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器托管/租用合同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 法人代表: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電子郵件:
網站:
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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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電子郵件:
網站:
第一條 合同項目與定義
1-1 服務器托管是指將屬于甲方所有的服務器置于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戶提供信息服務。甲方自己負責其服務器的硬件配置和軟件安裝、升級、服務器管理和故障的排除,并購買相關軟件使用權。
1-2 服務器租用是指甲方租用屬于乙方所有的服務器,該服務器置于乙方網絡環境,從而為internet上的用戶提供信息服務。乙方負責該服務器的硬件配置和軟件安裝、日常維護和服務器故障的排除,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購買相關軟件使用權。
1-3 本合同所涉及的服務器托管或服務器租用以下統稱"服務器"。
1-4 本合同中"雙方"僅指本合同上述甲方和乙方。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 甲方利用服務器進行以www為主的信息服務。同時可以配置和使用email、ftp、telnet等internet功能和數據庫。可以安裝甲方需要的任何軟件。對其服務器有全權控制權利。
2-1-2 甲方不得將服務器用作代理服務器(proxy)。
2-1-3 對于服務器托管,甲方承擔服務器的運輸等費用。
2-1-4 甲方承諾不進行:
利用服務器從事internet上為國家法律法規或公共道德所禁止的或不歡迎的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散布電子郵件廣告(spam)、黑客行為、侵權行為、發布色情或迷信的內容、舉辦博彩/賭博游戲、進行違反國家規定的政治或宗教宣傳、發布涉及國家機密和安全的信息、發布危害社會秩序和治安、社會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信息等。
2-1-5 如果甲方利用本合同服務進行的經營、活動需要獲得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或批準的,甲方應獲得有關的認可或批準。但乙方沒有義務審查甲方是否具有該認可或批準,出現相關問題也由甲方自行解決或者承擔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
2-1-6 甲方如果在服務器上安裝軟件,所需要的軟件版權/著作權/使用權由甲方自行解決。
2-1-7 甲方對使用服務器所引起的任何經濟、政治、法律等責任負完全責任。甲方同意,如發生上述事件,與乙方沒有任何關系,乙方也不因對此或對第三方承擔任何責任或者義務。
2-1-8 甲方對甲方自己存放在服務器上的數據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負責。
2-1-9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承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軟件、數據等,甲方無權復制、傳播、轉讓、許可或提供他人使用這些資源,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2-1-10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1-11 對方服務器托管,甲方的信息服務器設備應符合公用通信網絡的各項技術接口指標和終端通信的技術標準,電氣特性和通信方式等,不得影響公網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