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通用5篇)
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篇1
一、教學質量獎
1、畢業考試:
(1)統考科目(語數外)各項目(人平分、及格率、優秀率)合計九個小項全部獲全縣第一,則獎勵語數外老師每人500元;
(2)若達不到第一款要求,則按照單科小項全縣第一,每小項獎勵相關任課教師100元,兩項第一獎勵200元,三項第一獎勵300元。獲全縣第二名按80%計算獎金。
(3)班主任參與管理協作,若班主任所教科目未能獲獎,班主任應獲得該班其他學科壹名教師的最高獎項的管理獎。
2、肄業班縣級統考(指縣里調考年級)
(1)調考科目(語數外)各項目(人平分、及格率、優秀率)合計九個小項全部獲全縣第一,則獎勵語數外老師每人300元;
(2)若達不到第一款要求,則按照單科小項全縣第一,每小項獎勵相關任課教師80元,兩項第一獎勵160元,三項第一獎勵240元。獲全縣第二名按80%計算獎金。
(3)班主任參與管理協作,若班主任所教科目未能獲獎,班主任應獲得該班其他學科壹名教師的最高獎項的管理獎。3、各年級提高獎(指畢業班會考和縣里調考年級)
(1)提高獎:任課教師所任班級“平均分相對值”每提高1分獎勵50元。計算方法為:(本學期班級平均分—本學期校年級平均分)—(上學期班級平均分—上學期校年級平均分)的提高值。
二、縣運會名次獎(獎體育組):
在縣運會中,按照男子團體總分、女子團體總分(共兩個集體名次),獲一個全縣第一名獎勵800元;獲縣第二名獎勵600元;獲縣第三名獎勵400元。其他名次不獎勵。
三、文藝調演集體節目獎(獎該節目組)
縣級:一等獎300元、二等獎150元。市級:一等獎600元、二等獎300元。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500元、三等獎300元。國家級:一等獎1400元、二等獎700元、三等獎500元。
四、教學比武以及其他高級別比賽(獲獎者與指導組老師各占50%計獎)。
縣級:一等獎200元;市級:一等獎400元、二等獎200元;省級:一等獎600元、二等獎400元,三等獎200元;國家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
五、其他獎勵
1、校級競賽:文藝匯演團體第一獎150元、第二獎120元、第三獎100元、第四獎80元。體育比賽只獎一、二名,分別獎100元、80元,三、四名獎60元。其他比賽視情況給學生獎狀或獎品,給予老師精神獎勵。
2、教師輔導學生參加縣級比賽:只獎團體第一或單項一等獎(見證書或獲獎通知、文稿原件),獲團體第一獎勵200元;單項一等獎按獲獎個數計算,一個獎20元。不重復獎勵,即獎勵了團體第一就不再獎勵單項一等獎。其他名次不獎勵。
3、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市級競賽:團體第一獎勵300元,第二獎勵150元;單項一等:一個獎勵30元。單項二等:一個獎勵15元;其他名次不獎勵。
4、老師獲縣、市、省(論文類)一等獎,分別獎勵30元、50元、80元;市、省二等獎,分別獎勵30元、50元;省三等獎,獎勵30元。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國家正規刊物發表的作品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勵;第4項賽事評審費由參賽人自己承擔)。
5、其他自發參賽或不是代表學校參賽的比賽,學校一律不獎勵。
6、班級財產:期末檢查完好無損獎50元(不定評獎班級個數)。
六、同一參賽項目參加多級比賽獲獎的,只獎一次(按最高級別獎勵),不重復獎勵。以上獎項均指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的比賽,所有獎勵經縣財政審核通過才能發放。
處罰部分
一、學校財產:
1、損壞玻璃自行補裝好或照價賠償;
2、損壞或丟失門鎖自行購買或照價賠償;
3、丟失電視機、錄音機、影碟機、幻燈機照價賠償;丟失風鉤照價賠償;故意損壞課桌椅按每套80元賠償。
二、教師以身作則,遵紀守法,為人師表,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師因違紀違法受到上級下文處分的,取消以上各款當年所有獎勵。
三、教學儀器、圖書資料和其它學校財產:期末檢查造成損壞或丟失的照價賠償。以上獎懲方案報縣教育局、縣人民政府批準。
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篇2
一、獎勵:
1、畢業學年,依據規定,按升學成績給予獎勵。
2、學生參加區級和區級以上的各類競賽,按規定進入授獎名次者,學校給予指導教師獎勵。
3、教師在市級和市級以上的專業報刊發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經驗的文章,學校給予獎勵,并復印存檔。
4、每月檢查教案、校本培訓、聽課情況、作業批改情況等,按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
二、處罰:
以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
1、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扣除獎金:
(1)不服從分配,行動消極,任務完不成者。所帶學科成績低下者。
(2)隨意缺課,按節累計。工作造成失誤或者損失嚴重者。
(3)學校大會、集體備課、公開課、校本培訓,無故不到者。
(4)體罰學生,造成事件者。
(5)備課和批改作業存在問題,按條例要求給予處罰。
(6)搞不團結,行為不文明影響全校工作者。
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篇3
一、目的意義
新老教師掛鉤,結成對子:有助于充分發揮老教師豐富的實踐經驗,青年教師敢想敢做的創新欲望;有助于實現新老教師在年齡上互補,經驗上共享;有助于促進年青教師教育教學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于加強校園內老師間的交流更趨廣泛與緊密,由個體活動轉為多元協作;有助于使我校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教育科研活動由經驗型向思辯型、科研型轉軌。
二、結對條件
1、我校在職任課教師都可參與此項活動。
2、教齡未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必須與老教師結對。
3、符合以下條件教師應積極參與結對活動,幫助青年教師進步,推進學校師資建設:
1)被聘為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2)被評為省、市教壇新秀教師。
3)有較強工作能力及豐富教學經驗的其他教師。
三、結對辦法與步驟
1、新老教師在相互自愿、自由結對、雙向選擇、優化組合的前提下掛鉤,達成結對議向。
