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咨詢協議書
8.5顧問方未按期提出咨詢報告或者提出的咨詢報告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6顧問方遲延提交咨詢報告和意見的,應當支付違約金;咨詢報告和意見不符合合同約定條件的,應當減收或者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7顧問方不提交咨詢報告和意見,或者所提交的咨詢報告和意見水平低劣,無參考價值的,應當免收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8.8顧問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術資料和數據之日起兩個月內,不進行調查論證的,委托方有權解除合同。顧問方應當返還已收的報酬,并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9.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一旦出現爭議,可以根據自愿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者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9.2爭議發生后,雙方應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按照合同的約定分清各自的責任,采用協商的辦法解決爭議。
9.3若雙方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將爭議提交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進行調解解決。
9.4若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協商、調解的,可以約定將爭議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9.5.雙方也可以約定不通過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爭議。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如需經有關部門批準的,以有關部門的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有關批準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審批部門意見:
審批部門:(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