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財政監督工作總結及明年工作計劃
(四)抓好財政內部監督,正確履行財政源頭治理和反腐敗工作職責。 貫徹落實《財政部門內部監督檢查辦法》,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分配過程中的權力制衡和監督機制。完善鄉鎮財政考核督察和會計集中核算業務稽核制度,加強財政系統內部紀檢監察工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推行政務公開,落實首問責任制,建立健全財政部門教育、制度和監督并重的預防和懲治腐敗實施辦法,保持財政干部廉潔從政、依法理財。積極完成縣委、政府分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正確履行財政源頭治理工作職責,深入推進財政制度改革,大力促進黨風廉政建設。
(五)抓好財政督查和調研,為財政改革和發展做好參謀和服務。 主動參與部門預算試點、國庫集中支付、收支兩條線管理和推行政府采購制度,監督各項財政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全面落實。圍繞財稅管理和財政經濟運行中的重點和熱點問題,加強監督檢查過程中的的宣傳和調研,及時反映財政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建議,為規范財政管理提供參考。督促有關部門和鄉鎮落實好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各項管理配套措施,保證全縣恢復重建工作整體向縱深推進。
(六)抓好舉報案件的核查,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 本著“事事有交待,件件有落實”的原則,認真核查群眾舉報案件,做好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工作。建立財政違法行為舉報激勵機制,對有價值舉報行為給予獎勵,使社會各界關注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對重大財政違法違紀案例依法公告,提高財政監督的社會影響力。注重財經監督檢查信息交流,與紀檢、監察、稅務、審計等部門保持密切聯系,配合有關部門查處違反財經法紀的行為,形成聯合執法機制,維護財經法紀的嚴肅性。努力做好縣委、政府和市財監部門安排的各項監督檢查工作,促進全縣財政經濟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