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商品代理服務合同(通用3篇)
進口商品代理服務合同 篇1
甲方(受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乙方(委托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甲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愿意共同遵守:
一.委托范圍
乙方委托甲方,甲方同意作為乙方的代理人為乙方代理進口如下商品供應商:
商品名稱:(混合芳烴)
產地:以進口合同為準(進口合同編號:,以下簡稱“進口合同”)數量:
單價:
交貨時間:以進口合同為準
滯期費率:按實際租船合同規定
裝運港:,
卸貨港:廣東東莞
付款條件:提單日后90天付款,提單日計為0。
貨物的品質和數量以裝港檢驗證書為準
上述合同原則條款及商品質量均以具體執行的進口合同內容為準。進口合同已經過乙方審核,乙方同意授權甲方以甲方名義與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據本協議委托范圍的規定,甲方按受乙方委托以甲方的名義,及時跟國外供應商簽訂進口合同;
2.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辦理進口商品的報批手續,甲方負責提供通關材料并協助乙方辦理通關手續;
3.在國外供應商不履行進口合同項下的義務時,甲方不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任何責任;
4.甲方依據進口合同之規定負責辦理本協議委托范圍所規定的商品的進口手續;
5.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甲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6.甲方不承擔任何經營風險和責任,在乙方已購買國內運輸保險的情況下,在取得乙方書面授權后,甲方可代理乙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7.因進口合同產生的數量、質量、發運和滯期費等問題,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依本協議第三條的規定,乙方及時向甲方支付全部貨款;
2.乙方所進口的商品就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包括但不限于海關法規等);
3.本協議及進口合同所規定的應由乙方享有的其他權利和承擔的其他義務;
4.乙方承諾承擔委托采購商品的所有經營風險和責任,并對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承擔補償責任;
5.乙方保證所委托的代理商品及報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否則所引起的責任由乙方承擔;
6.若進口合同發生糾紛,需要委托甲方通過司法途徑過外進行交涉處理,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因乙方逾期支付上述款項所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擔;
7.乙方負責承擔進口貨物所需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代理采購商品的全
三.價款結算
(一)代理費、保險費和銀行手續費、報關費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75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總貨值金額的作為代理費(代理費率以對外付匯的實際匯率為準)。
2.甲方收到海關關稅和增值稅稅票15個工作日內,甲方負責開具全額的增值稅票給乙方。
3.在進口報關過程中所有費用(包括關稅、增值稅、港雜費、清關行政性規費、商檢費、倉儲費等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二)外匯
進口合同對外結算的貨幣為美元,一切與進口合同有關的外匯事宜,由甲方根據我國外匯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結、售匯,結、售匯所需的銀行手續費由乙方支付,開證費、改證費由甲方承擔。若乙方申請銀行押匯,押匯所產生的利息由乙方承擔,另外再簽訂補充協議。
(三)付款
1.在簽訂本協議后3個工作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0%的保證金,甲方在確認全額收到乙方的貨款保證金(用銀行承兌匯票支付的,須扣除甲方支付的貼現利息)后3個工作日內按進口合同開出信用證(以下簡稱“信用證”)。
2.貨物到達卸貨港前3個工作日內,乙方接到甲方開出的支付稅款通知書當天向甲方追加支付第二筆進口合同貨款總金額等值人民幣(匯率暫約定為6.3)11%的保證金作為關稅、增值稅稅款。
3.置廣東東莞九豐油庫),甲方擁有全部貨權。貨物入庫時,乙方經驗收后向甲方開具書面接貨證明,確認貨物數量及質量。貨物入庫后貨物風險即由甲方轉移至乙方,貨物倉儲期間的一切變質、短損滅失風險均由乙方承擔。貨物倉儲期間
4.貨物在乙方倉庫存儲期間,乙方可分批付款提貨,但乙方須按照本協議約定先付款后提貨,甲方確認在收到乙方貨款后一個工作日內辦理等貨值貨物的貨權轉移手續,在提單日(提單計為0)后80天內,乙方需付清進口合同項下所有貨款、稅款、代理手續費,開證保證金和稅款保證金作為貨款一并結算,在甲方確認收到全部貨款后,由甲方辦理對外付匯手續,結匯、購匯按銀行實際付匯的匯率。
5.如乙方未能如期支付貨款,必須在信用證議付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延期付款申請,在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延期,因延遲付款或延期提貨所產生的相應銀行利息、銀行費用、滯期費、倉儲費及其他費用等全部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在收到男方發出的付款通知書后三日內付到甲方指定帳戶。如甲方不同意延期付款的,乙方必須按時付清全部貨款,否則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代理進口貨物,若甲方自行處置貨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彌補甲方實際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支付的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6.因甲方原因延期付款,由此所產生的銀行利息由甲方承擔。
7.在乙方未付清全部貨款前,因為市行情變化導致國內市場價格低于進口合同所約定的貨物單價的10%以上時,或由于匯率變化導致甲方進口成本比市場價格增加10%以上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把市場價格與本合同價格的差額作為增加的保證金補交給甲方,并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賬戶。否則,甲方有權處置和出售該批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全陪承擔責任。
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當事人訂立協議時不可預見、不可避免和不可克服的意外事故,從而導致協議的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遲履行。遇上不可抗力的任何一方,應在72小時內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并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5日內,提供相關部門證明文件、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書面材料,雙方協商后可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本協議的責任或延遲履行合同、終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應全額支付甲方為乙方代理進口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及進口代理費,并支付甲方相當于總貨值金額3%的違約金;
2.如甲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導致進口合同不能履行,則進口該批貨物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自行負擔;
3.因進口合同供應商的原因導致本代理協議不能執行,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甲方全額代理費。
六.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產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以方均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一致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七.協議文本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或另行簽訂書補充協議;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合同/公章后生效。
