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工作總結(通用3篇)
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工作總結 篇1
按照相關文件精神,20xx年清明節期間,我局認真開展了以躬身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和“五個民政”發展要求為主題的清明節祭掃服務保障工作,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健全安全保障機制
為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清明節工作部署,我局及時成立了清明節祭祀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制定并下發了《20xx年清明節工作實施方案》以及《XX縣民政局20xx年清明節祭祀應急預案》,設置了清明節工作辦公室,清明期間領導帶班,分管領導帶隊指導并檢查。明確了清明節期間各鄉鎮(街道)、殯葬服務單位工作內容和工作要求,要求他們與公安、消防、交通、林業等部門作好溝通協調,共同做好清明節期間群眾祭掃活動安全保障。
二、全面排查安全隱患
嚴格按照“全覆蓋、零容忍、重實效”的原則對全縣所有殯葬服務單位全面開展祭掃問題隱患大排查,消除監管盲區和漏洞。要求各鄉鎮(街道)、殯葬服務單位認真落實清明節相關工作。一是做好安全防火工作。殯葬服務單位對全體殯葬服務職工進行了安全教育,進一步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制度。認真檢查祭掃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完善疏散路線和引導標識,認真排查消除用電用火隱患,加大祭掃用火巡查力度,做到一旦有火災發生,滅火工作就能馬上啟動。清明節期間未發生因祭掃引發的重特大火災事故。二是確保群眾祭掃有序,出行便捷。各鄉鎮(街道)、殯葬服務單位積極爭取公安、交通等部門支持,引導祭掃群眾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及時疏導殯儀館、公墓等集中祭掃場所周邊交通。清明節期間未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三是做好安全保障工作。民政局清明節祭祀安全應急指揮小組加強對公墓、殯儀館等群眾集中祭掃場所的安全檢查,指導公墓盡快完善祭掃場所的安全保障設施,確保清明節期間不發生因祭掃活動引發的安全事故。安排專門工作人員在祭掃現場進行巡查,并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隨時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
三、加強宣傳引導,努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清明節是社會各界集中關注殯葬行業的重點時期,也是開展清明文化和殯葬改革宣傳的有利時機。在今年的清明節殯葬文化宣傳中,我縣積極開展殯葬宣傳工作,全面推行節地生態安葬和文明綠色低碳祭掃。通過網絡傳播文明祭掃倡議書等形式向群眾宣傳文明祭掃、生態安葬的宣傳信息以及殯葬惠民政策,并開展了懸掛殯葬宣傳標語以及鮮花換紙錢等活動。通過宣傳,培育綠色文明殯葬理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逐步使群眾由實地實物祭掃轉移到對逝者的精神文化傳承上來,引導群眾過一個文明的清明節。
今年清明節期間,我局將“金土坡公墓”、“伯樂公墓”作為清明節祭掃觀察點,經統計,4月5日到4月7日共有群眾21320余人在此開展了祭祀活動,出行車輛近4280輛。公墓每天工作人員18人,交警及治安人員13人。由于我縣各鄉鎮(街道)及相關職能部門通力協作,殯葬服務單位各項管理、服務措施到位,清明節期間未出現任何安全事故,度過了一個平安、和諧、安全、有序的清明節。
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工作總結 篇2
20xx年,民政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屆*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惠民生、保穩定、促和諧,著力完善制度、規范管理、提升能力、優化服務,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實現新提升,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再創新業績,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上體現新作為,在提升公共服務水平上實現新突破,在隊伍建設上樹立新形象,為全縣科學發展跨越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新的貢獻。
一、20xx年主要工作情況
(一)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加大社會救助力度。
1、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標準再次提高。農村低保標準由每人每月9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15元;城市低保對象由每人每月19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225元;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由每人每年3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800元,分散供養五保對象由每人每年22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2800元。
