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的寫法
2、設想
設想是計劃中最粗略的一種:在內容上是初步的,多是不太成熟的想法;在寫法上是概括地、粗線條地勾勒。但時間不一定都是遠的,范圍也不一定都是宏大的。一般說來,時間長遠些的稱“設想”;范圍較廣泛的稱為“構想”;時間不太長、范圍也不太大的則稱為“思路”或“打算”。設想是為制定某些規劃、計劃作出準備的,是一些初步想法。設想在嚴肅性、科學性和可行性方面的要求相對差一些,因為它是為正式的規劃或計劃作準備,不是給各級領導看的,就是交群眾討論的,不必也沒時間考慮得太周密,只要基本成形就可以,且在提出任務或目標時,往往還有一些簡短的論述語句。設想與規劃一樣,在內容的寫法上都是比較原則和概括,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寫得太細、太具體。
設想的具體寫法:設想因具有超前性,所以其寫作要求并不十分嚴格,其格式也不大一樣:如果是給領導看的,報給上級,就要嚴肅一些,隨報告報送,不必落款,也不必寫行文時間;如果是交給群眾討論的,或者不以通知或報告的形式轉發或上報,就要落款并寫明具體行文時間。設想的標題可以是“四要素”,也可以是“三要素”,或某某略單位名稱,或某某略時間期限,還可以是“兩要素”某某略單位名稱和時間期限,如《關于機構改革的初步設想》。設想的正文一般有兩種寫法。第一種是只講目標、要求的條項并列式寫法,適用于時間較長遠的“設想”或工作計劃的最初構思或打算。第二種是也按規劃、計劃、方案或安排的格式結構,只是內容粗略一些的想法,適用于預備性計劃,即只是征求意見的“構想”、“思路”或“打算”。
3、計劃
狹義的計劃是廣義工作計劃中最適中的一種。這個特點表現在,時間一般在一年、半年左右,范圍一般都是一個單位的工作或某一大項重要工作,內容和寫法要比規劃具體、深入,要比設想正規、細致,要比方案簡明、集中,要比安排闊展、概要。
計劃的具體寫法:計劃由于大多以一個單位的工作內容范圍,只在單位內要求執行,所以一般不以文件形式下發,因而除標題和正文外,往往還要在題下或文后標明“*年*月*日制定”字樣,以示鄭重。計劃的標題也是“四要素”寫法,其中哪一個要素都不應某某略。正文寫法,由于計劃是對一個單位的全面工作或某一項重要工作的具體要求,所以寫作是要比規劃和設想都要具體、詳細得多。一般包括以下幾方面內容:(1)開頭,或闡述依據,或概述情況,或直述目的,要寫得簡明扼要;(2)主體,即計劃的核心內容,闡述“做什么”(目標、任務)、“做到什么程度”(要求)和“怎樣做”(措施辦法)三項內容,既要寫得全面周到,又要寫得有條不紊,具體明白。全面工作計劃一般采取“并列式結構”(任務、措施分說)。(3)結尾,或突出重點,或強調有關事項,或提出簡短號召,當然也可不寫結尾。
4、要點
所謂要點,實際就是計劃的摘要,即經過整理,把主要內容摘出來的計劃。一般以文件下發的計劃都采用“要點”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