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技術科崗位職責(精選3篇)
質量技術科崗位職責 篇1
一、崗位職責
1、負責管理、指導、監督、檢查直屬下屬的`工作
2、負責收集對接內外部質量問題,并協調處理。
3、組織實施質量目標、質量計劃、質量統計工作;
4、對各類產品質量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提出處理意見。
5、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事務。
二、崗位任職資格要求
1、對產品比較熟悉,了解產品加工工藝;
2、大專及以上學歷,從事質量工作半年以上,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3、溝通能力及原則性強,能很好的進行內外部溝通。
質量技術科崗位職責 篇2
一、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負責防治水辦公室成員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務。負責制定防治水安全示范礦井的達標建設方案。
二、負責組織編制全礦防治水的長遠規劃和年、季、月的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三、組織分析防治水工作情況與技術情況,制定技術措施,解決技術業務問題。
四、協助技術科科長組織開展地表水體、降雨量的調查觀測工作,負責井下各觀測點的涌水量觀測工作,并將觀測結果建立涌水量觀測臺帳。
五、督促防治水技術人員做好防治水月度水情水害預報(預測預報)、月度礦井涌水量測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
六、不斷總結礦井水文地質變化規律,積極探索礦井防治水的有效辦法。
七、負責探放水設計和措施的編制。
八、完成主管科長及其他領導交給的臨時任務。
質量技術科崗位職責 篇3
一、崗位規范
1.1擁護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維護社會公德。
1.1.2倡導和實踐集團公司職業道德觀。
1.1.3維護企業利益,正確處理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1.1.4廉潔奉公,自覺抵制和反對不正之風。
1.1.5保守企業機密。
1.1.6身體健康,適應崗位工作。
1.2專業知識
1.2.1熟悉企業規章制度,熟悉電力企業現代化管理知識。
1.2.2掌握本崗位的技術業務知識。
1.2.3熟悉并能熟練運用與本崗位工作有關的各類標準。
1.3工作崗位要求
1.3.1執行政策與貫徹制度
1.3.2聯系實際,貫徹執行上級的方針、政策、指令、指示。
1.3.3傳達上級方針、政策時,要積極參加,認真領會,切實執行。
1.3.4認真掌握并嚴格執行電廠和籌建處的規章制度和各類標準。
1.4專業管理
1.4.1掌握和精通本崗位的技術業務,勝任本崗位的工作。
1.4.2完成領導分配的工作任務,為安全、文明、經濟、高效作貢獻。
1.4.3做好本崗位的管理基礎工作。
1.4.4鉆研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技術和管理知識,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
1.5工作方法與工作作風
1.5.1忠于職守,盡職盡責。辦事講究效率,工作雷厲風行。
1.5.2實事求是,堅持原則。解決問題主動、及時。
1.5.3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方針,確保安全生產。
1.6組織紀律
1.6.1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認真執行上級的決定。
1.6.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嚴守崗位,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有事請假,上班期間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1.6.3服從組織分配和調動。
1.7培訓與學習
1.7.1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學習與本職工作有關的技術、業務知識。
1.7.2按崗位和工作要求,應具備的文化、技術和業務水平。
1.7.3參加各類技術學習,并能將學到的知識結合實際工作加以運用。
1.7.4自覺參加政治理論學習,提高政治思想素質。
1.8精神文明
1.8.1遵守職業道德,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員工。
1.8.2發揚艱苦奮斗,獻身電業,求實創新,奮力拼搏,開拓進取的創業精神。樹立顧大局,識大體,誠實可信,團結友愛的觀念。
1.8.3文明生產,文明辦公,保持工作場所和周圍環境的整潔衛生,搞好環境保護工作。
1.9配合與協作
1.9.1在工作中做到分工不分家,競爭、協作、配合,共同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1.9.2提倡“先人后己,先外后內”的協作精神,主動搞好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按時完成所承擔的工作任務。
1.9.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做到保質、保量、按期。
二、安全管理
2.1負責制訂和落實安全工作的目標和計劃。監督執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2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執行安委會決議的情況。對工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意見交安委會決定。
2.3負責監督落實“四不放過”原則。參加施工承包商人身重傷、死亡事故和其他重、特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2.4負責監督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2.5負責及時識別、獲得與更新適用法規技術規范和其他要求,將信息傳達給相關方。貫徹執行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落實安全方案、措施和指標。
2.6建立現場安全管理部門之間信息網絡聯系制度和專業安全工作例會制度,協調與安全監理工程師之間的工作。
2.7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臺賬,完成事故統計、分析和上報。
2.8組織安全宣傳教育。
2.9協調解決現場日常的安全文明施工、防火防爆、交通、機械安全管理以及環境、安全管理等事項工作。
三、質量控制
3.1監督工程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的技術準備、工程質量。
3.2負責工程驗收與工程量的簽證.
3.3負責工程質量管理與監督,配合質監站作好質量監督工作。
3.4督促監理認真驗收分部、分項、單位工程;參加總體工程驗收,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參加專題調研報告工作。
3.5負責設備試運工作的監督、協調與管理。
四、工期控制
4.1主管工程設計和建設過程中的進度管理、施工計劃。
4.2負責編制一級網絡計劃,審核二級網絡計劃。
4.3配合監理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組織設計予以審查,監督實施。
4.4對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方案予以審查(重大方案報領導核準)。
4.5組織對提交的施工圖紙進行系統的設計技術交底與圖紙技術說明會審。
4.6負責審批單位工程開工條件。
五、合同管理
5.1參加招議標工作,負責技術協議簽訂。
5.2負責設備選型的技術招標文件準備,組織審查,參與設備招標,組織并簽署設備的技術協議;參與設備監造工作。
5.3準備待招標采購的項目清單和相關的技術材料圖紙等,提交會審后,交相關部門安排招議標采購計劃。
5.4負責按合同對設計、監理、施工及調試單位進行管理、監督和考核。
5.5參與合同索賠與反索賠。
六、信息管理
6.1協助技術檔案管理。收集、整理和歸檔工程設計施工、驗收、試運材料。
6.2負責工程圖紙的審核和催交。
6.3負責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培訓與應用。
七、溝通協調
7.1負責編寫工程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制定各項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
7.2負責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為施工單位提供優質服務。
7.3負責協調、檢查承包商施工進度;負責協調各承包商的交叉施工。
7.4負責統一協調施工現場總平面、道路、水源、電源、通信等。
7.5負責審查監理工作大綱,確保監理職能的發揮。
八、投資控制
8.1參與控制工程造價。
8.2對工程設計變更進行審定會簽(重大設計變更報各級領導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