2、科學合理確定救助對象。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河南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和《濮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辦法》等有關低保政策規定,結合實際,出臺了《**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實施細則》和《**縣城鄉低保工作責任及追究辦法》將家庭收入在保障標準以下的家庭全部納入低保。根據實際情況,將家庭主要勞動力患有癌癥、白血病、尿毒癥等重大疾病患者或重殘(殘聯認定的二級以上殘疾、一家多殘)造成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面得到不斷擴大。一年來,我縣農村低保對象共25861戶,30361人,共發放資金2708.8萬元;城市低保對象1677戶3115人,共發放資金517.5萬元。
3、農村五保供養水平不斷提高。全縣有農村五保供養對象4028人,其中集中供養590人,分散供養3438人。我們嚴格執行國家、省關于“五保”的有關政策,將農村“三無人員”全部納入“五保”,予以保障;散供養資金到位。認真落實國家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對分散供養農村“五保”資金實行社會化發放,保障了他們的基本生活。20xx年,共撥付五保供養對象補助資金933.46萬元。
4、不斷完善自然災害應急保障體系,減災救災能力和水平不斷提高。強化災害應急管理,切實做好災情上報工作。一年來,我縣發生一次風雹自然災害,全縣農作物受災面積2.935千公頃,成災面積2.88千公頃,受災人口2.9433萬人,損壞房屋9間。直接經濟損失1898萬元,其中農業經濟損失1896萬元。
按照救災款物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根據市民政局《鄉、村救災款物管理使用規程》的要求,按照“重點救助、分類發放”及“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及時將救災款發放到困難災民手中,經個人申請、民主評議、村委申報、鄉政府批準、張榜公布等程序,結合各鄉鎮需救濟情況,合理制定分配方案,并要求鄉(鎮)嚴格救濟對象審批和發放程序,建立災民救助臺帳,真正把有限的救災款物用到了最需要和最困難的人身上,確保了全縣穩定,達到了救災工作“五有兩杜絕”的工作目標,有力地保障了受災群眾的生活。20xx年下撥救災款35萬元,共救濟災民3319戶7532人。
5、孤兒及特殊群體救助工作有序開展。我縣現有孤兒261名,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縣孤兒已全額享受孤兒救助資金每人每月600元,今年共計孤兒生活補助金255.12萬元。根據豫民文【20xx】14號文件要求,為準確核實孤兒身份,統一認定標準,明確工作程序,有效地規范孤兒的登記和管理工作。孤兒保障實行動態管理,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每年對《兒童福利證》領取人重新審核一次,并報縣民政部門審批備案。對新增認定合格人員發放證件,對年滿18周歲、致孤原因消除、弄虛作假的經核實后《兒童福利證》收回,取消領取資格。
孤兒大學生救助是最近幾年才新增的一項工作,是省委、省政府利用福利彩票公益金對考取全日制高等學校的孤兒的一項救助。今年有2人。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
艾滋病人員救助金。根據上級文件要求,我們依據縣防疫站提供的人員名單,按照艾滋病人員救助金200元/月,實行社會化發放。今年共救助62人,發放資金158200元。
40%人員救助金發放。全年共計發放救助金21.77萬元。
6、老齡事業進一步發展。一是積極貫徹落實《老年法》和省市優待老年人相關規定,接待、協調處理涉老信訪案件30余起,依法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二是落實高齡老人優待政策,為了使我縣老人能夠安度晚年,縣級領導非常重視,多方籌資,為我縣11019位80周歲以上高齡老人全年累計發放735.48萬元,同時為高齡老人提供印刷申報表格100000份,并與各鄉鎮協調相關工作;開展老年慈善救助活動,慰問老年人48人,設立敬老宣傳牌5個;慰問老年人實物折合金額58600元;向12名高齡、困難老人家庭發放救助金6000元;保障落實好老年人在社保、福利、就醫、法律咨詢和外出乘車、觀光、旅游等方面優待政策,解決60歲以上老年人出門難、辦證難的問題,免費代為本縣居住的老年人向上級老齡部門申請辦理了《河南省老年人優待證》,發放《老年法》讀本20xx份。三是繼續做好農村居家養老試點工作,指導試點鄉鎮成立了相應機構,為試點村購置了三輪車、洗衣機、檔案柜等,幫助試點村成立了居家養老服務站,完善組織和制度、制作版面。
7、醫療救助能力逐步提升。20xx年,我縣醫療救助工作注重能力建設,形成了科學合理、公平公正、管理規范的醫療救助體系。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在出臺《關于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意見》的基礎上,又積極探索新途徑、新辦法,出臺了城鄉醫療救助的補充規定,使城鄉醫療救助工作更公平、更合理,使有限的資金更能發揮作用。
