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出口許可證協議(通用3篇)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1
委托寄送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_________落實力度,確保_________工作能夠平穩順利進行,_________報請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批準,從即日起接受_________委托,代為寄送進口許可證、出口許可證、自動進口許可證、_________?(以下簡稱“許可證”)。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現就乙方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自愿委托甲方寄送相關許可證。
2.乙方需將本企業詳細地址、指定收件人、聯系方式等重要信息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備案。
3.乙方需提供完備的申領資料,以便甲方審核無誤后辦理寄送。
4.甲方指定中國作為許可證遞送公司,每天定時將證書寄給乙方指定收件人。乙方指定收件人收到證書后應立即將回執清單(見附件)傳真給甲方(傳真號:_________)。?5.雙方應將相關寄送的各種憑證妥善保留_________個月,以備查驗。
6.如乙方需臨時自行領證,應提前書面通知甲方,并按自行領證規定辦理。
7.如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證書滯后或遺失,甲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如因乙方失誤,或確因快遞公司原因造成以上情況,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一旦發現證書丟失,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
8.乙方委托甲方寄送自有配額以外的其他_________證書,如有遺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_________配額許可證根據有關規定必須加蓋中英文對照企業業務章及法人簽字章,未蓋章的證書不予寄送。
10.甲方完成乙方的委托事項后,乙方應及時結清正常辦證費用和郵寄費用,每月結算一次。
11.如有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本協議將自動終止。
1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期限根據_________省外經貿廳(外貿處)有關通知隨時調整。
13.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
1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甲方所有。
15.甲乙雙方聯系方式:
甲方聯系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乙方指定收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2
賣 方:____
合同號碼:____
買 方:____
兩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紡織品:
(1)紡織品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包裝及嘜頭
包裝:小捆70-120千克及
賣方有權在3%以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傭金%/或大捆500-1000千克內多裝或少裝按f、o、b、計算
(5)裝運期限: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兩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十五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并允許轉船。
2)賣方于紡織品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現紡織品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兩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兩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兩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蓋章) 買方:____(蓋章)
代表人:__(簽字) 代表人:___(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立
進出口許可證協議 篇3
甲方(代理方): 乙方(委托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乙方愿意委托甲方提供進出口貨物報關委托書,并自愿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接受乙方委托,提供進出口貿易代理服務,代理乙方從事進出口貿易及相關業務。
二、甲方責任:提供報關委托書
三、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與國外供貨商聯絡,確定貨物的規格、質量、數量和價格條件;
2.承擔進出口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銀行費用、換單費、保險費、報關報檢費、檢驗檢疫費、運輸費、倉儲費等),將上述款項直接支付給相關收款單位或交給第三方代付;
3.乙方應在接到關稅和海關代征增值稅稅票后按時向代收銀行繳納稅款;
4.如代理進出口商品屬免稅、許可證商品,乙方負責辦理相關的手續或證明,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負擔;
5.守法經營,不偽報、不滿報,單單相符、單貨相符、如實申報、提供貨物的真實情況,對于偽報商品名稱、夾帶走物品、高值低報、少報通關數量等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行為,乙方承擔一切責任和后果,并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四、在貿易合同執行中,如因國外客戶或乙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違反合同致使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甲方不承擔責任,因甲方代理行為的過錯造成的損失除外。
五、甲方在執行本協議中,對于乙方或第三方的經濟、刑事等糾紛,甲方不負連帶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六、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適用《對外貿易代理制暫行規定》,《對外貿易法》作為本協議的準據法。
七、若甲乙雙方發生爭執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若干份送甲方據以審批、核算、對外付匯等。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
甲方:(公X) 乙方:(公X)
代理人:代理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