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咨詢管理服務簡單合同(精選3篇)
企業咨詢管理服務簡單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雙方力量的對比,盡可能爭取相對有利的合同條款,不要簽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的一邊倒的合同。仔細審核合同主要條款是否齊全,力求用語準確、清晰、避免歧義,嚴防筆誤、涂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財務咨詢服務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托財務顧問目的
甲方聘請乙方作為公司的財務顧問,為甲方提供財務核算方面的參考意見,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二、財務咨詢范圍
甲方各會計核算單位財務、稅收、金融、證券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三、簽約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了解財務咨詢工作進度。
2、對提供的全部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擔責任。
3、為財務咨詢工作提供必要的條件,配合乙方順利完成財務咨詢工作。
4、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有權查詢與財務咨詢工作相關的資產及合同、協議、原始憑證等有關資料。
2、有權與相關人員座談了解有助于財務咨詢工作的事項。
3、按照約定時間完成財務咨詢工作。
4、對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秘密保密。
四、提供財務咨詢的時間要求
在接受甲方咨詢業務,取得必要財務相關資料后______天內答復。
五、財務咨詢的使用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財務咨詢內容,甲方在企業內部使用,對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賠償。
六、財務顧問費用
1.根據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雙方議定收費人民幣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財務顧問費用的支付方式為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結清。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財務顧問合同的有效期限
合同有效期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及人員,影響咨詢工作進度和質量;未按約定范圍使用造成損失的,不得追討已支付的報酬,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2、甲方提出咨詢內容,乙方不予答復的,應當承擔退還部分報酬等違約責任。
3、如果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提供和轉讓有關甲方上市申報材料和相關材料的信息,并因此造成甲方的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如果甲方沒有按前款規定支付應付的款項,甲方應按要求向乙方支付該筆款項從違約日起到實際支付日為止,每日萬分之______的利息。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并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______日內將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相關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雙方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秘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選擇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爭議。
(1)甲、乙雙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該仲裁應是終局的,并且該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訴訟解決。
十三、合同生效及補充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如有涂改,雙方均應在涂改部分加斧章確認,否則涂改部分無效。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本合同壹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企業咨詢管理服務簡單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鑒于甲方(委托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咨詢;鑒于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提供咨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咨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咨詢項目名稱為:(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咨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咨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盡量使用規范化的表述,如關于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咨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咨詢合同。
第二條咨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托方決策和選擇的咨詢報告,即顧問方為委托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托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咨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咨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采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咨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托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托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咨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咨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咨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咨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通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為保證委托方按咨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咨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內完成咨詢報告并提交給委托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采用顧問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第四條委托方的協作事項
4.1委托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為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咨詢工作,委托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托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咨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為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咨詢資料和數據:(委托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托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托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盡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秘密事項的范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托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范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驗收、評價方法
6.1鑒于技術咨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于軟科學范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著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于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咨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采用鑒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托方單方認可視為驗收通過。但不論采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鑒定。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術咨詢合同中,技術咨詢的經費統稱為報酬,雙方應明確約定報酬的金額。在本合同中委托方應向顧問方支付報酬________元人民幣。
