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計劃書范文
施工安全計劃書
前言,為認真貫徹公司“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方針,規范專案施工現場管理,使工程施工安全、文明、有序地進行,保質按時地完成建設任務,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本計劃書明確了施工現場規劃、施工安全組織設計、施工管理、作業安全衛生管理、安全檢查、工地緊急預案、生活區管理規定、緊急事件處理與報告等相關規定。
第一章 施工現場規劃
一、施工區域施行封閉管理,分別在人員、物料出入口及生活區設立保安崗,建立健全安全保衛規章制度。
二、建立安衛值班室,設置熱線電話,派員24小時值班,以用于各種事故的聯絡。
三、施行入場準入制管理,凡入場作業人員均要經過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統一佩戴識別證、安全帽和施工馬夾方可入場。安全帽、識別證、安全標識要依公司規范制作,來訪人員要接受專案保安的詢問,并實行登記準入制。
第二章施工安全組織設計
一、專案在編制施工計劃書的同時必須編制施工安全計劃書。
二、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超過50KW或用電設備在五臺以上時要編制臨時用電組織設計。
三、依據《規范》規定須編制的其他專項安全措施。
四、專案要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安衛組。
第三章 施工管理
一、施工班組應嚴格按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章組織施工、遵守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及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等的管理規定。
二、施工班組應服從公司相關人員的協調與管理。
三、施工班組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及周邊地下管線、臨近建筑物、構筑物(包括文物保護建筑)的保護工作。
四、依照承包合同,施工班組獨立負責本班組施工安全、質量管理,同時要接受公司的監督檢查。
五、施工班組應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嚴格依照規定對施工班組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將培訓考核情況記錄在案;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同時必須配備取得資質證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材料員、內業員。
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要經有資質的單位培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第四章 現場作業安全衛生管理
一、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制度
施工班組應提前將本班組管理和作業人員的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提供到專案安衛組,接受規定課時和內容的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并通過考核,考核合格后安衛組將統一發放識別證和安全教育卡(安全教育卡和工地識別證同時使用),安全教育分階段、分季節、分工種進行。未經安全教育和文明施工教育的人員嚴禁進入現場作業。
人員訓練計劃:
1、現場保安人員在入場前要組織集中教育訓練,主要學習工地的消防保衛工作的應對和相關規章制度。入駐工地后每周進行例會和例訓,每周一次。
2、作業人員在入場前要接受本單位或安衛組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安衛組還將每月定期組織一次階段性的安全教育課程。
二、 施工現場明火作業管理
施工現場要制定嚴格的用火制度。
明火作業一律要按程序進行審批,審批程序為:明火作業申請 施工班組監工簽認施工班組安管人員簽認專案監工簽認安衛人員簽認(動火牌發放)準予動火施工。動火牌申請時間以3天為限,作業現場安全管制由施工班組安管人員負責(申請時,應提供動火作業人員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做好如下工作:
1、現場要派專人監護。
2、作業人員要佩戴絕緣手套、絕緣鞋和護目鏡等其他勞動保護用品。
3、作業時嚴禁打赤膊、穿背心、穿拖鞋或涼鞋等。
4、要保證施工場地的清潔,符合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5、應提供和維護施工現場及周邊必要的圍欄設施夜間照明。
6、施工人員施工結束后必須進行5S清理,在確認無隱患后方可離開。
7、施工前后現場清查由施工班組自行完成,巡邏保安進行復查。
8、明火作業施工現場(每個動火點)必須配備2支干粉MF-4型滅火器(或與之滅火等級相當之滅火器),藥劑重量須達到4KG以上,并確保滅火器在堪用狀態下且有效期限內。禁止使用瓶身有腐蝕(瓶身銹跡面積不可超過瓶身總面積的十分之一)的滅火器(瓶身腐蝕的滅火器易產生爆炸)。
9、動火作業配備之滅火器離動火點距離不得超過5米(高處施工時,滅火器應距動火垂點不超過5米處)。
10、根據現場的須要配備防火布或采取防火隔離措施。
11、乙炔、氧氣瓶必須有壓力開關裝置且相互之間保持5米以上距離;瓶體不能橫置在地上;不能置于高空動火點的下方。
12、作業現場的成品、半成品、材料必須采取保護措施,必要時必須加蓋防火布。
13、明火作業區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原有的易燃易爆物品應
清除在作業點15米以外的區域(如因現場條件所限,施工班組應制定專項措施并嚴加防護,確保安全)。
14、明火作業區嚴禁吸煙。
15、嚴禁私自接拆電源線路,必要時應申請并由專業電工完成。
三、 施工現場用電和電器管理
施工現場用電原則:A、使用TN—S供電保護系統;B、三級配電結構;
C、實行兩級保護;D、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1、供電設備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均要裝漏電保護器,并施行“一機、一閘、一漏、箱”的用電安全原則。
2、施工用電氣設備必須有良好接零、接地,接地須采用正規接地線(PE線標志為綠黃雙色線)。
3、電器設備一律采用空氣開關,開關蓋不可有損壞或任意取下,接線處不可裸露。
4、作業中能任意接觸或接近的電氣設備,應設置護籬或絕緣屏護。
5、電氣設備的電線不可扭接,或放置于尖銳物體及高溫處以及易造成人員絆倒、被碾壓、割破與燒壞絕緣的場所。
6、設備的電源線不可直接勾掛于開關上。
7、不可使用破皮或絕緣不良之電線。
8、無電工作業證人員不可擅自進行電氣配線及設施之裝備與保養(包括修理),以及從事任何電氣工作。
9、電氣設施周圍應設圍籬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
10、配電設備和用電機具要有明顯標識。
11、電工要對配電和用電設備進行日檢,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發現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時要立即停止使用。
四、高處作業管理
一、高空作業定義
凡墜落高度基準面2米以上(含)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稱為高處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