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規范接待工作的通知
按照《某某地接待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當前接待工作實際,現將進一步規范接待工作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進一步明確接待辦負責接待的主要對象
1、來我某地檢查指導工作的中共中央、國家機關,某某委、某某政府領導同志,某委、某政府的領導同志;對某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貢獻的其他同志。
2、來我某地進行參觀、學原創網站*習、考察、聯誼活動的兄弟某地(某、某地)的領導同志。
3、需要某地委、某地政府接待的來某洽談項目的投資者及在外地發展的某籍知名人士。
4、曾在我某地工作過的在職或離退休處級以上領導同志。
5、某地委、某地政府主要領導或常務領導臨時交辦的接待任務。
來我某地檢查指導工作的某某、某部門領導,原則上由某地直對口部門接待,某地接待辦幫助接待,所有費用由部門負責。重要廳局或處室的領導來某,某地直相關部門領導要向某地政府主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報告,由某地政府主要領導確定接待規格和檔次。
二、接待原則
1、堅持定點接待。接待辦負責接待的對象,原則上在某賓館。特殊情況由某地委、某地政府常務領導確定。
2、堅持對等接待。根據接待對象來我某地工作性質實行對等接待,陪同接待人員由某地委、某地政府主要領導或常務領導確定。
3、堅持熱情周到。要為每個接待對象提供熱情服務,確保不出現任何紕漏和差錯,進而展示某的形象。
4、堅持厲行節約。要在達到接待標準的前提下,精打細算,爭取少花錢多辦事,確保全年費用不超支。
三、接待審批
接待辦的每次接待任務,必須經某地委、某地政府主要領導或常務領導同意,由某地委辦或政府辦主任按照某地領導意見通知接待辦進行接待。接待辦的費用每月要匯總一次,與某地委辦、政府辦主任溝通,并向某地政府常務副某地長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