民幣 萬元。
3、 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 萬元。
每次付款,甲方收到后因出具收據。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保證該房屋在合同簽訂前確實專屬自我所有,出具村級以上單位對甲方專有該房屋的證明并交付給乙方。
2、甲方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收取乙方交付的全部房屋交易價款并有義務開具收據交付給乙方。
3、甲方應保證不存在任意第三人對該交易房屋主張任何未被告知的權利狀況。
4、甲方應保證該房屋不屬于違章建筑、不屬于已被或已確定將被列入新規劃而拆除或征用的范圍。
5、甲方應告知乙方有關該房屋的質量狀況。
6、甲方應將該房屋的宅基地審批文件等相關手續交付給乙方。
7、該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該房屋全部交付給乙方,且甲方不得以自我的行為致使該合同無效。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給付甲方該交易房屋價款并向甲方索要收據。
2、乙方購買該房屋后,若根據有關規定能夠辦理相關權屬登記的,甲方有義務給予協助。
第六條:個性約定
1。 因乙方所購房屋為農村群眾土地上建筑,改房屋買賣過程中所發生的交易或過戶需要本村村民委員會同意或有關部門審批的手續問題,甲方應當用心全力配合乙方一齊解決妥善。若因此引發相應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
2。 若今后房屋重建,甲方應承認乙方的住房面積。如國家征地,土地賠償及住房面積賠償均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用心配合。
第七條:違約職責
1、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可要求違約方在必須期限內改正,違約方應當改正。
2、甲方違反第四條的有關約定導致乙方在合同簽訂后無法對該房屋行使所有權的,乙方可要求解除合同并同時要求甲方全額退還房屋價款及其相對應的銀行定期存款利息和全部房屋價款的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先進行協商,無法協商或協商不一致的能夠透過有關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現住址: 現住址: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3
一、概念
房屋買賣合同是一方轉移房屋所有權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價款的合同。轉移所有權的一方為出賣人或賣方,支付價款而取得所有權的一方為買受人或者買方。
二、形式
房屋買賣合同標的額較大且系比較重要之合同,故法律規定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40條規定:"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28規定:"商品房銷售,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上述規定是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法律依據。根據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應包括如下類型:
(一)正式房屋買賣合同
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是房屋買賣合同書面形式的基本類型,內容一般包括房屋買賣合同的基本條款,如房屋位置、結構、建筑面積、價款及其支付期限、交房期限、質量標準、產權轉移登記等條款。盡管法律法規并未規定買賣雙方必須采用統一的房屋買賣合同文本,但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時,房屋產權登記機關往往要求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訂的規范的合同文本,否則,不予辦理備案、登記。但是,并不因為不使用統一合同文本而影響書面房屋買賣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實踐中,商品房買賣時,要求必須使用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制作的格式文本。但在正式合同文本簽訂之前,多由開發商提供認購書、預訂協議等預約合同文本要求買受人簽署,其中有的預約合同已經具備本約性質,相當于房屋買賣合同。二手房買賣的合同形式未作統一要求,買賣雙方一般會根據協商一致的意見共同起草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并據此履行,在產權登記機關填寫的制式合同只作為登記文件使用。
(二)具備特定條件的`預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最高法院民一庭的觀點,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是在開發商取得立項、規劃、報建審批手續至取得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之前簽訂的預約性質的合同(事實上預約合同的簽訂并不限于這個期間)。為保障交易安全,保護業主權益,促進簽約,規定具備合同實際履行條件的預約合同,應當認定為本約合同。筆者認為,司法解釋的本條規定,用意雖好,但效果一般,極易造成誤導。首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多達13項,而認購書等預約合同均為開發商擬定的格式合同,同時具備該13項內容的可能性很少,買受人依據該條規定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并不多見。其次,認定合同性質的依據為合同內容,而非合同名稱。預約合同如果具備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理應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不再具有預約性質。第三,"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表明買賣合同已經實際履行。即使預約合同未完全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只要標的物明確、價款確定,完全可以依據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認定雙方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如果機械適用該條司法解釋的規定,就會導致依據合同法應當認定房屋買賣合同成立,而依據該條司法解釋則不能認定合同成立。
(三)房屋買賣合同的其他書面形式。
《合同法》第11條規定:"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根據《電子簽名法》第3條第3款的規定,"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權益轉讓的"的文書,不適用"電子簽名、數據電文"。無疑排除了以"數據電文" 為表現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記載雙方房屋買賣意思表示的、以有形方式表現的信函等雙方往來資料,應當認定為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有些情況下,沒有書面合同,也無法認定口頭合同存在,買受人以其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主張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此時,買受人持有的購房款收據或發票,既是書面合同形式,也是合同實際履行證據,如果收據或發票載明的房屋位置具體、房屋價款明確,應當認定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筆者認為,認定其他書面形式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已有書面證據必須能夠證明三項事實:房屋買賣的意思表示、房屋具體位置和價款。
三、主要條款
房屋買賣合同是指購房者各售房者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就房屋的買賣所簽訂的協議。房屋買賣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合同雙方當事人。買賣雙方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話,那么還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稱(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2、標的。標的是合同當事人雙方權利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在房屋買賣合同中,標的就是房屋。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房屋的坐落位置;所買賣房屋的面積,應分別注明實得建筑。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多次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將自有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賣給乙方。
