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員工錄用勞動合同(通用3篇)
正式員工錄用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工作期限
1、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周工作_________天,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關愛留守兒童實踐報告,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_________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__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__元月(_________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 大學生面試技巧,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每(_________年_________季_________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并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并作如下約定:
_________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并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并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思想匯報xx年3月,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后,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并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_________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抵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文件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鑒證機構(蓋章)_________
鑒證人:_________
鑒證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正式員工錄用勞動合同 篇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___ 月________ 日至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_______ 日止。試用期三個月。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
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并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試用期的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滿,按基本工資加考
核工資和績效工資綜合發放,具體見甲方的相關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限制: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3個月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創造有利于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2、有權享受有關保險、福利待遇。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乙方可以隨時申請甲方解除聘用合同。匚)乙方的
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并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八、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3、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文件、資料、通信設備、辦公用品、勞動工具、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4、交接工作。
5、甲方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簽名):
年月日
正式員工錄用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的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員工聘用協議書。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試用期),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及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崗位,并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非業務需要,均實行每周工作五天制,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節假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但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在節假日休息期間開展工作的,乙方應無條件接受。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乙方應無條件參與。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甲方單位的有關規定,結合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在乙方試用期間,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1500元人民幣。試用期滿后根據乙方的實際工作能力的情況,雙方再行商議確定乙方的工資標準。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4、甲方在乙方不違反規章制度、按時按量完成工作的基礎上,應該給予乙方現金獎勵,具體獎勵標準參照甲方行業標準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兩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四、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一、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④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9、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給甲方。
10、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七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