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代理商協議
甲方: 寧波市鄞州立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寧波市鄞州立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產品 (填寫經銷商、代理商、獨家區域代理商)共同推廣甲方產品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 則
1、甲方授權乙方為甲方“立松安衛士系統、gps定位系列產品”在 (填寫區域及經銷商、代理商、獨家區域代理商)
2、授權期限為壹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在協議正常執行期間,乙方有權利以_寧波立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授權銷售商的名義進行合法的銷售活動。
4、乙方在簽訂此協議時,應認真填寫代理商登記表(見附件一),如發生變更須書面通知甲方。
5、乙方應是由國家工商管理機關、稅務機關及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認可的經銷單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及法人代表身份復印件,供甲方備案。
6、甲方免收代理費,為體現甲乙雙方風險對等關系,甲乙雙方在簽定獨家代理合同的同時,甲方收取乙方一定數量的信用風險保證金。金額為(大寫):_______ __。乙方無合同違約行為,甲乙雙方解除代理關系后,甲方則無條件全額返還信用風險保證金;在代理商發生違約行為,解除代理關系后,甲方可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履行違約責任。
7、乙方銷售任務指標:
乙方所代理銷售的甲方產品年銷售額不得低于____ 萬。首批提貨 萬;第一季度進貨量達到最低年銷售額20%,第二季度達到最低年銷售額25%,第三季度達到年最低銷售額27%,第四季度達到年銷售額28%,連續兩個季度達不到最低銷售額,將取消返還代理抻金。
成為我司經銷商,首批定貨量不低于2萬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產品研發、生產并保證產品質量。
2、甲方提供該產品一切合法有效的資料和相關文件,于乙方初次進貨時提供“立松安衛士系統”、gps定位系列產品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文檔、使用說明書等電子文檔資料。
3、甲方有權根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協議執行情況。
4、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產品的技術交流和產品推薦。
5、甲方不得擅自在本合同約定地區銷售該產品,并對合同產品給乙方的價格對外保密,不得擅自對外報價及調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6、按照銷售合同約定履行供貨、提供銷售發票和合同產品的售后服務等義務。
7、每次產品調價由甲方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并自執行之日起作廢前次價格表。
8、負責指導乙方在產品一切使用方面的培訓、安裝以及售后服務方面的工作。
9、甲方須按照銷售合同約定的交貨數量、交貨時間、交貨地點保證交貨。
10、當乙方的市場行為違反本協議規條款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勸說、警告、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的處罰。
11、如乙方不能完成本協議中規定的銷售任務,且差距較大時,甲方有權依照本協議減少或扣除乙方的銷售返利、直至取消乙方代理資格。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該產品約定之代理區域的市場開發、商務談判、銷售、結款以及協調市場管理工作,負責制作投標書,與用戶簽訂技術協議和產品銷售合同。
2、按本合同約定之代理區域、時間、價格和授權內容進行銷售和客戶服務工作。除有重點項目的競爭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代理的“立松安衛士系統、gps定位系列產品”系列產品售價不得低于本合同所約定的市場統一銷售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