二、甲方出售給乙方的房屋東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附四至平面圖一張)。其房屋陽臺、走道、樓梯、衛生間、灶間及其他設備。
三、房屋價款包括附屬設備,雙方議定以人民幣________萬元,由甲方出售給乙方。
四、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二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人民幣________萬元;第三期,在房屋產權批準過戶登記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據。
五、甲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天內將房屋騰空,連同原房屋所有權等有關證件,點交給乙方,由乙方出具收到憑證。
六、在辦理房屋產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如需要甲方方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以致影響主權過戶登記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七、本合同簽訂前,該房屋應繳納的一切捐稅、費用,概由甲方負責。本合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估價費、印花稅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各自承擔。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的3‰計算違約金交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另付給乙方與已收房價款等額的違約金。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按日加付5‰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的房價款作為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證其出賣給乙方的房屋,產權清楚,絕無其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糾紛。乙方買受后,如該房屋產權有糾葛,以致影響乙方權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賠償乙方損失。
十一、交屋時,乙方發現房屋構造或設備與合同約定不符,經鑒定屬實,甲方應于1個月內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可自行修理,費用在房價款中扣除。如修理仍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要求,乙方可解除合同。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房屋所占用的土地(包括庭院圍墻等)所有權屬于國家。乙方取得上述房屋占有相應比例的土地使用權,并依照國家法律的規定繳納土地使用稅及其他有關費用。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與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送交房產和土地管理機關,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手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5
原告____________,女,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被告:_____________,男,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住__________________原告______與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判決如下:
一、原告______與被告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______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和《裝修款補充協議》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解除。
二、被告______、______于本判決生效后______日內向原告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三、被告我愛我家公司于本判決生效后______日內向原告返還權證代辦費______元、貸款服務費____________元。
四、駁回被告《反訴原告》______、______的反訴請求。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6
甲(賣)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乙(買)方: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簽訂條約如下:
一、房屋座落于房間,建筑面積__平方米。院落土地使用面積__平方米。
二、甲方自愿將自有房屋賣給乙方所有,購房款人民幣(大寫)圓整,¥:__元。
三、甲乙雙方商定成交簽定合同時交付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___元(¥元),在房屋手續過戶完成交付甲方人民幣大寫:___元(¥元),剩余購房款在__年__月__日付清。
三、甲乙雙方簽合同后,于__年__月__日前將房屋及權證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等各項費用,并將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四、甲方已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并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六、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3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七、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款及向房產交易部門交納的手續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不協助辦理,甲方退給乙方全部房款。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后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注:另有甲方與村委會簽定的土地承租協議
甲方(簽章):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
簽約日期:__年__月__日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7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一)賣方所售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為: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區(街道)、________幢、座、號(樓)、_________單元_________號(室)。
該房屋所在樓層為_________層,建筑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房屋權屬情況
(一)該房屋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房屋占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________(出讓或劃撥)方式獲得。
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
乙方應當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三)該房屋性質為商品房。
(四)該房屋的抵押情況為未設定抵押。
(五)該房屋的租賃情況為賣方未將該房屋出租。
第三條中介費
買賣雙方通過___________公司居間介紹(房地產執業經紀人:__________,經紀人執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達成本交易。
