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通用條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內通行適用的規定;《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具體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督所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寫)
湖北省旅游局通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北路98號,郵編:430070。
湖北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7-87124701。
5.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旅游者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
6.《通用條款》,《專用條款》,標有團號、出發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