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采編錄入和維護合同
15.1.3 前款所述情況并不影響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要求。
15.2 破產終止合同
15.2.1 如果供方破產或因經營狀況惡化、本項目團隊發生重大變化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時,需方可在任何時候以書面形式通知供方終止合同。此終止合同行為將不損害或影響需方已經采取或將要采取的補救措施的權利。
15.3 合同期滿
15.3.1 合同期滿后,向需方移交與本項目有關的文檔是供方履行本合同的一部分,供方應保證向需方移交完整的資料。文檔不僅包括_________產品資料登記表,還包括與本項目有關的管理規章、監管記錄、購買的資料等。
十六、索賠
16.1 索賠
16.1.1 如需方檢驗發現供方提供的服務和服務成果不符合同要求,包括潛在的缺陷,需方有權向供方提出限期改進的要求,也有權向供方提出索賠要求。
16.1.2 如供方未能在需方提出的期限內實施有效的措施進行改進,需方可自行采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風險由供方承擔。
十七、計量單位
17.1 國家法定計量
17.1.1 除本合同中另有規定外,合同中的計量單位均應使用國家法定計量單位。
十八、通知和合同修改
18.1 通知
18.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給另一方的通知,都應以書面的形式(信函、傳真)發送至對方。
18.2 修改
18.2.2 對合同條款進行任何改動,均須由供需雙方簽署書面合同修改方為有效。
十九、爭端的解決
19.1 友好解決
19.1.1 供需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如有爭端,都應盡最大的努力友好協商解決。
19.2 仲裁
19.2.2 供需雙方在發生爭端而友好協商不能解決時,應依法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
19.2.3 在糾紛解決的過程中,除受爭端影響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二十、合同生效及其他
20.1 合同印制及生效
20.1.1 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2 合同在雙方在本合同簽署頁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0.1.3 如因任何原因需要修改合同,需按本合同第十八條辦理。
二十一、其他條款
21.1 供方承諾在開展本合同所述工作時,采用需方統一制定的各種標志,制作費用由供方承擔。
21.2 為保證供方按時開展工作,需方將督促數據合成單位按時提供滿足供方需要的數據錄入界面和數據庫管理程序。
供方(蓋章):_________ 需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