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方藥師崗位職責(通用3篇)
審方藥師崗位職責 篇1
1、深入臨床一線工作,專職專科直接參與用藥相關的.臨床工作,在選定專業的臨床科室參加日常性藥物治療工作。
2、參與臨床查房且開展藥學查房,審核用藥醫囑或處方,在用藥實踐中發現、解決、預防潛在的或實際存在的用藥問題,促進藥物的合理使用,提高醫療質量,與醫師、護士合作,盡力保護患者免受或減少與用藥有關的損害。
3、對患者進行用藥教育,視患者情況修正其不當用藥行為,指導患者安全用藥。對重點患者實施藥學監護和建立藥歷,體現臨床藥師用藥分析能力和對患者實施持續藥學監護的過程。
4、參加疑難危重患者的會診、救治和病案討論,協助臨床醫師做好藥物鑒別遴選工作。
5、根據臨床藥物治療的需要進行治療藥物的監測,并依據其臨床診斷和藥動學、藥效學的特點設計個體化給藥方案。
6、指導護士做好藥品請領、保管和正確使用工作。
7、為醫務人員和患者提供及時、準確、完整的用藥信息及咨詢服務;開展合理用藥教育,宣傳用藥知識。
8、做好各類藥物臨床療效及安全性觀察,特別是新藥上市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監測,開展合理用藥、藥物評價和藥物利用的研究。
9、結合臨床藥物治療實踐,進行藥學科研,并做好實習生、見習生帶教工作。
10、做好其它與醫院藥學相關的專業技術工作。
11、遵守醫德規范,具有良好醫德醫風,醫德考評合格。
審方藥師崗位職責 篇2
1、處方審核調配和核對發藥必須是兩人分別進行。接到處方后應對各項內容認真審查,無誤后方可調配。不合格退回修改的處方必須由醫師在修改處重新簽字或蓋專用簽章。
2、調配處方時應細心、謹慎、劑量準確、寫清用法用量,不得用手直接接觸藥品,調配時不準談笑、不準吸煙。
3、調配好的藥品經仔細與處方核對無誤后方可發藥;發藥時應向患者說明藥品的使用方法及有關注意事項,出現差錯及時糾正并登記。
4、收方、發藥應態度和藹、耐心解答病人的詢問,不說禁語,不與病人發生爭吵。
5、己發出的藥品原則上不予退回。確認是包裝、質量等問題或因醫師開錯的可予調換。醫師開錯退回的應有醫師退藥說明。退藥時應仔細檢查藥品原包裝及質量。
6、藥品按使用頻率結合藥品分類定位存放,保持整潔。藥架及盛藥容器應干燥清潔,標簽清楚、標示正確。
7、麻醉、精神的藥品及計生專用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嚴格按有關規定執行。
8、急診處方必須隨到隨配,其它按先后順序配發。
9、特殊管理藥品每日進銷應賬物相符,保持賬面整潔、清晰。
10、配合臨床各科做好門、急診處方和值班期間病區科室處方的配發工作,確保發出藥品的質量,品種齊全、發藥及時。
11、積極配合急診科搶救危重和中毒病人,及時提供所需的用藥。
12、上班人員應穿工作服、佩帶胸卡,整潔端正,自覺遵守規章制度,堅守工作崗位。
13、保持工作區域整潔衛生,個人用品不準隨便放置。藥房內非工作需要不準科外人員進入,工作場所禁止吸煙。
審方藥師崗位職責 篇3
一、在科主任領導和主管藥師指導下進行工作。
二、指導和參加藥品調劑、制劑工作,認真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操作規程,嚴防差錯事故。
三、負責藥品使用保養,保證藥品質量符合藥典規定。
四、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配合臨床,了解使用效果及不良反應報告,征求意見,改進工作,并經常向科室介紹新藥知識。
五、檢查毒麻藥精神藥品,貴重藥品和其他藥品的使用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研究處理,并向上級報告。
六、擔任教學和進修,實習人員的培訓,指導藥士的業務學習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