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產品代理商協議
14、甲方對乙方違規操作和嚴重違規操作的罰款從乙方返利中扣除,如乙方未達到返利條件,則違規罰款從信用保證金中扣除。
五、商務體系
1、訂貨
(1) 乙方訂購甲方產品前,應以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方式與甲方聯系并確認。
(2) 乙方需按要求逐項填寫《產品購銷合同》(見附件二),加蓋單位公章,負責人簽字后,傳真給甲方。
(3) 甲方收到乙方《產品購銷合同》后,在一個工作日內,通過電子郵件、電話或傳真向乙方答復訂單是否有效。若有效,應向乙方通報預計發貨日期。
2、付款方式
(1)乙方向甲方訂貨,《產品購銷合同》簽訂生效后,乙方預付代理價格總價100%貨款,甲方按約定日期發貨,如因運輸過程中造成產品損壞等情況,風險由甲方承擔(乙方指定物流除外)。
3、運輸方式及運費
以乙方《產品購銷合同》要求為準,甲方只承擔普通鐵路和公路貨運方式的運費及甲方指定快件公司,其他運輸方式如:航空、中鐵快運、ems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產品故障,乙方發貨給甲方,乙方承擔發貨的費用;甲方將修好的貨物發給乙方,費用由乙方承擔;
如因甲方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收到貨后7天內提出視為有效),甲方承擔來回運費,采用的運輸公司需由甲方指定。
六、售后服務承擔
1、技術支持
(1)甲方將設立技術咨詢電話和技術支持專業工程師,解答乙方的疑難問題,并將問題匯總發給乙方。
(2)甲方將通過郵寄、e-mail或網站的方式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技術資料、升級程序、故障解決方案。
(3)產品保修期為一年,終生維護(僅收取元件成本費);
2、技術及市場培訓
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技術及市場培訓。全年累計時間為不少于7個工作日,同時發給培訓資料,食宿用由乙方承擔。
七、市場公關及廣告宣傳
1、乙方有義務進行當地市場的市場開拓和廣告宣傳工作。
2、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的形象,不得以任何形式損害甲方的利益。
3、若出現用戶投訴代理商的售后服務、銷售服務等行為時,將取消該代理商的優惠政策;情況嚴重者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八、法律效力
1、變更本協議的條款中任何內容,需有經雙方簽字的正式書面更改文件。
2、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如雙方均未提出異議,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但雙方要簽署補充協議備案。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連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及其附件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4、本協議所屬附件為:
附件一:《代理商登記表》
附件二:《產品購銷合同》
附件三:《立松電子安衛士系統、gps系列產品特價申請表》
附件四:《立松電子產品市場價格體系表》
附件五:《代理商返利詳則》
附件六:《樣機協議》
附件七:《寧波立松電子代理商授權書》
甲方(簽章):寧波市鄞州立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陳章均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寧波銀行天源支行
帳 號: 2301 0122 0001 46729
電 話: 0574 27811600 /87231388
手機: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帳 號:
電 話:
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