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住宅區業主管理委員會章程
4. 電話
小區已鋪設電話電纜直達各物業單位,用戶可向管理中心申請接線及安裝電話。
5. 電梯服務
小區各樓宇備有先進的電梯,為客戶提供24小時服務。
6. 公共天線
各單位均高有電視天線插位。若需增額外的天線插位時,可通過管理處安排保養承辦商安裝,而費用應由有關業主負擔。根據小區公約條文,所有單位均不得安裝任何室外天線。
7. 消防系統
小區的消防設備含每層設置的消防栓,由管理員24小是值班,監察消防系統的運作。
六、 裝修管理
1. 政府法規、公約條文 用戶在室內進行任何工程,必須事前確定該項工程是否抵觸有關政府部門之法例及管理公約條文,若所進行工程發生違反法規條文情況,用戶須將改變部分恢復原面貌,直至有關方面滿意方面的資料,業主可先向管理公司問詢。
2. 用戶在單位內施行各類裝修工程必須確保不影響樓宇結構和原有系統,并須書面通知管理處,提交有關裝設計圖及向有關政府部門申請,待申請批準及繳納裝修押金及第三者保險后,方可開工。
3. 裝修保證
(1) 裝修押金--此押金由管理公司按單位面積制定,并由管理公司保存,作為保障裝修期內,承辦商或其工作人員對小區物業或其他單位造成破壞、損耗、涂污時作適當處理。工程完成后,經管理公司檢查完畢,才會按實際情況作全部或部分發還。
(2) 第三者保險-為減少在裝修時發生意外所導致損失,承辦商應購置工程期間第三者保險,金額方面由管理處視其單位及工程大小評定。
4. 裝修規則
(1) 提供足夠之保護防御設施予樓宇內之結構、裝置、裝飾等,避免裝修期內有任何損毀。對于樓宇內設備有任何損毀或因缺乏防御設施而導致破壞,包括裂痕、污漬等,有關業主需賠償一切修繕費用。
(2) 裝修期間不得占用小區內公共地方,為保障其他業主及其他用戶的利益,基有任何人士及物業本身各部分受到直接或間接損害,將由有關用戶負責及賠償。
(3) 盡量提供足夠防御措施減抵裝修期內收到之塵埃、噪音和氣味等,令小區內其他業主、用戶不要受到干擾和感覺不便。
(4) 施工現場必須備有緊急醫療藥品,必須有足夠防火設備,如惡意火險等,以備發生事故時緊急應用。
(5) 不得在通道走廊、其他公共地方或跨入其他業主單位進行裝修工程。
(6) 所有通道走廊或其他公共地方不得放置或儲存任何建筑裝修物品、工具或廢料等。
(7) 不可在小區內之消防喉取水作調制混凝土、清洗地方或其他用途。
(8) 裝修工人必須空著適當的衣服及不得赤足出入工作范圍,以防發生意外及有礙觀瞻。
(9) 所有裝修工人在小區范圍內必須掛上管理公司發出的工作證,工作證每天上班向管理處登記領取,每天下班時必須交回管理處,如有任何損壞或遺失應立好賠償,否則嚴禁進入小區范圍內或在物業范圍內進行工作。
(10) 所有機器、工具、設備、包裹或建筑裝修材料等,若要搬離小區范圍,必須先填妥管理公司特定出門許可證再經檢驗始可放行。
(11) 裝修承造必須對其本身用具、設備及建筑材料等承擔保管責任,管理公司概不負責任何損失或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