中介費用為本合同房屋總價的3%,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中介費,中介費在房屋所有權證過戶到買方名下之日支付。
無論任何原因導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已支付的中介費應該全部退還。
第四條成交價格和付款方式
(一)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
上述房屋價格包括了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和其他與該房屋相關的所有權利。
(二)買方付款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定金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2、該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3、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后____日內,買方向賣方支付成交總價的____%,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第五條權屬轉移登記和戶口遷出
(一)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雙方共同向房屋權屬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二)如買方未能在房屋權屬登記部門規定的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的期限內(最長不超過3個月)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的,買方有權退房,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三)賣方應當在該房屋所有權轉移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戶籍管理機關辦理完成原有戶口遷出手續。
如賣方未按期將與本房屋相關的戶口遷出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向買方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如逾期超過90日,買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照銀行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付給利息。
第六條房屋產權及具體狀況的承諾
賣方保證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因賣方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賣方應支付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賣方保證已如實陳述該房屋權屬狀況、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情況和相關關系,附件一所列的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隨同該房屋一并轉讓給買方。
賣方保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對已納入附件一的各項房屋附屬設施設備及其裝飾裝修保持良好的狀況。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發生的物業管理費、供暖、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電信____________費用由賣方承擔,交付日以后(含當日)發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
賣方同意將其繳納的該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公共維修基金)的賬面余額在房屋過戶后10日轉移給買方。
如賣方未按期完成專項維修資金過戶的,每逾期一日,賣方應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第七條房屋的交付和驗收
賣方應當在房屋過戶到買方名下后30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買方。
該房屋交付時,應當履行下列各項手續:
1、賣方與買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房門鑰匙;
4、按本合同規定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5、本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的支付和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過戶;
6、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應完成的事項。
本條規定的各項手續均完成后,才視為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
第八條賣方義務
本合同簽訂后,賣方再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買受人有權解除本合同,賣方應當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2日內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并按買方累計已付房價款的一倍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稅、費相關規定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買賣雙方應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繳納各項稅、費,買賣雙方承擔稅費的具體約定如下:
1、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
(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如有);(10)提前還款罰息(如有)。
2、買方需付稅費:(1)印花稅;(2)契稅;(3)產權登記費;(4)房地產交易服務費;(5)《房地產證》貼花;
3、其他稅費由買賣雙方各承擔一半:(1)權籍調查費;(2)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如有);(3)評估費;(4)保險費(如有);(5)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因一方不按法律、法規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其應當向對方支付相當于房價總款5%的違約金。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逾期交房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期限和條件將該房屋交付買方的,按照如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第七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賣方應按日計算向買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該房屋實際交付之日起3日內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買方有權退房。
買方退房的,賣方應當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3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照買方全部已付款的5%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逾期付款責任。
買方未按照第四條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以下規定處理: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計算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并于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3日內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后,賣方有權解除合同。
