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格式及行文規則
3.當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采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
4.排版規格與印制裝訂要求!
。1)排版規格。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
。2)印刷要求。雙面印刷,頁碼套正,兩面誤差不得超過 2mm 。黑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 bi100%,紅色油墨應達到色譜所標y80%.m80%。印品著墨實、均勻,字面不花、不白、無斷劃。
。3)裝訂要求。公文應左側裝訂,不掉頁。包本公文的封面與書芯不脫落,后背平整、不空。兩頁頁碼之間誤差不超過 4mm 。騎馬訂或平訂的訂位為兩釘釘鋸外訂眼距書芯上下各1/4處,允許誤差± 4mm 。平訂釘鋸與書脊間的距離為 3mm ~ 5mm !
5.頁碼。用4號半角白體阿拉伯數碼標識,置于版心下邊緣之下一行處。數碼左右各放一條4號一字線,一字線距版心下邊緣 7mm 。單頁碼居右空1字,雙頁碼居左空1字,空白頁與空白頁以后的頁不標識頁碼!
行文規則
行文規則,是制發、辦理公文中必須遵循的基本準則!秶倚姓䴔C關公文處理辦法》第四章規定的“行文規則”,共 11條。主要是從行文原則、行文方向和行文要求三個方面確立了國家行政機關公文的行文規則。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這些規則,以利提高行文效用,把握行文權限,規范行文體式!
一、堅持行文原則,提高行文效用
“行文應當確有必要,注重效用。”(《辦法》第十三條)這是行文的基本原則,也是行文的出發點。確定行文一定要首先明確行文的目的和作用,要有的放矢,有針對性,使發出的公文產生預期的效用!
二、明確行文方向,把握行文權限
行文方向和行文權限主要從以下四個方面掌握:
(一)明確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
《辦法》第十四條規定:“行文關系根據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隸屬關系,主要是指行政隸屬關系。要向某一個機關行文,必須搞清楚和行文機關是上下級關系、下上級關系、平行關系。對于業務性強的行政系統,也要注意業務指導關系。明確了這一點就便于確定文種。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一般用“請示”、“報告”、“意見”等;不相隸屬機關之間互相行文,一般用“函”。對需要周知或共同執行的事項,也可以使用“通告”、“通知”、“通報”、等;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行文,一般用“命令(令)”、“決定”、“通告”、“通知”、“通報”、“批復”、“意見”等!
職權范圍。就是文件內容、事項是不是行文機關和授文機關職權和職責內的事宜。《辦法》依據行文的隸屬關系和職權范圍,對行文的方向和權限做出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