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稅務局工作計劃
三、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嚴格稅收執法
1、進一步抓好稅收執法責任制的落實。認真落實總局稅收執法責任制工作會議精神和全省國稅系統稅收執法工作規程,進一步完善和運用好我市稅收執法責任制管理信息系統,加強對執法行為的過程控制,細化落實責任追究辦法,力求使各類執法信息全部納入執法責任制考核系統,逐步實現稅收執法全過程的信息化監控與考核。
2、加強執法檢查。四季度重點抓好對稽查部門的執法檢查,以促進稽查各項業務制度的落實,各項業務程序的規范,稽查辦案效率與質量的提高。要加強對稽查案件的分析研究,掌握涉稅違法動向和規律,發現征管薄弱環節和漏洞,健全以查促管制度,充分發揮稅收稽查的效能作用。
3、抓好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繼續抓好各項專項檢查和專項整治工作,認真組織開展好新辦企業所得稅專項檢查,加強所得稅評估信息的溝通和交流,選準對象,提高檢查的準確性;繼續做好福利企業專項檢查的掃尾工作,嚴格審查“四殘”人員比例及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防范利用優惠政策偷稅以及虛開專用發票的違法行為;積極與公安部門配合,抓好與貴州平湖地區虛開廢舊物資、增值稅專用發票案相關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查深查透接收虛開的違法行為,嚴厲整治接收虛開的買方市場。抓好省、市局督辦案件查處進度和稅款入庫的落實,力求按期結案。
4、抓好預防瀆職犯罪。配合檢察機關抓好打擊瀆職犯罪專項活動。從關心干部、愛護干部、保護干部的角度,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與協調,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預防職務犯罪工作。要從維護法律尊嚴角度出發,堅持依法治稅的原則不動搖,對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提出的不符合稅法規定的要求,做好宣傳解釋工作,不得違規執行,并及時向上級國稅機關報告。
四、加強隊伍建設,提升基層建設水平
1、抓好基層“三化”達標工作。今年是基層“三化”建設三年規劃的最后一年,也是達標的關鍵之年。做好迎接省局明年初組織的抽查考核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按照省局下發的達標考核驗收標準進行逐項梳理,拾遺補缺,系統分析,統籌規劃,抓好落實,務求達到規定的目標和要求。
2、抓好機構職能調整工作。今年各級國稅機構的設置按照總局的要求進行了規范統一。要嚴格按照市局(2011)264號文件要求,明確縣(市)局機關內設機構、直屬機構、事業單位和派駐機構的設置,嚴格領導職數和人員的配置,規范調整以后機構的職能調整,抓好崗職體系的建設和考核,確保機構職能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新老機構的正常運轉。
3、抓好市(縣)局班子的考察工作。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工作條例》和省局關于每二年要對縣(市)局領導班子組織一次考察的要求,年前對四個縣(市)局領導班子的工作情況及班子成員的德、能、勤、績、廉組織考察。各縣(市)局及時搞好工作總結,完善有關記錄,做好述職準備和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準備工作。
五、警鐘常鳴,抓好年終和幾大節日廉政教育
今年以來全系統廉政和作風建設情況總體良好,違法違紀案件和行風投訴案件有所減少,但是也存在一些新情況、新問題和薄弱環節,最近市局黨組紀檢組按照市局年初工作部署,結合當前工作實際和廉政要求,制訂下發了《關于在全市國稅系統實行干部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關于在全市國稅系統實行廉政詢問、提醒、誡勉及監察建議制度的通知》、《關于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專項檢查的通知》等三個文件,各單位一定要認真組織學習和執行。要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深化基層作風建設,加強重大節日期間黨風廉政建設,對照市紀委提出的黨風廉政方面五個突出問題進行自查,切實抓好“兩節”期間的黨風廉政教育,嚴格遵守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不得收送錢物、不得參加賭博、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浪費、不得到納稅人處報支費用、不得違反規定發放獎金、補貼和實物;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要帶頭按時如實報告個人重大事項,切實抓好本單位其他人員個人重大事項報告工作的落實,推動全市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
要嚴格執行總局轉發的中央紀委等六部門關于嚴肅紀律,加強公務員工資管理的通知精神,認真落實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的各項工作,深入細致地做好廣大干部的思想工作,嚴明紀律,令行禁止,不得新增補貼、津貼和實物,不得年終突擊發錢、突擊花錢,不得自行其是,確保清理規范公務員津貼補貼工作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