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3日內按照逾期應付款的5%向賣方支付違約金,并由賣方退還買方全部已付款。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并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3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上述房屋風險責任自該房屋驗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轉移給買方。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本合同中未約定、約定不明或不適用的內容簽訂書面補充協議進行變更或補充。
對本合同的解除,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賣方: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8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自愿將坐落在 重慶市九龍坡區 渝州路 2小區3號樓 4單元 405室(建筑面積120平方米,儲藏室40 平方米,產權證號st )房地產出賣給乙方,并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出賣給乙方(附房產證復印件及該房產位置圖)。
二、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及附屬建筑物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壹佰萬零二千元整 ;即人民幣小寫100XX元 。
三、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支付定金三十萬元整 ,即小寫300000元 。
四、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 2個月內,向甲方支付首付款(定金從中扣除),首付款之外的款項通過銀行住房按揭方式交付(有關期限和程序按照所在按揭銀行規定辦理)。
五、甲方保證該房產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已交納土地出讓金)。
六、辦理房產證手續所產生的有關稅費由 甲方承擔。
七、乙方支付首付款后,甲方即積極配合乙方辦理有關房產過戶手續,待房產過戶到乙方名下之時,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房款余額。
八、甲方應在1個月 前將該房產交付乙方;屆時該房產應無任何擔保、抵押、房產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取暖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
九、本合同簽訂后,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該方應向對方支付五十萬 元的.違約金;一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或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視為毀約;如因政府及銀行規定,本合同涉及房產手續客觀上不能辦理過戶或銀行不能辦理按揭導致合同解除,不適用本條款。
十、交付該房產,甲方不得損壞該房產的結構、地面和墻壁及不適移動的物件,并將抽風機一臺(型號: ),空調兩臺(型號: ),熱水器(型號:),浴霸(型號: ),飲水機(型號: ),音響兩臺(型號:258695 ),涼衣架,房內燈具,前后門窗窗簾、電腦桌一張,櫥衛設施, 等讓與乙方(含在房屋價值內)。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9
賣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房屋及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轉讓給乙方。房地產具體狀況如下:(一)房地產座落在重慶市萬州區
房屋類型:
結構: ;
(二)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分攤面積] 平方米。
(三)房地產四至范圍
(四)該房地產土地所有權性質為[國有][集體所有]土地;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獲得;
(五)房屋平面布局及附屬設施狀況、套內裝飾標準:
(六)甲方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號:
乙方自愿買受甲方上述房地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格為( 幣)計 元。(大寫): 拾 萬千 百元整。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的 天內,乙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價款中的 萬元支付給甲方,余下的 元在辦好房產證等相關手續后 天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第三條 甲方轉讓的房地產為[占地移民方式][出讓方式][劃撥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按下列第[一][二]款辦理。
一、甲方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 年(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受讓上述房地產,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年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為乙方依法使用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效期限。甲方將上述房地產轉讓給乙方后,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并轉移給乙方。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規定,[應辦理][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由[甲方][乙方]按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 年 月 日將上訴房地產交付(轉移占有)乙方。交付標志:
第五條 除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依法作出不予過戶決定外,上述房地產權利轉移日期以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受理該房地產轉讓過戶申請之日為準。
第六條 上述房地產風險責任自該房地產權利轉移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繳納稅、費。在上述房地產轉移占有前未支付的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氣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八條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房地產在辦理轉讓過戶變更登記后,甲、乙雙方應共同到物業管理單位辦理該房地產轉讓后變更使用、維修管理戶名及有關手續。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上述轉讓的房地產交接時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上述房地產轉讓交接后發生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或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應按逾期未付款向甲方支付利息,利息自應付款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付款之日止,利息按同期銀行存款利息計算。逾期 天后,乙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逾期未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一條 除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外,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房地產交付給乙方的,應按已收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自約定交付之日起第二天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利息按 計算。逾期 天后,按下列內容處理。甲方除應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已收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乙方有權通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應在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返還已支付的房款和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解除合同之日止)外,還應按已支付房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應由甲方據實賠償。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未盡事宜,在不違反本合同原則的前提下,可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甲、乙雙方訂立的補充條款和補充協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并按本合同規定履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一份,重慶市萬州區房地產登記機構一份。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0