2、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領取“新老教師掛鉤結對表”。
3、由學校批準生效。
4、認真履行結對表上要求。
四、考評與獎懲
(一)考評
1、每學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評組進行考評。
2、考評內容
1)課堂教學:是否按協議上聽足課時;是否按要求作好記錄。
2)教育科研:是否參與至少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論文發表、獲獎。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獲得學校及有關部門肯定。
(二)獎懲
1、無故不按協議內容履行定為無效結對。
2、獎懲
(1)老教師:每學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況酌情加、扣分
1)聽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缺一次討論扣0。5分)每多一課時加0。5分(討論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師至少參與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有加1分,一方無扣2分。
3)青年教師有論文發表、獲獎。有加1分,無扣2分。
4)青年教師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競賽、優質課評比、教壇新秀評比等活動中獲獎或在其它方面獲校級以上榮譽,有加3分,無不加分。
5)期末無總結扣2分。
(2)青年教師主要在各種競賽及評比中獲獎,學校據有關獎勵制度進行精神鼓勵及物質獎勵。
3、獎勵:
1)按總分值取結對數的40%(取整)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
2)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為100元,二等為70元,三等獎為40元。
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篇4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愿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只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向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著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學,九分地小學,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床,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著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
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著極其深遠影響,那么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小學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著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著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于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制造者的縱容,制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著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后,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后,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后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采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私立學校教師獎懲制度 篇5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7:30到園。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計算。
3、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10元,兩天扣除兩天的基本工資及全勤獎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銷假當天補交請假條,并出示國家正規醫院的病例、藥方、發票,否則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班主任費、全勤獎30元及其他的工資結構。因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許請3天以上事假。請事假須事前兩天請假,園長審批后方可請假。
5、法定節假日前后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績效工資50元。
6、當日疾病不能到園者,須于正常上班時間前半小時請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并提供延誤實據,否則按第1條處理。
7、嚴禁請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曠工論。每學期連續曠工三日或累積曠工五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獎金及押金。如因不服處理產生有損幼兒園聲譽的不當言論或其他過激行為,園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8、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30元,對學期全勤者每學期獎勵100元。
