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值日教師崗位職責(精選3篇)
中學值日教師崗位職責 篇1
1、值日教師要在值日行政的指導下,認真負責地作好值日工作。值日教師在值日時間內要佩戴好值日標志。
2、值日教師每天早晨和中午上課前20分鐘到校,一人在校門口檢查學生的衣著、服飾、衛生、學生證、自行車、學生遲到等情況,另一人早晨檢查各班學生早讀和晨掃(包括教室、花園、公區等)情況,有問題責令改正并評分。中午檢查各班學生中午自習和午掃(包括教室、保潔區等)情況,有問題責令改正并評分。
3、值日教師課間操和眼保健操時要到操場和教室檢查各班做操情況并評分。
4、每天上午到各班課堂去巡視二次(其中第一節必查),并作好記錄。下午到各班課堂去巡視二次(其中第一節必查),并作好記錄。
5、中午放學后,值日教師要在校門檢查并護送學生出校。
6、值日教師每天對學生紀律、衛生等情況進行評分并填好值日記錄。
7、協助學校處理學生中的各種偶發事件。
8、扣分和流動紅旗的頒發參照班級量化考評細則。
9、值日行政或政教處負責考核值日教師工作。
中學值日教師崗位職責 篇2
1、全面貫徹黨和國家制訂的教育方針、執行上級黨委、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指示,完成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努力提高教育質量,為國家培養合格的人才。
2、對學校的辦學方向,長期計劃和重大改革提出意見,經教代會討論通過后組織實施。
3、對學校的各種規章制度的建立、修改或廢除作出決定。
4、管理學校人事工作,按有關規定決定教職工的聘任、獎懲、負責做好教職工學習培訓、工作調整和離退休等工作。按規定職數、程序聘任學校中層行政干部,報上級備案,并對中層干部實行管理、考核和獎懲。
5、在政策、法規允許范圍內,在上級黨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的原則指導下,校長自主管理學校經費、校舍(含場地)、設備、勤工儉學、改善辦學條件和教職工的學習、生活條件。
6、負責學校干部、教職工和學生的思想工作。
7、負責學校黨支部工作,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黨委和本組織的決議、落實學校黨組織的職責。
中學值日教師崗位職責 篇3
一、值周人員:
學校班子成員輪流帶班值周,中小本部管理人員陪同值周。
二、值周時間:
每輪值班時間為一周,即每周一早上7:30開始至下周一7:30交班時結束。
三、工作職責:
1、當值領導早晨必須在作息時間規定的“教師到!鼻30分鐘到校,白天全天在校,下班時,必須待全校師生全部離校后方可離校。
2、當值領導必須按規定到崗在崗,一般情況下不予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須請假的,須自行委托代班人(代班人必須為班子成員)并報校長準假。
3、當值領導每天應對教學樓、校門、圍墻、廁所、運動場地、食堂、柵欄、樓梯扶手、辦公室、班級、樓梯用電、電源開關、水房、消防設施、健身器材等進行查看。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報告分管校長,并通知后勤立即整改,對重點部位加強安全防范,排除隱患。
4、課間及午休時間,要經常到教學區、活動區等區域巡視,協助大隊輔導員及值周教師及時制止學生追逐打鬧、高聲喧嘩、污染環境、損壞公物等不文明事情發生。
5、上課期間,本人無課時,應經常對各班級上課情況進行巡視,發現有空堂、串課現象及時通知教導處;對正常上課時間與家長、教師、學生談話、接打電話的及時制止。
6、學生出操等集體活動時段,當值領導應到場,加強對教師、學生的管理,負責處理意外事件。
7、加強對學生上學、放學時間的管理,檢查導護老師是否到崗,關注學生出入校門和過馬路,嚴防交通事故。
8、關心、督促學生上下樓梯安全及時的.疏散,尤其是間操期間,監督好師生上下樓時的秩序,嚴防擁擠踩踏事故的發生。
9、值班期間,要密切注意學校大門外來人的管理,嚴防校外閑雜人員來校滋事。
10、離校前,在校園內查看巡視一遍,特別是樓道暗角要仔細留心,排除外人或學生逗留或藏身。
11、當值領導應督促教師做好常規管理工作,并對所有教師上課、看班、管理等工作的違例情況作好記錄,確保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12、對當值期間發現的所有違例現象或意外事件都應及時處置、認真記錄,做好每周小結。
13、協助做好營養計劃實施工作,協助學校校長做好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所有值周人員手機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不得關機或設置呼叫轉移;
2、值周領導或相關人員原則上不安排出差活動等,不得擅自離開學校;若因公或因私必須請假,必須履行手續并報請校長同意;
3、值周領導負責完成校務日志記載及其他值周需要記錄的有關表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