出賣人的權利主要有: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收取房屋價金。
出賣人可以自己請求買受人交付,也可以訴諸法院請求追交,甚至可以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付貨主而解除合同、合同解除的同時,出賣人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2、出賣人有按規定的時間和方法向買受人交付房屋的權利。
如果超過規定的時間買受人不接受房屋,在此期間房屋發生意外而毀損、滅失,出賣人不必承擔責任。
出賣人的義務主要有:
1、按約定的數量(間數、面積等)交付房屋。
這是出賣人一項基本的義務。即出賣人應該按照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交付符合合同規定的'面積或間數的房屋,否則就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保證房屋所有權的轉移。
保證將所出賣房屋的所有權轉移給買受人,亦是房屋出賣人的一項基本義務。以下幾種情況的房屋買賣一般不能保證房屋所有權的轉移:①出賣人不是房屋所有人;②出賣人將產權人去向不明或房屋所有權正處在爭議中的房屋出賣的;③設有抵押權、典當權等他項權利的房屋,未征得他項權利人的同意情況下出賣的房屋;④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濫用代理權所進行的房屋買賣⑤出賣人在沒有征得共有人同尋情況下把共有房屋出賣的;⑥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房屋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權的情況下將房屋售與他人的;⑦國家批準證用或拆除的房屋出售的,不能轉移房屋所有權;⑧違反有關法規規定出售房屋的。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1
甲方(出賣人):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
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有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并自愿買受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附件一);
(三)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轉讓。
出賣人還應當將附屬于該房屋的陽臺、走道、樓梯、電梯、樓頂、裝修、衛生間、院壩、地下室、其他設施、設備,轉讓給買受人,其轉讓價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價款中,不再另行支付價款。房屋及附屬設施見清單(附件二)
第二條甲方保證已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該房屋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按建筑面積計算價款,房屋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_______元,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元整;房價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
乙方在____年___月____日前付給甲方定金(人民幣),(大寫)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元。該定金條款的約定,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條款的調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時充抵房款。
第四條房屋價款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
第一期: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付人民幣_______萬元;
第二期: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付款__________萬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幣_______萬元。
以上款項,由乙方直接通過轉帳或者直接存入等方式支付到甲方提供的本人銀行帳號(銀行帳號見附件三)。每次收到款項后三日內甲方應當開具收據給乙方。如甲方三日內未開具體要求收據的,則乙方憑其持有的銀行開出的轉帳憑證或者存入憑證作為付款的有效證明。
第五條
1、甲、乙雙方定于__________正式交付該房屋;甲方應在正式交付房屋前騰空該房屋;
2、雙方定于________________前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3、甲方應在_____________前將其落戶于該房屋的戶籍關系遷出;
4、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下列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的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出售給乙方。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于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文件。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如甲方原因而不能辦理過戶登記,乙方有權解除協議,解約時,甲方除返還全部房價款外,并按本協議第八條承擔違約責任。并在乙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按有關規定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變更手續。
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的變更手續按下列約定辦理: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其土地使用權證證載權利和相關出讓協議的權利、義務一并轉讓給乙方。該房屋土地使用權為劃撥取得,根據有關規定,其轉讓需交納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金;雙方約定,該費用由_________承擔。除本條第二款已有約定外,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第八條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協議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3個月時,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甲方有權解除協議,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的,則乙方已經支付的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乙方其他已經支付的款項退還給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__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協議,乙方有權解除協議,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2、如甲方在協議生效后,有其他違約行為,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并應賠償所付房價款同額的賠償金給乙方,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協議;如果確定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還應當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十條甲方承諾并保證:
