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勞務崗位職責(通用3篇)
建筑勞務崗位職責 篇1
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法令和財務制度及現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對經有關人員審批后的.合法的收支憑證,辦理收支手續。對違反財務制度的收支業務,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
2、妥善保管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確保資金的安全和不受損失,不得將公款擅自借與私人或移作他用,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抵庫,庫存現金不得超過規定限額,庫存現金超過限額發生意外事故,一切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并應每天盤點庫存現金。
3、保管好有關印鑒章、密碼器、空白收據、空白支票及其他有關空白憑證,嚴格按制度規定進行管理,按規定用途使用。
4、根據收付原始憑證及時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和現金日記帳,做到日結日清,帳款相符,不出差錯,每月定期與會計結算。
建筑勞務崗位職責 篇2
崗位職責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并給予行政處罰。
第十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對于旁人包括公司領導的指令,司機認為不能做到的,可以提出異議,請求。
建筑勞務崗位職責 篇3
崗位職責
1、在項目負責人和施工負責人領導下,負責所承擔的作業區、段內的施工組織安排和施工管理工作。
2、負責管段內的技術、測量工作,協助試驗室報檢驗收工作。
3、作好管段內的.技術、安全、質量交底工作,履行簽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執行情況經常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做好施工隊伍技術指導。
4、隨時掌握所管轄施工隊或作業組在施工過程中的操作方法,嚴格過程控制。
5、按工程質量評定驗收標準,經常檢查所管轄施工隊或作業組的施工質量。并搞好自檢、互檢和工序交接檢。發現不合格產品要及時糾正或向施工負責人匯報。
6、負責分管區、段內的施工準備,嚴格監督施工人員,保護好測量標志。
7、嚴格監督、檢查、驗收進人施工區、段的材料、半成品是否合格,堆碼、裝卸、運輸方法是否合理,防止損壞和影響工程質量。
8、按時填寫各種有關施工原始記錄、隱蔽工程檢查記錄和工程日志,做到準確無誤。
9、定時收方計量。積累原始資料,提供變更、調概索賠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