救助對象最初是城鎮“三無”、農村五保、城鄉低保和長期患各種重大疾病造成實際生活水平低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困難家庭。根據縣政府制定的《**縣臨時救助暫行辦法》(清政〔20xx〕18號)規定,將大病患者藥費自負超過2萬元的列入救助范圍。救助對象為: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和農村五保供養對象;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當地城鄉低保標準150%的低保邊緣困難群眾;居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人戶分離困難家庭人員;當地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困難人員。一年來,共救助城鄉醫療對象7851人,累計救助資金650.4萬元。
(二)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切實做好涉軍群體信訪穩控工作
1、全面落實各項優撫政策。一是按照規定,按要求足額發放各類優撫資金。一年來,共為5380余人重點優撫對象發放撫恤補助資金1723萬余元。二是做好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工作。幫助農村優撫對象參加“新農合”。一年來為1795名優撫對象繳納20xx年參加新農合費用21.6萬元;在為1949名優撫對象發放門診補助21.3萬元;重點優撫對象住院醫療補助。重點優撫對象因病住院的,經新農合報銷后的剩余部分,仍按照“復員軍人、三屬、傷殘軍人報銷40%,年度報銷4000元,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報銷30%,年度報銷3000元”的規定給予報銷。共為400余名重點優撫對象20余萬元。三是做好優撫對象和義務兵家屬的優待工作。根據省市關于加強和改進義務兵優待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據統計部門提供的20xx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和20xx年度我縣城鎮單位在崗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制定了我縣義務兵優待標準,20xx年我縣農村義務兵優待標準為10169元,城鎮義務兵優待標準為13200元。隨著農民人均純收入的增長對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標準進行了相應調整,烈屬優待標準為1525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5%),在鄉復員軍人、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優待標準為1017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10%),殘疾軍人優待標準為814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8%),帶病回鄉退伍軍人、參戰參核退役人員優待標準為508元(農民人均純收入的5%)。根據調整后的優待標準,積極做好優待金預算并及時提供給財政部門,共優待義務兵515人、優撫對象2037人,發放優待資金643萬元,四是做好維穩工作。“八一”前夕,縣四大班子領導慰問了我縣的武裝部、通訊連、消防支隊、武警中隊,共送去慰問金3.5萬元。慰問重點優撫對象和生活貧困義務兵家屬114戶,發放慰問金6.64萬元。五是孟瑞鵬追烈工作圓滿完成。今年2月26日孟瑞鵬為救2名落水兒童英勇犧牲的事件發生后,立即在全國范圍內引起強烈反響,各級部門對孟瑞鵬的英勇行為給予了充分肯定。我們積極進行事情經過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及時為孟瑞鵬進行申報追認烈士。經過縣、市政府逐級請示,7月1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復,評定孟瑞鵬為烈士。孟瑞鵬烈士的一次性撫恤金76萬余元已發放到了孟瑞鵬父母手中。
2、復員退伍軍人安置工作有序開展。一是認真做好退役士兵、轉業士官的接收報到工作。20xx年度我縣共接收退役士兵221人,其中自主就業退役士兵211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退役士兵10人(其中城鎮安置對象8名、轉業士官2人)。二是認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為貫徹實施全民技能振興工程,針對退役士兵我們積極推進自謀職業、崗前培訓和就業服務“三位一體”的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根據國家、省、市培訓精神,我們認真做好退役士兵免費職業技能培訓工作,20xx年度應培訓人數211名,我縣實際參訓人數是120人。目前培訓獲證人員汽車駕駛17人,計算機16人,挖掘機22人。三是及時、足額發放退伍安置經費。為211名退役士兵發放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費235.45萬元。發放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費24.3萬元。為7名選擇自謀職業的城鎮退役士兵發放了24.3萬元的自謀職業一次性經濟補助。為8名安置對象申請了待分配期間生活補助資金1.44萬元。