1、其為本協議項下房屋的合法所有權人,其有完全的權利處分該房屋并完全有權簽署本房屋轉讓協議及相關協議文件。
2、本協議項下房屋不存在任何限制或者影響本次轉讓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查封、凍結、抵押、共有人反對(如有)等情況。
3、甲方保證沒有與任何第三人簽署轉讓房屋的協議,并保證在本協議簽署后,及時辦理有關將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的相關手續。
4、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甲方及時辦理完畢房屋過戶手續,不得無故拖延。甲方在____(明確的日期或者時間)前沒有辦妥過戶手續的,愿意承擔違約責任,且乙方有權依法申請辦法強制過戶手續。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所有權轉移登記,登記機關準予登記的,則雙方提出申請的時間為該房屋所有權按的轉移時間。
第十二條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十二條該房屋正式交付時,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按下列約定處理:
1、甲方應繳清自交房之日之前的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一切與該房屋相關的費用。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于乙方無關;
2、甲方向乙方提交房屋全套鑰匙,雙方共同清查確認電、水、煤氣等度數;
3、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物業管理的相關入戶手續;
4、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的更名手續;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房屋的維修基金發票、物業管理費押金等相關收據;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附屬設施的設備發票及保修卡。附屬設施見清單(附件二)。
第十三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契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管轄。
第十五條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自_______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2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綜合樓和使用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購買的標的:
1、本協議購買的標的為甲方坐落在興義市幸福路中段建設村一組集體綜合樓一棟五層,房屋面積20xx余平方米,以房產證標注為準。?
三、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并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于乙方驗收。
三、總價款
綜合樓價格每平方米人民幣480元,總價款(含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為人民幣 元。
四、付款方式、期限及交房期:
?第二條:甲方同意乙方在20xx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償還尚欠甲方的藥品款柒仟元整(7000.00元)。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需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并保證該房屋上不存在任何抵
2、向乙方交付綜合樓及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各種批準文件、權屬憑證;
3、結清綜合樓的所有債務,并在他人因綜合樓及其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向乙方主張權利時承擔全部責任;
7、收取本協議所約定的購買款。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根據本協議的約定支付購買款;
2、取得綜合樓的所有權和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的使用權及其各種相關批文、權屬憑證;
3、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本協議第一條、第五條中任一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相符或者甲方義務未全面履行,既構成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并支付總價款 %的違約金。
2、乙方若未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義務,即構成對甲方的違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損失。
八、其它約定: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3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電話 身份證號: 現住址: 見證方: 電話 身份證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購買甲方坐落于 私有樓房住宅一處,建筑面積為平方米(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產權證號為朝私號土地使用證號為:,使用面積為平方米,使用年限年____月日至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此房屋實際售價 元整(元)。此售價包含公共維修基金及室內所有固定裝修、固定配套設備。
第三條甲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乙方提供以下證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薄;
2、房屋所有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
3、房屋共有人同意或委托出賣的證明;
4、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第四條甲方應保證欲出售的房屋不屬于下列情形之一:
1、無合法證件的房屋(包括違法建設的房屋);
2、有產權爭議的房屋;
3、經批準用或劃撥的建設用地范圍內的房屋;
4、經人民法院裁定限制產權轉移或經市人民政府批準代管房屋;
5、市人民政府規定其他不得出賣的房屋。
第五條乙方應在簽署本合同時,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及復印件:
1、身份證、戶口簿;
2、辦理房屋買賣及過戶手續應出具的其他文件。
3、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方子女必須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第六條上述房屋在甲方實際交付乙方之日前所發生的費用(取暖費、物業費、水費、電費、天然氣費、電話費等)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稅費分擔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房地產交易部門的規定繳納各項稅費。
第八條定金 在年____月日見證人代甲方向乙方收取房屋定金人民幣元作為房款的一部分。
第九條付款方式; 首付款:乙方提交材料時將首付款元人民幣支付給甲方 余款:在簽訂本合同____月之內付清(留有三千元作為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房產證的保證金)。 注:過戶完成后所有余款乙方向甲方全部結清。
第十條違約責任 如乙方違約則定金不予退還,扣除見證人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甲方; 如甲方違約則見證人扣除代理費后將余款退還乙方,同時甲方向乙方交付人民幣元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房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三頁,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第十五條此合同與出售委托合同、承購委托合同及房屋買賣合同同時起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簽訂地點:【實用的房屋買賣標準合同書篇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4
