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皮鞋類保養服務協議(精選3篇)
天津市皮鞋類保養服務協議 篇1
1.顧客應如實告知皮鞋(皮具、包)的有關情況,并將飾物、配件取下;經營者如實告知可能產生的不良保養效果。《憑證》填寫不清楚、不完整而引發的責任由經營者承擔。
2.顧客對雙方議定的高檔皮鞋(皮具、包)可要求“保值保養”支付不超過保值價值5%。
3.經營者按天津市地方標準《洗染業服務質量標準》(以下簡稱《標準》)提供皮鞋(皮具、包)保養服務。
4.顧客持《憑證》取皮鞋(皮具、包)。《憑證》遺失,應及時持本人有效證件辦理掛失和取鞋(皮具、包)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顧客承擔。
5.顧客持《憑證》取皮鞋(皮具、包)時,發現保養質量問題,應當場與經營者確認,否則顧客自行承擔責任;由于經營者責任,保養質量未達到《標準》或致使皮鞋(皮具、包)損壞的,應退還保養費用,并承擔違約責任。
6.經營者丟失顧客皮鞋(皮具、包),應按照《天津市洗染服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規定,顧客應提供真實、有效的購物票據,折舊賠償;不能提供購物票據的參照市場價格折舊賠償。
7.顧客逾期不取,經營者逾期不交,按《辦法》第十七條規定執行。
8.本協議沒有約定的其他問題,責任方按《辦法》承擔賠償責任。
9.本協議及《憑證》是不可分割的,且一式三份(消費者一份,經營者二份),共同構成本合同。
10.顧客與經營者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收(。⿷{證
(JF-20__-047) 年 月 日 NO:
皮鞋(皮具、包)及質料名 稱
數
量
保養
方式
金 額
付 款
方 式
檢 查 內 容
百
十
元
□色漬 □油漬
□色花 □泛黃
□稍色 □搭色
□磨傷 □破損
□硬化 □修補過
□免驗 □翻新過
現金□
信用卡□
保值□
其他□
合計
保養效果
保值金額
保值保養費:
大寫金額:
交件日期 月 日
經手人:
單位(蓋章) 電話: 顧客姓名: 電話: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天津市洗染行業協會監制
請仔細閱讀本憑證背面的《天津市皮鞋(皮具、包)類保養服務協議》
天津市皮鞋類保養服務協議 篇2
一、公司同意該員工赴學習,學習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實際為期。
二、按照公司培訓管理規定第條,該員工須為公司服務滿年,否則,按賠償公司。
三、受訓員工應按公司指定或公司約定的學校及專業就學。如需要變更,應事先及時通知公司,并得到公司的批準。否則,以曠工論處。
四、受訓員工學習時間,計入工作時間之內,按連續工齡累計。
五、受訓期間的工資視情況按原工資的%支付;獎金按通常支付額的%支付。在晉級或工資辦法修訂時,受訓員工為在冊人員處理。社會保險、勞動保險,原則上按有關規定作為在冊人員處理。受訓員工受訓期內不享受休假。
六、受訓員工在學習期間,必須每隔天(即年月日前)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書面報告學習情況,并附學校有關成績等記錄。
七、受訓員工應自覺遵守培訓校方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校方處分的,公司將追加懲處,視同在本公司內的嚴重過失。
八、受訓員工的'學費由本人承擔元,由公司承擔元。
九、受訓員工辭職,滿一定服務年限的可免交培訓費用,服務1/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70%,服務2/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50%,服務3/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30%,服務4/5年限向公司交納公司負擔培訓費用的20%;因違紀被公司辭退的員工全額補交培訓費用。
十、在培訓期間,受訓員工接受公司交付的調查或出差,差旅費按員工差旅費規則支付。
十一、培訓結束,受訓員工應及時返回并向公司報到,培訓心得與資料在到崗3日內交人事存檔,所獲證書在服務期間由公司存檔。
十二、受訓員工逾期不歸,受訓期從事超越學習范圍的業余活動或擅自更改培訓方向與內容等行為,若涉及法律責任,由該員工自負,與本公司無關,其保證金歸公司所有。受訓員工若未通過結業考試,公司將從其保證金中扣除與本次培訓相關費用(含學雜費、書費、調研費、實習費、上機費、住宿費、交通費等)后。
十三、受訓員工在學習期間成績優異,有杰出表現,公司將視情況給予獎勵。
受訓員工簽字:(簽章)(簽字)
簽定日期:x年xx月xx日
天津市皮鞋類保養服務協議 篇3
甲方:北京行汽車技術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合作代駕員):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一、合作內容:
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代理駕駛送車服務的信息,由乙方為客戶提供代理駕駛服務(以下簡稱“代駕服務”)。乙方須遵照甲方對社會公布的各項收費標準收取并獲取服務收益,甲方收入從乙方預存的信息費中扣除相應費用,作為甲方提供信息服務費用。
二、雙方合作條件:
1.甲方:具備法人企業經營與服務資質,向乙方公示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副本。
2.乙方:女性年齡滿18周歲不超55周歲;男性年齡滿18周歲不超60周歲。機動車駕駛證自申領之日起滿5年,身體健康;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證和駕駛證復印件。非北京市戶籍合作代駕員另須提交相應擔保手續,或者向甲方支付3000元(叁仟元)的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于合作協議終止后30天內退還給乙方。
3.乙方違反本合作協議及附件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已支付的履約保證金,乙方須再向甲方補交3000元作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索賠。
甲、乙雙方均對上述合作條件明確知悉并認可。
三、合作服務流程:
1.由甲方接受客戶預約后通知乙方服務內容;或由甲方告知客戶直接與乙方聯系。
2.乙方依據本協議執行“代理駕駛”的合作任務。
四、合作服務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根據客戶預約,合理調配代駕任務;乙方依據《e代駕服務規范》完成代駕任務,并有義務向客戶推廣甲方的服務和產品。
2.若乙方違反《e代駕服務規范》,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雙方的合作關系,但須提前15日通知乙方。
3.在服務過程中出現違章或交通事故,甲乙雙方認可按照《e代駕事故處理流程》執行。
五、收益分配與結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提供代駕服務信息,暫定按每次代駕實際收費的20%向乙方收取信息費用,扣除稅費后其余部分作為乙方收益。
2.通過e代駕正規預約渠道直接預約乙方向客戶提供代駕服務的,視為甲方向乙方提供了代駕服務信息,甲方有權對該筆服務收取信息費。
3.隨著市場的變化以及競爭情況的改變,甲方有權合理調整對乙方收取的信息費,特殊情況下信息費用的收取甲方另行通知乙方。
六、爭議解決:
1.由于履行本協議,產生爭議,雙方均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
2.協商無法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協議期限與生效:
1.合作期限自201 年 月 日生效,至201 年 月 日終止。甲乙雙方簽字或簽章生效,本合作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以下合作項目:
(1)提供代駕客戶直接的電話呼叫。 (2)對合作代駕員進行服務記錄。
(3)對合作代駕員進行星級評價。 (4)甲方享有對代駕服務的定價權。
3.本協議附件與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e代駕服務規范》2、《e代駕財務制度》3、《合作代駕員安全行車責任書》4、《保守商業秘密協議》5、《e代駕事故處理流程》
甲 方:(蓋章)
乙 方:
負責人:
身份證: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