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通用7篇)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1
1、負責多旋翼無人機總體方案設計,包括系統原理、結構、硬件、功能模塊等的'方案設計與選型、質量控制、可生產性、可維護性等;
2、負責產品開發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和系統方案的詳細落地,包括軟硬件設計、結構設計、測試驗證和生產維護等;
3、負責無人機產品的新技術引進。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2
1、參加設計各階段重要評審會,根據公司要求對圖紙進行分階段研究,并解決該階段的相應問題;
2、尋找相應的專家進行針對性咨詢,以確保項目采用的是安全、合理及相對最經濟的結構形式;
3、參加總分、包單位和監理單位的考察,并起草招標文件中的技術標部分;
4、負責施工場地的現狀技術(地形和市政)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5、負責勘察單位的招標、方案審查、合同簽訂、現場監理以及巖土工程地質勘察報告的審核確認;
6、負責地基處理設計和邊坡設計單位的招標、任務書編制、合同簽訂以及設計圖紙的審查和圖紙交底,并配合該工程施工單位標;
7、負責場地平整圖的設計配合(提供工程技術要求并跟蹤設計)和圖紙審查,并配合場平施工單位的招標;
8、各專項工程的檢測配合和結果追蹤;
9、放線合同簽訂、資料提供、方案審查、現場配合、點位移交和成果追蹤;
10、施工圖的審圖工作;
11、施工圖的設計交底;
12、施工組織設計及各階段施工方案或專項方案的審查;
13、技術變更的組織、審核與完善;
14、專項設計、專項工程的專題會及技術交底的組織;
15、參加工程例會,并及時解決施工單位提出的`技術問題
16、施工圖的現場答疑與技術配合;
17、工程(中間)驗收的設計資源組織和資料完善;
18、對總分包單位的技術活動(圖紙管理、各階段圖審、內部交底等)的檢查與考評;
19、對照施工圖進行工程檢查,(側重變更的追蹤),附帶進行重點部位或關鍵環節工程質量的檢查;
20、對新技術的信息、資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和研究,形成系統的資料。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3
1、參與產品立項討論,提出具體實施方案和新產品設計方案,根據產品規格書,制定結構設計總體方案規格書
2、遵循產品結構設計原理,根據外觀及功能要求,積極與項目經理、layout工程師和基帶工程師溝通討論,繪出產品的結構圖;
3、熟悉手機的md設計,獨立的.md設計,并具有實際開模,跟模的實際經驗,模具跟蹤;
4、試產跟進,結構物料的工程修改與完善;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4
崗位職責:
1、承擔pack的結構設計工作和優化工作;
2、執行新產品零部件的驗證和測試;
3、執行產品圖紙、BOM、技術標準文件的下發;
4、協助生產現場解決與結構相關的重大工藝、質量問題;
5、協助設備科完成對新產品工裝模具的'設計,以滿足生產需求;
6、跟進零部件和產品樣品生產全過程,及時處理生產過程中發現的技術問題,并不斷改進設計;嚴格按產品設計變更管理流程執行設計變更。
任職要求:
1、精通機械設計知識熟悉電池結構設計原理;
2、具有3年以上產品設計工作經驗;
3、機械設計等相關專業,本科學歷。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5
1、負責電池系統模組,pack的3d結構設計,2d工程圖紙輸出,bom文件編制;
2、負責電池項目管理,負責與客戶進行技術規格溝通和確認;
3、負責跟蹤樣品試制、組裝,協助部門內部進行各種結構設計及系統測試與驗證;
4、負責圖紙外發模具加工及結構優化等相關外協工作;
5、負責電池系統的'dv/pv試驗跟蹤及問題整改;
6、負責電池系統的在客戶端的問題跟蹤和整改;
7、負責對產品在工程樣件、試產、量產中發現的設計問題進行系統地、工程科學分析,提出改進建議;
8、從成本、性能、生產工藝、批量可行性角度,優化并改進產品結構設計。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6
1、各類工業廠房、工藝裝置、設備基礎、民用建筑的`結構設計;
2、各類特種結構,如:棧橋、大型筒倉、復雜水池、鋼筋混凝土煙囪、動力機器基礎等的設計;
3、處理大型動力設備引起的建構筑物振動,提供解決方案;
4、對原有建構筑物進行結構復核、加固、改造的設計;
5、對各種特殊地基土進行處理以滿足設計需要。
結構設計工程師崗位職責集合 篇7
1、參與產品項目立項可行性調研;
2、承擔產品機械結構、機械部件的設計、材料選用;
3、與電路工程師配合完成產品設計;
4、承擔樣機的研制、調試和相關技術;
5、模具樣品檢討、設計更改和零件最終的確認;
6、解決產品開發中的'問題、問題跟蹤以及與客戶討論技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