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要件
——鄭某、藺某訴郭某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
依據:(20__)二中民終字第18216號
核心法律問題: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案情介紹
一、基本案情
上訴人(原審被告):郭某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鄭某、藺某
20__年1月,郭某與鄭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書,約定鄭某將房屋出租給鄭某使用;租賃期限為5年,自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房屋租金每年3萬元,租金每年分兩次付清。20__年12月,郭某(甲方)與藺某(乙方)及藺某代理人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該協議約定:“第一條:甲方自愿將房屋出售給乙方;第二條:該房屋總成交價為人民幣47萬元整;第三條:乙方交給甲方購房定金即人民幣15萬元(此定金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甲乙雙方定于甲方向銀行還款的當日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并支付購房首付款……第五條:如乙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購買該房屋,甲方收到的購房定金不退;如甲方在雙方約定的期限內不賣該房屋,甲方應雙倍賠償乙方購房定金……第十條:乙方在20__年12月交齊首付款25萬元整,甲方在收到首付款后3個月內辦完過戶手續,房本交到乙方手中。”
20__年12月,鄭某給付郭某定金人民幣15萬元。
20__年12月,鄭某向郭某支付購房款4.5萬元,其中有1.5萬元為房屋租金折抵的購房款;20__年3月5日,鄭某給付郭某房款4萬元;20__年3月15日,鄭某以銀行轉賬的方式替郭某向訴爭房屋開發公司支付房款229 131元;鄭某共支付購房款(其中包括8000元改名費)479 131元。20__年3月15日訴爭房屋開發公司出具證明,內容為:“郭某購買我公司商品房,因不能按時付購房款轉賣給鄭某,雙方在20__年3月15日到我公司,鄭某付清郭某購房欠款。購買的商品房現改名為鄭某。同時交付我公司已售商品房改名手續費八千元。”后郭某于20__年1月14日取得訴爭房屋的所有權證。20__年1月21日,郭某與某投資公司簽訂抵押貸款合同,將訴爭房屋抵押給該公司貸款80萬元。
鄭某、藺某訴稱:20__年12月8日,我們與郭某簽訂《購房定金協議》,約定郭某將訴爭房屋以47萬元的價格出售給我們,定金為15萬元。協議簽訂后,我們履行了付款義務,對方也受領了房款。但郭某遲遲不按雙方約定辦理過戶手續,訴爭房屋一直由我們占有、使用。20__年11月,鄭某曾起訴至法院,要求郭某配合辦理訴爭房屋產權過戶手續,郭某在庭審中表示同意配合我們辦理過戶手續,我們因此撤回了起訴。撤訴后,郭某沒有協助我們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現請求:(1)判令我們與郭某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郭某協助我們辦理訴爭房屋的過戶手續;(2)郭某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郭某辯稱:第一,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鄭某是其代理人,故鄭某并非本案適格當事人。第二,《購房定金協議》簽訂后,截至20__年12月,藺某未能如約交付首付款25萬元,我此時得知藺某不愿意購買訴爭房屋。20__年3月,鄭某向開發商支付了我的銀行欠款,藺某本應于當日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但藺某表示拒絕,故我決定沒收其定金,并不再向其出售訴爭房屋。第三,鄭某、藺某交付的定金是簽約定金,截至20__年12月31日,藺某沒有交齊首付款,也未與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故定金罰則應當適用。
二、法院判決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鄭某、藺某與郭某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可以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該合同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未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合法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鄭某、藺某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訴爭房屋應歸原告所有。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該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郭某應協助藺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然而,郭某在明知已經將房屋出售給藺某的情況下,故意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但因該訴爭房屋處于抵押狀態,現無法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故對鄭某、藺某要求被告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對郭某辯稱,該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的辯解意見,因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起訴,鄭某具有主體資格。鄭某與藺某已經將購房款全部支付給郭某,表明其愿意購買訴爭房屋。故對郭某的辯解意見,不予采信。
據此,一審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八條、第六十條、第一百零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二、駁回原告鄭某、藺某其他訴訟請求。
判決后,郭某不服,上訴至二審法院稱:1一審判決違反法定程序:(1)拒不依法駁回起訴,鄭某據以起訴的《購房定金協議》系其變造,其真實身份是買方的代理人而非買方,鄭某與本案沒有利害關系;(2)不適當追加藺某為原告;(3)超訴訟請求判決,起訴書提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郭某協助辦理過戶手續,三次庭審中訴訟請求無變化,原審判決卻判定確認買賣行為有效,違反不告不理原則。2一審判決查證錯誤:鄭某、藺某出具的《購房定金協議》中,藺某的名字劃掉了,盛業公司開具的證明如果屬實,鄭某、藺某就不應該起訴我,賣方就是盛業公司了。3原審法院枉法裁判:藺某與鄭某系夫妻關系,不需代理,其代理行為足以讓郭某相信他們不是夫妻關系;藺某違約在先,拒絕買房在后,郭某有權沒收定金;鄭某胡亂篡改合同,其不是共同買受人;郭某與鄭某之間的租賃關系屬于另一法律關系,與本案無關。綜上,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改判駁回鄭某、藺某的全部訴訟請求或發回重審。鄭某、藺某同意一審判決,不同意郭某上訴請求。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已經具備了擬購房屋的基本狀況、價款數額、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已開始實際履行協議內容,故原審法院將其認定為房屋買賣合同,并無不當。上述協議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未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合法有效,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關于合同主體問題,雖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買受人為“藺某,代理人鄭某”,但開發商出具《證明》,明確訴爭房屋改名為鄭某,且支付購房款等行為均由鄭某實際履行,故應將藺某、鄭某作為共同買受人。關于訴訟主體問題,郭某稱訴爭房屋買受人為藺某,而非鄭某,鄭某不具備主體資格,因藺某已拒絕購買房屋,定金應予沒收,原審法院考慮到鄭某與藺某之間系夫妻關系,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訴爭房屋,故鄭某與藺某應作為共同原告,亦無不當。綜合上述認定,原審法院判決確認鄭某、藺某與郭某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關于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問題,雙方未能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系因為訴爭房屋一直未取得訴爭房屋所有權證書,現訴爭房屋已經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且鄭某、藺某方已經按照約定支付了郭某全部購房款,故郭某應當履行協助鄭某、藺某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的合同義務。然而,郭某明知已經將訴爭房屋出售給鄭某、藺某,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后,向投資公司進行抵押貸款,其行為不妥。因該訴爭房屋處于抵押狀態,且該公司作為抵押權人尚未表示同意將作為抵押物的訴爭房屋進行權屬轉移,故現無法辦理訴爭房屋過戶手續,因此原審法院對鄭某、藺某要求郭某辦理房屋過戶手續的訴訟請求未予支持,并無不當,本院予以維持。
