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個人工作總結
4、尊重和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走出一條適合南昌市經濟發展的“陽光”新路子。新征管法明確規定了納稅人享有知情權、隱私權、退稅權、聽證權、行政復議權、行政訴訟權、監督權等權利,同時對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做出了許多“應當怎樣行為”、“可以怎樣行為”及“不能怎樣行為”的規定,使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得到落實和不受侵害。作為稅務x部門應充分尊重和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利,在過程中應文明查帳、禮貌待人,充分聽取納稅人的意見,允許其陳述申辯,將檢查結果告知納稅人,同時告知其權利和義務,并為納稅人保密,對納稅人提出的聽證請求及時回復,組織好聽證會,對檢查結論及時予以公示,從而使納稅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落到實處。
作為江西省“一級”試點單位,我們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敢闖敢試,進行實踐創新,以探索者的姿態開展工作,摸索出一條適合南昌市稅務工作的新思路,使“陽光”在我局得以全面實施。
一份耕耘,一份收獲。這一年我們做了大量艱苦細致的工作,成績有目共睹,客觀上雖然還存在許多不足,如案件數量多,審理人數相對少,案件審理的質量還未盡善盡美,但是,我們有信心在新的一年里,通過加強業務學習,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確保在審理每個案件時無遺漏,使我們的案件經得起推敲,真正將稅案辦成“鐵案”,從而以實際行動,為稅收事業盡我們的一份綿薄之力,不辜負各級領導對我們寄予的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