3、積極做好穩控和化解工作。我縣涉軍群體不穩定的因素主要是參戰參核退役人員,特別是對越參戰人員299人和抗美援老作戰人員179人這兩個群體,他們現在的主要訴求就是農村籍的要求參加企業養老保險,60歲后享受退休待遇;越戰退役人員的下崗再就業問題。
一是多方面查閱相關政策文件,根據政策做好解釋工作。二是掌握縣直單位和各鄉鎮參戰人員代表名單聯系電話,經常與有關代表進行對接和聯系溝通,能及時掌握他們的活動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在第一時間采取得力措施將問題化解,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和鄉鎮做好穩控工作。三是每年“八一”、9月2日大閱兵期間、十一期間,隨時掌握他們的動向,并派專門工作人員在北京和鄭州提前做好接訪準備。在局黨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今年我縣的涉軍群體基本穩定,基本沒有發生參加大規模上訪事件。
(三)市十大民生工程圓滿完成
1、17所鄉鎮敬老院綜合提升工程順利完工
按照《濮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濮陽市鄉鎮敬老院綜合提升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濮政辦[20xx]35號)的文件要求,我縣積極組織實施,“一裝、二改、三建”綜合提升工程現已全部完工,市縣鄉共投資647萬元,新增建筑面積734㎡,增加固定資產投入137萬元。通過此次綜合提升工程,鄉鎮敬老院硬件得到了進一步完善,集中供養五保對象的居住和生活條件得到了全面改善,鄉鎮敬老院的規范化建設、服務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程度上提高。11月4日全市鄉鎮敬老院綜合提升工程觀摩現場會前,對我縣馬莊橋鎮、城關鎮、韓村鄉三所敬老院進行了觀摩,得到了市領導的充分肯定。
2、大力推進我縣農村幸福院建設項目。我們堅持“政府主導、村級主辦、因地制宜、注重實效、自愿互助、社會參與”的原則,通過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和河南省級福利彩票公益金的支持,著力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主要是老年人生活互相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功能,自20xx年開始申請建設農村互助幸福院,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19所,設有床位200個,20xx年市委、市政府將農村幸福院建設作為十大民生工程進行重點推進,我縣建設50所,我們根據濮陽市20xx年農村幸福院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結合實際,由老齡辦牽頭,局機關效能辦和縣財政局全程參與,通過實地查看場地監督建設,目前以全部建設完畢,待投入使用后,將有效地緩解我縣當前的農村養老形勢。
(四)重點社會福利項目建設穩步推進
1、社會福利中心建設項目。為解決棄嬰的撫養與治療、流浪乞討人員的臨時救助、孤寡老人的照料、優撫對象康復治療、軍休人員照料等突出存在的現實問題,20xx年民政部與省政府簽署協議,明確提出在“十*五”期間支持我省每個縣(區)建設一個社會福利中心。該項目被省委省政府列入十項重點民生工程,省政府(豫政辦﹝20xx﹞79號)文件要求各縣區加快推進。目前該項目已于10月22日開工建設,預計20xx年初,主體工程完工。
2、**縣康復養老中心養護樓建設項目。隨著我縣高齡老人、生活不能自理老人、“三無”老人和空巢老人的數量不斷增加,現有的養老服務機構已遠遠不能滿足實際需求,縣民政局為了擴大縣康復養老中心規模,完善功能,提高服務質量,經過多方努力,積極與市、縣發改部門協調,省發改委將養護樓建設項目上報為中央財政支持地方福利事業項目,20xx年8月國家發改委批準項目實施并將中央財政支持資金1200萬元下撥我縣。該項目將為入住老人提供醫療、康復、護理、養老為一體的綜合服務。目前,該項目已完成立項、環評、規劃等前期手續,工程設計、地質勘探和地面清障工作已完成,已通過專家評審,市發改委正在進行初設審批,市消防部門正在進行消防許可審批,待審批結束后,方能進入招投標階段,預計年底前開工建設。
(五)社會事務管理規范,服務水平進一步提高。
1、婚姻登記。堅持以“依法行政、為民服務”為宗旨,以創建文明窗口為載體,以優質文明服務為目標,至目前,截至目前共辦理結婚登記5503對,離婚登記772對,補發婚姻證件1611份,合格率達到100﹪;檔案歸檔合格率達100﹪。
2、殯葬管理工作。積極倡導殯葬改革,弘揚殯葬先進文化,引導群眾文明節儉治喪,革除喪葬陋俗,大力促進綠色殯葬。按照上級文件要求,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出臺了《**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殯葬服務費免除標準的通知》,基本殯葬服務費免除標準為600元。
3、社會組織管理工作。我縣現有社會組織167多家,其中社會團體41家,民辦非企業單位126家;涉及教育、勞動、科技、體育、文化、衛生、民政等多個領域,管理工作任務重、難度大。加大工作力度,今年共有150家社會組織參加年檢,年檢率達到了95%,合格率達到了93%。對于在年檢中不合格的社會組織結合其業務主管單位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如**縣用水者協會)。積極組織鼓勵社會組織參加社會組織誠信建設,提高我縣社會組織的知名度(如**縣商會,在商業界就發揮了很大的承上啟下的作用)。