八.其他
1.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協議相關的所有通知均應收書面形式作出。緊急事項可用電話聯系,但事后須采用書面方式確認。一方以郵寄方式向對方寄送通知的,以一方按本協議列明的對方地址向郵寄機構寄交后第7日視為已向對方送達。
3.若甲乙任一方如更改其名稱、地址、開戶銀行、銀行帳號時均應通知對方,若因未通知造成對方損害的,責任方需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進口商品代理服務合同 篇2
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因本合同項下的甲方缺少在建工程項目的建設資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項目建設依據:
甲方以_ __方式取得位于 編號為______________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 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經批準,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名稱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甲方的商品房銷售依據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為 。甲方保證在商品房現售前已將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及符合商品房現售條件的有關證明文件報送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備案。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供甲方的商品房可以合法銷售的有效證明文件。
第三條:乙方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屬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建筑層數地上______層,地下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 【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建筑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甲方與乙方約定按下列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按 建筑面積 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大寫)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乙方同意在本《商品房買賣合同》生效并辦理完畢相應的產權過戶手續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房價款。
2、分期付款: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__(該比率應不小于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七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當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如遇不可抗力,甲方應當在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告知乙方,雙方協商予以延期。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不可抗力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計算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__日后,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自乙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次日起,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交付房價款 的違約金。
第九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影響到乙方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在有關部門批準同意之日起10天內,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有權在變更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復。乙方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復的,視同接受變更。甲方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乙方的,乙方有權退房。
乙方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乙方不退房的,應當與甲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甲方應當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甲方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甲方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乙方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十一條:甲方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關于產權變更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變更登記需由甲方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甲方的責任,乙方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明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條______項處理;
1、乙方退房,甲方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乙方已付房價款退還給甲方,并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不退房,甲方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和變更
1、本合同自本合同項下商品房辦理完畢產權變更登記時生效。
2、甲乙雙方經自愿協商一直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雙方均不能單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出售給乙方的的本合同項下商品房合法、權屬清楚、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有義務配合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進行產權變更登記手續; 3、本合同項下商品房依照“房地一體”的原則進行出售。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費、過戶產生的所有稅費等)由甲方承擔。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雙方在履行協議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起訴。
第十六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后簽訂補充協議。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登記機構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合同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址:
進口商品代理服務合同 篇3
委托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案”)的___區域銷售代理合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的相關概念解釋:
甲方:系指________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為本案的合法銷售總代理商,具有本案銷售的全權。
乙方:系指__________,為本案提供_____區域銷售的代理公司,屬于本案的分銷商.具有分銷權.
