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書信的格式
一、書信概述
我國歷史文化悠久,是有名的禮儀之邦,人們的社會產交往和思想感情交流,大多通過一定的禮儀形式和一定的文化活動方式來進行。在實際生活中,每個人都經常使用到一系列的應用文,如傳統的書信、名片、柬貼、啟事、題詩題詞、對對聯等,現代的如電報、傳真、特快專遞、電子郵件等。這些應用寫作包含著豐富的禮儀內容,具有中華民族濃厚的文化色彩。
書信是一種向特定對象傳遞信息、交流思想感情的應用文書。“信”在古文中有音訊、消息之義,如“陽氣極於上,陰信萌乎下”(揚雄:《太玄經·應》);另外,“信”也有托人所傳之言可信的意思,不論是托人捎的口信,還是通過郵差郵遞的書信,以及近年出現的郵寄錄音帶、錄像帶、電子郵件等都具有這種含義。用語言文字向特定對象傳遞信息和進行思想感情交流的信,一是有運用文字述說事情原委和表達自己思想感情的能力;二是具備相應的書寫工具;三是有人進行傳遞。親筆給親戚朋友寫信,不僅可以傳達自己的思想感情,而且能給受信人以“見字如面”的親切感;科技不斷進步,又相繼出現了電話、電報、郵寄錄音帶、錄像帶、電子郵件等交流信息的手段,可以預見,未來電子郵件這一新興的手段會被越來越多的人運用。隨著社會的發展,人與社會的關系也在進行重新建構,書信的運用除傳統用法,即公函私函之外,一個新的發展動向便是原先私函類中因為個人需要而向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知名學者等個人所發的事務性的信件,這一類信件的使用量逐漸增多,值得注意。我們將其稱為個人公文。
另外,在古代書信作為主要的通信來源,它不僅僅傳達著國與國的文化交流,同時也傳遞著人們思想的情懷(對家鄉父老、對愛人、對朋友...)。還起到了報平安的深層含義。
二、書信的構成
書信由箋文及封文兩部分構成。
箋文即寫在信箋上的文字,也就是寄信人對收信人的招呼、問候、對話、祝頌等等。箋文是書信內容的主體,書信的繁簡、俗雅及至其他方面的風格特征,幾乎都由內容主體決定。
封文即寫在信封上的文字,也就是收信人的地址、姓名和寄信人的地址、姓名等等。封文是寫給郵遞人員看的,使郵遞人員知道信從哪里來,寄往哪里去;萬一投遞找不到收信人,還能將信退給寄信人。完整的書信應該是箋文封文俱全,并且將箋文裝入寫好封文的信封內,然后將口封好付寄的。
三、書信的寫法
書信雖然是一種個人性很強的運用文,寫法上也比較靈活,但書信還是應該遵循一定的要求,最基本的可概括為以下二點:。—)必須合乎規范書信寫作規范突出地表現為兩個方面,一是書寫格式的規范,二是書信語言的禮儀規范,這兩種規范都必須嚴格遵守,否則就會出亂子,鬧笑話。(二)言之有物,通情達理“信”字本身含有信任之義,這要求書信不論寫給誰看,所述之事都要實在,所表之情都要率真,所講之理都要通達。
書信的格式
書信歷史悠久,其格式也幾經變化。今天,按通行的習慣,書信格式主要包括五個部分:稱呼、正文、結尾、署名和日期。
1.稱呼
也稱“起首語”,是對收信人的稱呼。稱呼要在信紙第一行頂格寫起,后加“:”,冒號后不再寫字。稱呼和署名要對應,明確自己和收信人的關系。(具體可參見第四編《應酬稱謂》)稱呼可用姓名、稱謂,還可加修飾語或直接用修飾語作稱呼。這里簡要說明幾條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