4、收養工作。按照《收養法》第四、五、六條嚴格規定的收養人、送養人、被送養人的各項條件。在工作中我們嚴格依據法律一次性告知前來咨詢人員辦理收養登記所需要的資料,并根據咨詢人員的具體情況解答具體問題,做好接待咨詢工作。
(六)基層政權、區劃地名等工作順利開展。
一是基層政權工作。依法行政,指導好了全縣第八屆村委會換屆選舉后續工作。依法做好了4起村委會換屆選舉信訪案件的調查處理和2起市督查局批轉案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二是區劃地名管理工作。強力推進了推進撤鄉建鎮工作的有序進行。20xx年經多方努力,完成了指導基礎設施建設、市局前期考察、對上溝通協調、縣政府向市政府呈報、縣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市政府向省政府呈報等相關工作,目前該事項正在等待省政府批傳省廳進行組織考察驗收。同時,我們多方協調精心謀劃了的20xx年度撤鄉建鎮目標工作,近期協調市局完成了對陽邵鄉、六塔鄉兩個鄉的前期考察工作,確定陽邵鄉為下階段我縣撤鄉建鎮重點鄉。組織實施了全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此次地名普查從20xx年7月1日開始,到20xx年6月30日結束。為開展好此項工作,提請縣政府制定出臺了《**縣人民政府關于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清政〔20xx〕7號文件),成立了**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印發了《**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實施方案》,縣政府于5月14日組織召開了由各鄉鎮鄉鎮長、民政所長、30個成員單位副職、聯絡員和所有縣直單位辦公室主任參加的動員會,動員會后馬上聘請市局區劃地名科長對與會人員進行了技術培訓。截止目前,已收集、審核地名普查信息20xx多條。積極做好了路保潔和維護工作。今年是全縣深入開展“衛生縣城”創建的攻堅年。為此,我們多方協調、下大力氣做好做好了縣城區路維護和保潔工作,聯合廣告商、制作商對縣城內所有路進行了一次拉網式排查,并及時進行了維修和保潔,以實際行動服務好了我縣“三城”創建工作大局。在總結一年來工作情況的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存在的問題與不足,對于資金不足、基層工作力量薄弱等問題,我們將在下步工作中加大力度,強化措施努力解決。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在入戶調查過程中,對低保申請人家庭的隱形收入難以調查確定。
2、各項救助制度在實際操作中,還缺乏統籌協調的聯動機制。
3、基層社會救助專職人員配置不足。雖然建立了縣、鄉鎮救助機構,但都屬于兼任,民政內涵的不斷延伸和擴展,使基層民政日益繁重的業務量與現行機構、人員、辦公條件的不對稱的矛盾比較突出。需要建立起縣、鄉鎮、村三級救助工作機構,健全“一口上下”的社會救助運行管理機制,實現機構、人員、經費、場地、制度和工作“六到位”,使各類救助信息準確收集和反饋,便于整合社會救助資源,確保困難群眾得到及時的、不同需求的救助,真正實現“應幫盡幫、應救則救”的工作目標。
三、20xx年工作安排
1、進一步完善低收入家庭認定制度,盡快建立低收入家庭信息比對中心。同時,建立救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低保、五保及醫療救助水平加大對各鄉鎮敬老院日常工作的督查力度,進一步提高入住率,確保安全無事故。
2、推進和完善我縣優撫對象“三級服務網絡”建設。在20xx年爭取我縣優撫對象“三級服務網絡”建設全面完成,以縣(區)民政局為依托,建立雙擁優撫對象服務中心;以鄉鎮(街道)民政所為依托,建立雙擁優撫對象服務站;以村(社區)黨支部、村(社區)委會為依托,建立村(社區)雙擁優撫對象服務站。建立優撫對象信息平臺,全面了解登記優撫對象個人和家庭基本情況,建立完善數據庫和信息平臺,為優撫對象提供精細化服務。通過建立優撫對象“三級服務網絡”,達到更好的為優撫對象服務,更準確的掌握優撫對象信息的目的。
3、宣傳貫徹《老年法》認真落實老年人各項優待政策,加快推進全縣養老服務社會化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建立養老服務機構建設和運營補貼制度。
4、組織好、落實好我縣第二次全國地名普查工作的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工作部署,精心組織,努力工作,高標準嚴要求做好地名普查各類信息采集、錄入、地名標志設置和外包服務招投標等工作。
5、積極爭取上級資金,加大對養老院、福利院、殯儀服務場所等社會福利機構的投入,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
民政局清明節祭祀活動工作總結 篇3
2xx年,按照省民政廳關于開展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的要求及全省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市民政局在全市范圍內認真開展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領導,市民政局成立了復查復核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下發了《2xx年度樂山市城鄉低保復查復核工作方案》,明確了普查的目的意義、復查復核時間、對象和內容、復查復核方法步驟及要求。
