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是什么(通用3篇)
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是什么 篇1
1、正確進行會計核算電算化處理,提高會計核算工作速度和準確性。
2、向總經辦匯報公司經營狀況經營成果財務收支及計劃的具體狀況,提出有益的推薦。制定本企業會計制度。
3、及時了解審核公司材料設備產品的進出狀況,并建立明細賬和明細核算,了解經濟合同履約狀況,催促經辦人員及時結算和出入庫手續,進行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算。
4、按照公司財會制度和核算管理有關規定,負責公司各種核算和其他業務往來賬工作。
5、主持公司財務預決算財務核算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財務部日常管理工作,監督執行財務計劃,完成公司財務目標。
6、主持財務報表及財務預算決算的編制工作,為公司決策帶給及時有效的財務分析,保證財務信息對外披露的正常進行,有效地監督檢查財務制度預算的執行狀況以及適當及時的調整。
7、正確進行會計核算,填制和審核會計憑證,登記明細賬和總賬,對款項的收付,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經費收支進行核算。
8、負責定期財產清查。負責公司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按月正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清產核資工作。
9、根據公司中長期經營計劃,組織編制公司年度綜合財務計劃和控制標準。
10、根據規定的成本,費用開支范圍和標準,審核原始憑證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真實性,審核費用發生的審批手續是否貼合規定。
11、建立健全財務管理體系,對財務部門的日常管理年度預算資金運作等進行總體控制。
12、根據會計制度規定,設置科目明細賬和使用對應的賬簿,認真準確地登錄各類明細賬,要求做到賬目清楚,數字準確,登記及時,帳證相符,發現問題及時更正。
13、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財冊報表等財會資料的收集匯編歸檔等會計檔案管理工作。
14、負責公司的.各項債權債務的清理結算工作。
15、正確計算收入費用成本,正確計算和處理財務成果,具體負責編制公司月度年度財務報表。
16、對公司重大的投資等經營活動帶給推薦和決策支持,參與風險評估指導跟蹤和控制。
17、對公司稅收進行整體籌劃與管理,按時完成稅務申報以及年度審計工作。
18、負責固定資產的會計明細核算工作,固定資產輔助明細賬,及時辦理記賬登記手續。
19、與財政稅務銀行等相關政府部門及會計師事務所等相關中介機構建立并持續良好的關系。
20、比較精確地監控和預測現金流量,確定和監控公司負債和資本的合理結構,統籌管理和運作公司資金并對其進行有效的風險控制。
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是什么 篇2
1、在公司總經理和多經財務科長的領導下,開展財務部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法規,按照《會計法》及《公司法》規定,組織起草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3、參與草擬本公司財務內控制度、憑證格式、統計信息系統的設計,稽核評價財務內控制度的執行狀況,及時提出整改的措施與意見建議。
4、組織公司年度預算的編制、執行、檢查、考核工作,保證年度預算目標的實現。負責預算執行結果的編報工作,會同各業務部門做好預算的執行分析工作。
5、負責公司財務核算工作,如實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監督財務收支,依法計算繳納國家稅收并向有關部門報送財務報表。
6、會同有關職能部門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及時清理債權債務,保證公司資產安全、完整。
7、按公司章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三者利益,擬定分配草案報股東大會,按股東大會決議搞好分配。
8、參與組織經濟活動分析,向領導提供正確會計信息,參與公司經營決策,向各公司領導通報財務狀況。
9、負責檢查財務歷史資料、文件、憑證、報表的整理、搜集和立卷歸檔工作,并按規定手續報請銷毀。
10、參與公司重要經濟合同的審查會簽。并監督經濟合同的執行情況。
11、按會計制度規定,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每月編制會計報表,統一對外辦理涉稅事務,每季度作一次財務情況分析,向領導提供準確會計信息,參與各公司的經營和決策。
12、審核會計員編制的記賬憑證及附件資料,并簽證確認。
13、定期核對會計員、出納員涉稅賬目。
1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財務負責人工作職責是什么 篇3
第一條: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財務、稅收法律、法規,掌握地方:稅務機關相關條例、規定。針對稅法的調整及時起草文件貫徹、宣傳:到公司各部門。
第二條:推薦和意見。對各崗位財務
第三條:負責制定并落實公司財務人員崗位職責。人員的任職資格、福利待遇等提出推薦和意見。
第四條:負責公司財務人員的`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遵守電算化財務核算的
第五條:建立健全電算化財務核算制度,:相關規定,合法使用電算化軟件開展日常核算工作。
第六條:正確核算公司的收入、成本、損益狀況,編制公司年度:財務決算報告,保證報告的真實性、及時性、全面性,為公司領導的:決策帶給可靠的數據支持。
第七條:參與公司各類經濟合同的談判、草簽工作。
第八條:協調好公司與各金融機構、稅務部門的關系。
第九條:負責與各部、室、項目部之間的工作協調和配合。
第十條:負責公司財務印鑒、財務票據的保管、使用等管理工:作,對公司各項目部銀行帳戶的合法使用實施監督和管理。
第十一條:負責公司各類費用開支的控制和審核工作。對公司長期、短期投資及資本運營計劃提出推薦和意:負責財務部全面管理工作。
第十二條:負責各業務部門所需報表的編制、報送工作。
第十三條:季度末、年末負責編制各項目部各項稅費的應交、已:交、欠交狀況統計,并負責各項稅費的催繳工作。
第十四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