9、未涉及的考勤內容按本園制定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執行,有沖突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注:因幼兒園工作情況特殊,本著對幼兒和家長負責的態度,無特別情況,盡量不要請假而影響幼兒園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周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周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周星期一8:00以前上墻,未按規定上交或上墻,一次扣10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并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于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致地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短信等),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8、創編指導的幼兒作品(舞蹈、美術、書法或其他),在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比賽中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00到500元不等。
9、參加區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上課比賽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200到1000元。
10、在園內舉辦的慶六一或慶元旦演出中,以班級為單位評獎,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1、在園內舉辦的上課比賽中,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2、班級控流保學達100%獎勵班級100元,達90%獎勵50元,90%為達標,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級50元。
13、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向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及期末教師公開投票,評出一名優秀教師,獎勵50元/人,優秀保育教師1名,獎勵30元/人。
14、不能按質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時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
15、在非規定時間內給幼兒看電視,發現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每人30元。
16、離園時經檢查發現幼兒手臉不凈,衣褲未扎好(無任何借口),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被家長投訴,一次性扣除當月教育津貼。
17、幼兒尿濕褲子,不及時更換的或者褲子內有污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兒尿濕褲子,或褲子上有污物,被家長投訴,扣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
18、幼兒穿反鞋、反衣褲或穿錯他人衣褲,班級教師各扣10元,屢次出錯,加倍扣。
19、吃飯前不組織幼兒洗手,每周一不為幼兒剪指甲,班級教師各扣10元。
21、不參加集體會議(不允許請假)扣20元,開會、培訓時玩手機,打電話,私聊,睡覺等,發現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師不得打電話、做私活、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間不得反鎖教室寢室門,發現一次扣本室教師每人10元。
三、師品師德部分
1、被家長表揚一次,當月獎勵10元,屢次受到表揚期末獎勵30元,收到表揚信獎勵20元/次。
2、一學期班級無家長投訴,獎勵班級50元。
3、教師上班時間不化濃妝,不涂夸張的指甲油,不穿5厘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蓋5厘米以上短褲短裙,發現后,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評,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
4、與家長發生爭執,責任人扣10元,并做書面檢討。
5、負責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種理由不完成、不服從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10至20元。教師之間因工作或私事在園內吵架扣20元/人。
6、上班時間看課外書,打瞌睡,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擅自離崗,串班聊天等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并做書面檢討。
7、在園內外散播不利幼兒園的言論,聚眾鬧事,拉幫結派,造成幼兒聲譽受損的,經核實,帶頭者給予開除,幼兒園保留民事訴訟權,其他人扣除當月績效。
8、體罰、變相體罰,打罵幼兒(用惡語辱罵、打手板、用書拍頭等),把幼兒放到別的班級或關小屋等,一經發現責任人扣20元,被家長投訴扣50至100元,后果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的處罰。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后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后自己再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5、午睡床單和被褥要間周暴曬,發現臟的或尿床的要及時更換,午睡后每天要及時整理干凈,若發現一次未整理的扣責任人10元。
五、衛生及公物管理部分
1、各班必須把教室、清潔區打掃干凈,桌椅、掃帚、垃圾簍、文具柜要擺放整齊,放學后門窗要關好。每天不定期檢查,若發現一次教室不干凈、不整潔的一次扣10元。對每次抽查都是優秀的一學期獎勵100元。標準參照《衛生檢查標準》執行。
2、室內公物由各班老師負責管理,學期結束無人為損壞獎班級30元。人為損壞或丟失將根據程度由本班教師給予賠償,不準將責任推給家長。
3、公共用品(如玩教具、木馬、桌凳、音響、清潔工具等)誰使用誰管理,用完后由本人負責歸位。
4、借用物品及時歸還,損壞或丟失照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