________:指由__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位于________,分A、B兩棟高層,乙方代理的項目房產面積為____㎡(具體以辦理房產證面積為準),總共__套,具體房號詳見<合同附件清單1>
銷售戶數:買方簽訂銷售合同并支付首付款的售出商品房戶數之和。
第二條:委托內容
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
第三條:委托期限:
甲方聘乙方作為本案_____地區銷售獨家代理。本案的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__月__日至_____年__月__日。
第四條:關于保證金條款:
1.本合同簽訂后10天內,乙方給甲方交納銷售保證金______萬元整(¥:____元),
2.乙方在銷售期限內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或合同終止時,甲方將銷售保證金如數退還給乙方。如果乙方在合同約定期限內未完成房產總量(按套數)100%的,則保證金自動轉為購房款,甲方將在規定期限內要求乙方補交剩下的購房款,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的國家法規對乙方的保證金進行處理;反之,如果乙方提前完成銷售任務的.,甲方除將保證金全部如數退還外,還按每____元/套的比例給予乙方提成,作為獎勵。以此類推。
第五條:甲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全權委托乙方在_____地區獨家代理銷售,不再委托其他代理公司銷售,銷售價格以甲方制定的銷售價格為準。
2.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戶型圖﹑樓書﹑價格等相關資料
3.甲方負責對乙方編制的本項目的各類廣告計劃及銷售方案等進行審核,并提出可行性修改意見.
4.甲方負責合同備案登記、客戶按揭產權證書的辦理、首付房款的收取等工作。
5.甲方負責提供乙方完成銷售所需要的基本情況和資料。
6.合同期內,甲方指派龐宇為聯絡代表,代表甲方對乙方提交的廣告、印刷品等方案進行審核,并最終結果在3—5個工作日給予乙方回復。
7.甲方同意,如果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信息、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另行委托他人的
②違反本合同的相關規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代理傭金的
第六條:乙方權利及義務
1.乙方負責本案在_____地區全盤營銷廣告銷售策劃,擬訂推廣計劃并設計各階段廣告媒體安排,并自行承擔所有廣告費用.
2.乙方按合同規定,根據實際的銷售業績獲取相應的銷售傭金.
3、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獨自承擔廣告費用、銷售人員工資及提成、電話費等費用。
4、乙方保證在銷售過程中,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機密,以保障甲方的利益。
5.乙方努力做好銷售人員的培訓工作,并應制訂相應的營銷計劃。
6.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在的經濟損失:
①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②違反相關規定,擅自收取客戶定金或者首付款的;
③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產代理銷售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④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第七條:房產代理傭金的結算以及確認標準:
1.銷售界定:下述情況甲方應確認乙方銷售成功。
在合同約定的銷售期內由乙方銷售人員售出的本案商品房,客戶已簽約并交齊全部首付款和辦理銀行按揭的所有材料,等銀行按揭款審批通過并放貸后才視為銷售成功.
2.銷售傭金的比例:甲方按銷售成交價的1.5%提取傭金給乙方。
3.銷售傭金的結算方式:乙方銷售成功后,應制定銷售清單給甲方,由甲方簽字確認,甲方將在30個工作日內按合同比例,以現金或轉帳形式與乙方結算.
第八條:本案的價格以及付款方式
由甲方擬訂統一的價格和付款方式以及折扣,形成文件經由甲乙雙方簽字同意后予以實施。
銷售合同文本由甲方確定,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簽訂的文本與合同范本不符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
第九條:售樓款項之收取
銷售代理期間,客戶交納的定金或購房首付款必須打入開發商指定的銀行帳號或者親自來北海交納,并由開發商出據正式發票.乙方不能收取任何定金或者首付款.
第十條:合同違約與終止
本合同自簽約之日起立即生效。
在合同期內,由于不可抗力或甲乙任何一方發生重大變故,比如公司解散、被收購等。則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如要提前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并結清所有費用。
合同期滿終止,甲、乙雙方皆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后的有關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自簽訂之日起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目前現有附件見<附件1、2>)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簽定后,雙方如發生爭議,經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2.本各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3.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用書面形式,并由雙方簽字或蓋章作為合同附件,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法人代表或委托人(蓋章):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