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民工子女教育問題的調查報告
3.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農民工子女離開農村時,沒有相應的教育經費隨之流轉。這樣,農民工子女接受教育就沒有了保障。要解決這一問題,就要嚴格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進一步改革和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變“地方負責,分級管理”為“地方負責,分級管理,城鄉統籌,協調發展”,破除城鄉分割,保證教育投入,維護教育公平,促進教育和諧健康發展。
《國務院關于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強調指出:“要重視解決流動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問題,以流入地區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采取多種形式,依法保障流動少年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各級黨委、政府要把農民工子女教育作為全民教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來抓,切實加強領導,強化政府行為,合理整合資源,竭力增加投入,盡量降低成本,全面提供援助,為農民工子女創造平等、寬松、優越的教育環境。
4.關心貧困農民工子女,切實保障其完成義務教育。采取“減、免、捐”等措施,通過多種方式多種渠道籌措資金,幫助貧困農民工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對進城務工人員中貧困家庭子女入學,在接受政府、學校及個人資助時與本地學生同等對待。對家庭確有困難的學生,學校要采取多種措施,籌措經費。利用好“希望工程”、教育基金會和個人捐助等渠道,資助貧困農民工子女完成學業。
5.增設相關課程,增強流動兒童防范意識。針對流動兒童存在的安全隱患,學校應增設安全教育課程,教會學生注意在家、外出的安全、緊急情況的處理方法以及常見傷病的自救方法,確保流動兒童的人身安全。
目前,我們學校對農民工子女,采取不設門檻先入學,后辦理有關手續的辦法。對農民工子女與本地孩子一視同仁,按照上級政策,借讀費、學雜費和書費全免。對困難學生,積極爭取沈陽市教育基金會和“希望工程”的資助,加之學校的減免、捐助政策,保證他們在我校完成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