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所征收前臺工作職責及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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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負責人教科、辦公室資料傳遞以及其他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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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負責完成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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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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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稅收計劃的分解落實等系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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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電子文件的歸檔、整理和會議記錄(不含廉政會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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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二)、征收二崗(基礎分140分)
工作職責:
1、負責金稅工程系列工作中的征收工作,報稅、認證系列資料、數據的收集、整理、錄入。
2、受理行政許可項目的申請、審批工作。行政許可項目主要有:專用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核;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最高開票限額百萬元的審批;收購發票領購資格審核;普通發票領購資格的審查;申請使用經營地發票;申請拆本使用發票;申請使用計算機開具發票;申請批準攜帶、郵寄、運輸空白發票;申請印制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
3、普票準購證的辦理、發放及查驗工作。
4、普通發票的領購、發售工作。
5、普通發票的代管監開。
6、專票、普票、收購發票的購買、使用情況查驗、繳銷錄入工作。
7、在征期內協助征收一崗搞好各項征收工作。
8、負責稅政科資料傳遞以及其他聯系工作。
9、各類稅收宣傳資料的領取發放工作。
10、工作聯系單的制作、回復、接收、分發、登記、裝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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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成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征收三崗(基礎分140分)
工作職責:
1、負責稅務登記相關報表的編制、上報,相關資料的搜集、整理、傳遞工作。
2、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工作。
3、受理調增、調減定額申請、調查、錄入工作,和定額調整、定額達起征點戶征收、催報催繳,以及調整定額后,納稅戶在稅網中認定項目的錄入后續工作。
4、定期定額戶定額情況公開上墻,以及違章處理曝光工作。
5、開具外銷證明、進貨退出、折讓證明單。
5、農貿市場、代征單位、代征員的管理工作。
6、工資、獎金發放,水電費繳納等所內出納工作。
7、各種法律文書的管理及歸檔后的檢查資料管理。
8、固定資產的管理及各種辦公用品、公共設施和所貌的管理。
9、負責稅收票證的發放、結報、管理工作。
10、負責人民來信來訪的登記、分辦、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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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種報刊的收集、整理、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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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負責服務中心資料傳遞以及其他聯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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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負責完成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考核辦法
征收一崗考核辦法:
(一)、負責受理納稅人的開業、變更、注銷、停歇業和復業登記,不受理的每件扣1分。
(二)、對納稅人報送的登記表(包括開業、變更、驗證、換證)必須進行認真審核,對手續完備,符合登記條件的應將登記資料(含稅種認定表、認定項目表)完整、準確錄入計算機并及時打印稅務登記證發放給納稅人;所有登記資料必須于月末五日前交管理員存檔。凡未對所填報附列資料、納稅人填寫的各種表進行認真審核,致使稅務登記項目及電腦定稅資料填寫不完整、不準確,每個指標扣0.5分;每錯錄或少錄一個指標,扣0.5分;未按時向管理員傳遞資料,每超一天扣0.5分。
(三)、新辦戶需核定定額的由征收人員核定定額,將《電腦定稅申請表》準確錄入計算機《電腦定稅測評系統》,并對新辦達起征點戶在稅網認定項目進行錄入后續管理,新辦戶未進行電腦測評或未按規定處理,造成納稅人扣稅不成功的,每戶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