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
(二)組織實施階段(4月20日至11月30日)。各區縣旅游局要按照市安委會關于集中開展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旅游安全生產工作,全面治理旅游安全事故隱患,切實落實各項工作責任措施,促進“三深化”和“三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建立定期督查通報制度,市旅游局將不定期對各區縣旅游局開展旅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督查或抽查,確保安全生產工作取得實效。 (三)總結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20日)。各區縣旅游局要對旅游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細致的分析總結,對好的經驗和做法要樹立典型積極推廣,鞏固安全生產成果,建立旅游安全生產工作長效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縣旅游局要提高對旅游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領導組織機構。各區縣旅游局、各旅游企業要進一步完善一把手負責的旅游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要從組織結構上理順安全管理層級,形成自上而下、從下至上的旅游安全生產管理和情況反饋機制,保證全市旅游安全生產工作處于有效控制、有序管理的良好狀態,及時研究和解決轄區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對措施不落實,工作進展不快、效果不明顯的旅游部門和旅游企業將提出批評,督促改進。 (二)落實責任分工。各區縣旅游局要結合實際,根據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目標和內容,做出具體安排,提出本轄區專項整治的重點和方法步驟等;建立必要的工作機構,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切實加強部門配合協作。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責任,分階段、有目標地把旅游安全專項整治的每一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三)強化輿論監督。各區縣旅游局要結合“安全生產月”等各種主題活動,通過網絡、報紙、電視、廣播等多種媒體,加大對安全生產工作的宣傳力度,教育引導旅游企業深刻認識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做好各項工作的主動性和自覺性。同時加強輿論引導和監督,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對未落實旅游安全生產工作措施而導致事故的要公開曝光,實施問責并嚴肅處理。 (四)認真分析總結。各區縣旅游局要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和行政執法信息報送工作,半年、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分別于5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報送市旅游局,對未報或未按時報送的,進行通報批評,必要時提請市政府督查室進行督查。(聯系電話及傳真:610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