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公司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精選3篇)
中外公司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為一方,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為另一方。
鑒于出讓方擁有設計、制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鑒于出讓方有權,并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制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工廠。
1.6“凈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傭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后的余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后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后一方批準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范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制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占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并對合同產品的設計、制造、裝配、檢驗、考核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盡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采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制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為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__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為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為在__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為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為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凈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凈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3.6出讓方如需查核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后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為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為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為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核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歷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為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后的凈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為__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后,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后,經審核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計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后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后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歷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凈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核無誤后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__。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后,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后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于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并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為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為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核和驗收
7.1為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核和驗收,具體的考核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核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核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核后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后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核,考核合格后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核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核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核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核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采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核。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核,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核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并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并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為××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周罰款為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不足一周時,罰款按一周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后并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并加上年息為__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于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_____次考核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于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并加計年息__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__%,賠償金為降低提成率__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核合格后,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并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布,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后,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征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后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征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于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__國政府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征稅的協定,該協定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征收的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于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準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為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為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后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準,以最后一方的批準日期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準,并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后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后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后,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簽字)(簽字)
中外公司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
本合同是由以下雙方簽訂的: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為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為另一方;鑒于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已就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鑒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件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_________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許可方應將該軟件許可被許可方使用;鑒于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被許可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被許可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被許可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系統。
1.5 “程序”是指構成被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系統的__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序有關的文件、數據、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許可方特此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被許可方授予使用和復制控制_________系統程序的許可,而被許可方特此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序如下:_________(應加入該程序的內容、運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使用、復制該程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占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被許可方提供該程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
a.一份用戶指南;
b.三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采用一次性支付使用費的方式,計價的貨幣為美元。
3.2 使用費共計為_________美元。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使用費以美元電匯,通過中國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被許可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為許可方的業務銀行)支付。一切應由許可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繳納的所得稅應由被許可方預扣并代表許可方向有關稅務機關繳納,付款收據應立即傳真和郵寄給許可方。
4.2 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在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并由雙方代表簽署驗收證明后,許可方應立即開具有關單據,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下列單據后三十天內,應將使用費支付給許可方:
a.商業發票正本一式六份;
b.雙方代表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簽署的驗收證明正本一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許可方需要向被許可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被許可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被許可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條件為c.f.r,目的地機場為中國_________機場。
5.2 許可方提供給被許可方的專有資料用英文書就。
5.3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書面通知后30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被許可方。
5.4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被許可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程序和專有資料。
5.5 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后_________天內,被許可方要提供給許可方一個文件證明,已盡其所能和所知,除了經許可方同意由被許可方保留的一個用以歸檔的復制件外,將其原件和其他完整或部分復制的復制件,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更新以后的任何復制件,退還給許可方或已銷毀。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在被許可方指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施上安裝_________系統。安裝費應加在許可方發票上,由被許可方支付。被許可方應根據本合同的安裝時間表,按照預先交給被許可方的場地準備指南所規定的規格,負責按時完成任何必要的現場準備及被許可方設施的修改。必要時,被許可方應按照場地準備指南提供其他測試設備及物資(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積、電源插座、中斷電纜、衛星設施等)。被許可方應負責一切該等設施、準備、設備、物資以及為此所需的許可和批準,并支付其費用。
6.2 驗收測試和驗收
a.系統的驗收測試應依照許可方的驗收測試程序進行。許可方和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前述測試程序進行驗收測試。如果任何該等測試沒有成功完成,許可方或其指定的服務供應商應對測試進行評估,并且對系統進行任何調整或校正,使系統能按規格運行。一切該等測試的開始,應給予被許可方合理的事先通知,并且給予被許可方觀察一切該等測試的合理機會。
b.“成功完成”一詞,在本合同中用于任何測試方面時,指在特定的測試程序中規定的該等測試的成功完成,并且一切對測試的提及指的都是許可方驗收測試程序中的測試。
c.在系統的驗收測試程序中規定的一切測試已在被許可方設施地點成功完成時,系統的驗收(簡稱“驗收”)應被視為已經進行。
d.許可方聲明并保證,許可方將向被許可方交付完整、準確、有效的系統。該系統能夠達到在產品說明和規格中規定的技術指標,并由系統驗收測試的成功完成予以證明。成功完成應被視為系統完整、準確、有效并能達到規格所述技術指標的決定性證據。
第七條 使用、復制、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被許可方只可將程序用于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例外的是,如果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制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序用在被許可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被許可方只能將程序用于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序供給他人使用。
7.2 被許可方不得復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例外的是,被許可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序置于適宜執行狀況,可以復制程序。所有經允許的復制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被許可方的程序相同的、關于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復制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被許可方不得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被許可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序從任何雇員。被許可方應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并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序退還許可方之后退還被許可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
8.2 許可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于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a.被許可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b.在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序。
8.3 許可方保證程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運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_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并重新安裝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稅費
9.1 凡與本合同有關的或在執行本合同時,根據有效的稅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向被許可方征收的一切稅應由被許可方支付。
9.2 凡與本合同有關或在執行本合同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征收的一切稅費應由許可方支付。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10.1 在合同到期后,被許可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并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10.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后,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10.3 如果合同終止后,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被許可方仍應遵守。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及其它自然災害、交通意外、罷工、騷動、暴亂及戰爭(不論曾否宣戰)以及政府部門的作為及不作為)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11.2 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十五日內以手遞或掛號空郵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11.3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甲乙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適用本合同第十條關于合同終止的規定。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2.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3 爭議的解決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4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3.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年。
13.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期滿后,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_________文書就,雙方各持兩份。在合同的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_________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特快專遞或航空掛號郵寄,一式兩份。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外公司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為:國 州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乙方擁有設計、制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鑒于乙方有權并愿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鑒于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制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于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制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咨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制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為,尺寸和規格為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核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制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制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制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并采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制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為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制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范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制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制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制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并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采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并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制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范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為兩部分:
3.1.1 入門費為 美元(大寫: 美元)。上述價格為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核并銷售后,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凈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提成率為3%(百分之叁)。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 國 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叁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于天,經核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 國 銀行出具的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以甲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為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為 美元(大寫: 美元),以乙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叁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后,不遲于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后 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并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 天內,經核對無誤后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后 天內,經核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