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硬件設備產品代理協議書
2.乙方有義務配合做好對用戶的相關產品使用培訓工作,并及時向甲方反映用戶意見和使用情況。
3.甲方技術咨詢電話:_________。正常情況,響應時間為24小時,對于緊急情況,響應時間為2小時(僅限于_________)
4.協議期內,甲方將以遠程的技術支持為主。如有重大工程項目,則甲方將給予乙方更進一步的技術支持,具體包括:方案咨詢、方案制作、客戶疑難問題的解答、工程督導等;若乙方需要甲方進行現場技術支持,則乙方應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十二、信息保密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透漏或使用屬于對方之保密信息,包括不但限于價格體系、市場政策、產品核心技術資料、客戶信息等。信息可以是任何形式的,以任何載體存儲的,有形的或無形的,包括對方書面或口頭授予的商業或技術信息。
雙方承諾:
1.只將保密信息用于專門用途;
2.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護雙方提供的保密信息,使保密信息不被泄漏;
3.只讓其有必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雇員接觸保密信息;
4.督促接觸保密信息的雇員遵守保密協議;
5.只為專門用途復制保密信息;
6.不將保密信息透漏給任何第三方;
7.協議期滿或解除時,雙方應歸還對方的保密信息,并證明所有包含保密信息的載體都已銷毀。
但上述限制不涉及下列事項:
1.非因接受信息方的過錯而為公眾現在或以后知曉的信息;
2.接受信息方并未違反保密協議而從第三方獲得的信息;
3.由獲得信息方獨立研究獲取的信息;
4.信息披露時獲得的信息;
5.在信息透漏方事先給予適當通知或試圖阻止此項透漏的情況下,根據適當的法律或法院裁決被認為是可以透漏的信息。
十三、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主要包括: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或軍事行動;禁運;暴亂或其它任何協議雙方不可預測、不可避免和無法控制的特殊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影響協議履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向對方提供有關不可抗力事件的報告并說明其影響程度。雙方將根據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終止協議,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合同。
十四、協議的終止
1.協議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就續約事宜達成一致的;
2.本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就終止協議提出正式的書面請求,并經另一方書面確認的;
3.任何一方終止商業行為如:破產、清算、解散或因為債權人的利益而重組等,本合約立即終止;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義務,達到協議所規定的終止條件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十五、通知
本協議下的所有通知均應采用書面形式并通過郵件、專遞方式或經確認的傳真向本協議所列地址發送。所有通知以另一方在實際工作日收到當天為該通知發出的日期。
在本協議期間,協議雙方都有權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更改通信地址,更改后應盡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于未能及時通知對方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地址變更方自行承擔。
十六、爭議的解決
1.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如果本協議中有無法執行的條款,雙方應根據原條款的真實意圖及經濟后果另立新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