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往奴役之路》讀書筆記
目前那些大聲地宣布他們已“一勞永逸地鏟除那個瘋狂的競爭制度”的勞工領袖們,正是在宣布個人自由的毀滅。
道德不僅必定是個人行為的現象,而且只能存在于一定范圍之內。在該范圍內,個人有為自己作出決定的自由,而且被要求自愿犧牲個人利益來遵守一個道德規則。在個人負責的范圍以外,就既沒有善,也沒有惡,既沒有機會獲得道德評價,也沒有機會通過為自己認為是正確的事物犧牲個人欲望來表明個人的道德信念。只有當我們對我們自己的利害關系負責并且有犧牲它們自由時,我們的決定才有道德價值。我們沒有權利以他人的利益為代價來博取自己無私的美名,而我們要是在沒有選擇自由的情況下做到了無私,在道德上也不足以稱道。如果社會成員每做一件好事都是別人使他去做的話,他們是沒有權利受到贊賞的。正如彌爾頓所說的那樣:“如果一個成年人所做的每一件好事或壞事,都是在薄施小惠、授意和強迫之下做下的,那么美德豈不徒有虛名?善行還值得什么贊美呢?持重、公正或自治還值得什么欽佩呢?”
在物質環境迫使我們要做出某種選擇時有決定自己行動的自由,以及對依照自己良心安排自己的生活可以自行負責,這兩者是道德觀念能夠賴以培育、道德價值在個人的自由決定中賴以逐日再造的唯一氛圍。不是對上級而是對自己良心的負責,不是用強力所威逼出來的責任心,這種決定在個人所重視的事物中應該為他們犧牲哪些事物的必要性,以及對自己所做決定的后果負責——這些才是任何名副其實的道德的實質。
誠然,那些現在較少得到尊重和守持的美德——獨立,自力更生,甘愿擔當風險,愿意頂住多數的意見而堅持自己的信仰,愿意和鄰人自愿地合作——這些實質上都是個人主義社會據以運作的基礎。集體主義并沒有什么東西可以用來代替這些美德,而且,在它把這些美德消滅之后,它所流下來的那個空白,除了要求個人服從并強迫個人去做集體認為是好的那些事情之外,沒有任何其它東西可以填補。
英國人所持有的、在很大程度上比其他大多數民族——除了諸如瑞士和荷蘭等少數幾個較小的國家以外——守持得更好的這些美德,就是獨立和自力更生,一個人的首創性和地方的自我負責,成功地依靠自愿的活動,不干涉鄰人事務和寬容異端,尊重風俗習慣和傳統,以及對權力和權威的適度懷疑。
要對理想和價值標準差異很大的人民的經濟生活進行管理,就是要承擔起一種使得一個人有必要使用強力的責任。它等于僭越一種地位,處于這種地位的人,即使是最為心地善良的人,也不能不使他們被迫按照一種對某些受影響的人說來必定顯得高度不道德的方式來行事。
讓較貧困民族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建立他們的生活,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并讓我們盡一切可能去幫助他們。如果一個國際性的主管機構僅限于維持秩序并為人民能改善自己生活而創造條件,它就能夠保持公正和對經濟繁榮做出巨大貢獻。但是,如果由中央配給原料和配置市場,如果每一個自發行動都得由中央當局“同意”,如果沒有中央當局的批準就什么事也不能做的話,中央當局就不可能保持公正,就不可能讓人民按自己的意愿安居樂業。
對某一重要商品或勞務(如航空運輸)的控制實際上是能夠委托給任何當局的一種影響最為深遠的權力。
我們所需要的是這樣一個國際政治主管機構:它無權指揮各個民族必須如何行動,但必須能夠制止他們作損害其它民族的行動。
如果我們不愿意用有時可能妨礙把權力用于合乎愿望的目的的方法來限制權力,我們將不能防止權力被濫用。(充滿辯證精神的精彩觀點)
雖然我們的目標必須是盡可能防止未來的戰爭,但我們務必不要相信我們能夠一舉創立一個使得世界上任何角落里的一切戰事都成為不可能的永久性組織。否則,不僅是我們這種企圖將不會成功,而且我們也許會因此而失去在更為有限的范圍內取得成功的機會。正如在其他大壞事發生時的那樣,為了使戰爭在將來成為完全不可能而采取的措施,甚至可能比戰爭本身還要壞得多。如果我們能夠減少容易導致戰爭的沖突的風險,這也許就是我們所能合理地希望得到的一切。
一項維護個人自由的政策是唯一真正進步的政策,在今天,這一指導原則依然是正確的,就像在19世紀時那樣。(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