7.2雙方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為:(可以約定采用一次總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確約定支付期限)
7.3雙方可以約定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顧問方進行必要的調查研究、分析論證、試驗測定活動經費如果不包含在合同報酬中,其費用應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額及方式。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影響顧問方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所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如數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報酬的,應當補交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必要的數據和資料,或者遲延提供合同約定的數據和資料,或者所提供的數據、資料有嚴重缺陷,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的,應當如數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4委托方逾期兩個月不提供或者不補充有關技術資料、數據和工作條件,導致顧問方無法開展工作的,顧問方有權解除合同,委托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咨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咨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咨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咨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企業咨詢管理服務簡單合同 篇3
承運人:__________
包機人:_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運人作為包機人指定的包機及相關服務的承接單位,為包機人提供有償的包機及相關服務。雙方應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在同等條件下,承運人應優先為包機人提供服務。
第二章付款與對賬
第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確認的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包機人在本合同生效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向承運人支付包機預存款人民幣 萬元(人民幣大寫圓整)。逾期未完成付款,則視為包機人違約,合同終止。
第四條使用美金支付預存款的客戶,按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進行人民幣換算。直至合同終止之日,根據余款結算方式(詳見附件二)完成結算后,以合同生效之日固定匯率換算回美金,退還客戶。
第五條包機人在合同到期時,未能使用完的預存款,按承運人余款結算方式中的余款結算方法結算。
第六條包機人預定飛行時,需另行與承運人簽訂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執行本協議中約定的服務內容和價格原則。包機款根據每次飛行的包機對賬單在包機人支付的預存款中扣除。預存款大客戶包機服務對賬單及其傳真件具備與本合同相同之法律效力。
第七條客戶每次飛行前,需保證其預存款余額足夠支付該次飛行的包機款。如不足,需先續存預存款,不允許欠款飛行。
第八條在合同有效期內,客戶可續存預存款,續存不限定金額。續存后,客戶仍享受原合同中簽訂的優惠條款。當客戶預存款余額為零或欠款時,客戶需在10個工作日內續存預存款,以保證預存款大于零,否則該大客戶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章包機收費內容與標準
第九條包機收費
包機收費由飛行小時費、常規附加費、特殊附加費構成:
(一)飛行小時費
(1)任務小時費和調機小時費:承運人按雙方約定優惠價格為包機人提供包機服務(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三);
(2)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新增機型,則包機人按承運人新機型對應價格政策計價;
(3)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因承運人下調其價格,使包機人享受的大客戶價格高于承運人對應的適時大客戶價格時,則包機人可使用承運人對應的大客戶價格計價;如承運人上調其大客戶價格,則包機人享受的優惠價格不變;
(4)包機人合同有效期內,如承運人增加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可按照承運人適時的基地計價;如承運人減少各機型基地設置,則包機人享有的基地數量保持不變。
(二)特殊附加費
航段變更費、時刻變更費、額外機組費、加急費、特殊機場費,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三)其他費用
如通訊費、除冰費、機庫使用費、特殊餐食費、氧氣瓶費用等,根據包機人實際發生費用情況收取。
第四章包機服務預定與執行
第十條包機人與承運人簽訂包機合同后,可享受承運人提供的標準服務;如包機人需承運人提供額外服務,則包機人應根據實際發生費用向承運人付費(詳見“規定”)。
第十一條包機人在預定包機時應遵守民航及空管單位的相關規定,以及各國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規(詳見“規定”)。
第十二條包機人在預定國際包機時,應符合對應航線的申請時限規定,如不符合航線申請時限而包機人堅持申請,應先簽訂并履行國際航線申請協議(詳見“規定”)。
第十三條雙方指定責任人負責處理由包機產生的相關事宜,原則上僅由雙方指定的責任人就包機相關事宜進行聯絡。
第五章包機服務合同的變更、中止、解除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條款不得變更。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其中一方要求中止或解除本合同,應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中止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出現以下情形時,任一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提出合同解除一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一)未經承運人同意,包機人將飛機轉租;
(二)包機人或承運人將本合同涉及的服務、價格、旅客資料或其他內容向外泄漏;
(三)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調整,或發生其他不可抗力等特殊情況,雙方不能就合同變更取得一致意見,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實際履行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民航有關政策;
第六章爭議解決
第十七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在承運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合同中未涉及的條款以《包機運輸規定-SMD-P-20_03-00001》(以下簡稱“規定”)中規定的內容為準,《規定》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其原件或傳真件與本合同內容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本合同及《規定》未提及的其它事項,按國家與民航有關法律法規辦理,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或因此合同產生爭議的,在承運人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因包機人原因造成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運人免責。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條承運人免費贈送包機乘客每人每航段價值人民幣200萬元的保險(詳見規定)。若包機人提出額外增加保險額度,承運人可協助辦理,但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由包機人自行承擔。
第二十一條免費贈送保險注意事項
包機方需在航班起飛前1個工作日16:00之前,按承運方及保險公司要求,提供旅客詳細信息,以便承運方為包機旅客申請辦理保險。如因包機方逾期未提供旅客詳細信息或起飛前增加或者變更旅客名單,承運方將不承諾提供免費贈送保險,且由此產生的不利法律后果,由包機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乘機人出入境攜帶行李物品應嚴格遵照相關法律規定,尤其是進境時應嚴格遵守海關驗放標準,詳細內容請參照《規定》第十七章第九十七條。
第二十三條包機人在使用包機服務時,應遵守相應國家、地區的法律法規及相應機場的規定,由于包機人或旅客違反上述法律法規造成的不良后果,承運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包機人和承運人各執一份,合同和附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備注:此預存款計費折扣按照20_年500萬級別優惠折扣來計算,即按照散客任務飛行單價的9.5折來計算。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