統一制發了《xx市城鄉低保宣傳資料》、《xx市xx區(市、縣)城市(農村)低保取消或減少低保金對象花名冊》、《2xx年統一組織城市(農村)低保復查情況統計表》、《xx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核情況登記表》等相關資料。要求各區市縣要高度重視,嚴密組織,搞好培訓,確保普查工作質量。
各區市縣民政部門也高度重視此次低保普查工作,成立了以民政局局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制定了普查工作方案,分階段明確工作任務和工作時限,做到人力、財力集中,重點突出,措施落實。
二、廣泛宣傳,規范程序。
為深入開展低保普查工作,各區(市、縣)利用廣播、報刊、社區(村)公示欄、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低保政策、普查意義和程序。通過宣傳,提高了低保政策的群眾知曉度,增強了群眾參與低保監督的積極性。
同時,在普查工作中,各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專門落實人員走村入戶,采取查、看、聽等方式對低保戶情況進行逐戶調查,對符合條件的低保對象在村(居)公示欄進行重新公示,群眾無異議的重新填寫《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請表》,對評議有異義的由鄉鎮(街道)評審小組再次審核,對符合條件的納入城鄉低保;不符合條件的,取消低保資格,并書面通知本人。
通過政策宣傳和程序的規范,為低保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開展奠定了基礎。
三、加強培訓,典型引路。
今年4月,我市專門召開了城鄉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用三個月時間對我市城鄉低保進行了全面普查。9月上旬,根據全省低保普查工作會議精神再一次對全市城鄉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安排布置。
通過總結4-6月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推廣市中區、馬邊縣城鄉低保普查工作經驗,以以會代訓的形式對各區(市、縣)民政分管局長和具體工作人員進行了培訓;各區(市、縣)也相應召開了鄉鎮(街道)分管領導、民政辦主任、村(居)委會低保工作人員參加的培訓會,對普查工作的重要性、普查內容、工作程序和低保工作政策再一次進行了認真培訓。
通過培訓和市中區、xx縣的經驗引路,進一步提高了基層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為保質保量完成城鄉低保普查奠定了堅實基礎。
四、加強監督,保證質量。
為保證普查質量,市和各區(市、縣)由民政部門牽頭成立督查組,對鄉鎮(街道)和村(居)委會低保普查工作進行了督查,同時公布了監督舉報電話。督查組采取抽查方式對普查程序是否規范、檔案管理是否完畢等進行檢查,對普查工作不到位的,指導限期整改。有力的監督指導,確保了普查工作不走過場,保證了普查工作質量。
五、工作成效
通過城鄉低保普查,我市城鄉低保的保障對象情況更加準確,操作程序更加規范,真正做到了政策透明,群眾滿意,為打造我市“陽光低保”工作邁出了堅實的一步。
(一)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素質。
通過城鄉低保開展普查的政策、操作流程等培訓,進一步提高了低保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水平和工作責任心;同時,及時開展經驗交流,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整改,幫助解決實際工作中的具體問題,低保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在實踐中得到進一步提高。
(二)提升了低保工作水平。
各地通過嚴格、規范的入戶調查、民主評議、三榜公示等程序,使我市城鄉低保工作程序更加規范,低保工作更加“陽光透明”;通過加大政策宣傳,群眾對低保工作的參與度、知曉率和監督力度大大提高,受到了群眾的廣泛好評,進一步提高了我市城鄉低保工作水平。
(三)建立了規范的城鄉低保臺帳。
在全面清理核查的基礎上,對確定的享受對象分別填入《農村低保臺卡》、《城市低保臺卡》,做到了低保數據與計財實際發放數據完全一致。
(四)進一步規范了檔案管理。
城鄉低保分別按照《xx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調查審批表》、《xx省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表》進行了一戶一表一袋的歸檔管理。
(五)切實做到了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應退則退”。
截止11月,據統計農村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198戶,262人,金額33588元;評審取消5742戶,6142人,金額686523元;評審減少668戶,1346人,金額57213元;評審增加5263戶,6753人,金額316419元;復查新增4755戶,6192人,金額379143元。
城市低保動態管理情況,復查過程中:自動放棄672戶15人,金額12xx2元;評審取消2998戶5595人、金額663387元;評審減少741戶164人、金額84515元;評審增加632戶9174人、金額35194元;復核時新增489戶61人、11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