據此,二審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審判邏輯
一、爭議焦點
本案爭議焦點是雙方在沒有簽訂正式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情況下,能否認定雙方之間已經形成房屋買賣關系。
二、觀點透析
(一)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具備締約主體并就合同必備條款達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一般要件。具備締約主體并不要求當事人必須參加締約,在有權代理情況下,代理人的代理行為也產生締約的效果。因為合同是多方法律行為,所以締約主體須為雙方或者多方并且是明確的。對于合同成立的第二個要件,即合同主體就必備條款達成合意進行探討之前,首先需要明確什么是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第12條規定合同內容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等8項內容,但對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并未作出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以下簡稱《〈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第1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是否成立存在爭議,人民法院能夠確定當事人名稱或者姓名、標的和數量的,一般應當認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了合同欠缺的其他條款的確定方法,“當事人達不成協議的,人民法院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一條、第六十二條、第一百二十五條等有關規定予以確定”。
現代民法典應以鼓勵交易為精神,《〈民法典〉司法解釋(二)》的上述規定正是鼓勵交易的體現。該司法解釋第1條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即只要有明確的合同主體和合同標的、數量,一般應認定合同成立。當然,僅僅具備合同必備條款的應有之義是合同主體已經就該必備條款達成合意。
(二)房屋買賣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
《〈民法典〉司法解釋(二)》明確了合同成立的必備條款。但對于各種有名合同或者無名合同訂立中必備條款的認定,就需要結合合同性質以及交易習慣等來確認。例如在雇傭合同中,除了需要雇傭人和受雇人外,合同的標的應為勞動的提供,而數量則是指勞動量及勞動報酬。而具體到房屋買賣合同,如成立的必備條款應是指房屋基本情況、房屋價款。
房屋的基本情況主要是指房屋的坐落,即交易的房屋須是確定的,具體來講應是按照雙方的約定能夠在房屋登記機構確定房屋的具體所指。房屋的基本情況表面上很容易確定,但在另一類合同,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因為房屋尚未建成登記,有時候并不易明確。此時,在合同中如何把房屋基本情況明確下來就十分重要。
本案中,雙方當事人雖然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但是在雙方簽訂的《購房定金協議》中已經明確了買賣雙方、買賣房屋坐落、價款數額及價款支付方式等合同主要內容。且雙方均認可自愿訂立該定金協議,即對前述條款達成了合意,當事人的姓名、標的和數量都是可以確定的,故雙方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在訴爭合同不需要其他生效要件情況下,雙方買賣合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拘束力,雙方均應依約履行合同。
至于合同其他條款內容的確定,在本案中,雙方當事人就其他合同主要條款如房款的支付方式及支付時間、房屋的交付等問題都達成了合意,按雙方合意履行即可。
在本案一審判決中,有一個問題需要注意,本案買房人的訴訟請求為判令賣房人與買房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有效,一審法院支持了該項訴訟請求是正確的,但是可能考慮到本案當事人沒有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而只有購房定金協議,所以在判決中表述為買房人與賣房人之間的房屋買賣行為有效,嚴格來講,這并沒有完全支持買房人的訴訟請求,因為法律行為的有效和法律關系的有效并非同一概念,但在訴爭合同無須審批等程序情況下,行為有效就意味著法律關系也是有效的,二審法院予以確認也是恰當的。
未裝修私產房屋買賣合同 篇15
出賣人:姓名: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_姓名: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_
買受人: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聯系電話:________姓名: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聯系電話:________鑒于:1、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且其對該房屋的處分已征得該房屋相關權利人的同意2、甲方愿意將房屋出賣給乙方3、乙方愿意購買上述房屋4、本合同項下房屋已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權證》。5、乙方已知悉該房屋的辦證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房屋的坐落、面積情況:1、本合同所稱標的房屋是指位于房屋,產權證號:,房權證號。2、該房屋建筑面積為平方米,架空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
二、房屋價款:乙方經實地查看房屋及驗看房產證后,雙方協商同意,該該房屋交易總價為人民幣,。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甲乙雙方同意,合同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購房款人民幣。
四、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付款后,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給乙方。自乙方付款之日起40天內甲方將房屋鑰匙及架空層鑰匙交付給乙方。甲方將房屋所有權證交付給乙方視為房屋交付。
五、房屋產權過戶登記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房產證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提供涉及房屋過戶所需的甲方身份證件。
六、過戶涉及稅費承擔約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不承擔房屋過戶所涉及的包括甲方應承擔的一切稅、費用,即包括但不限于過戶所涉及稅務、房管、國土等部門的一切稅、費。凡房屋過戶涉及稅務、房管、國土等部門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合同簽訂后,如一方反悔,違約方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___地法院依法提起訴訟。
九、陳述和承諾條款1、甲方承諾:甲方擁有對本合同項下房屋完全的所有權。2、乙方承諾:真實地愿意購買本合同項下的房屋。
十、合同的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甲乙雙方身份證復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