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公文寫作的思維方式
三、以系統思維為保障,調控公文脈絡
公文脈絡是指公文內在的思路或思維活動的“路線”,其作用是對公文內容進行統籌組織與安排,以使其眉目清楚,言而有序。好的公文在脈絡的掌控上是相當講究的。首先,思路必須完整。全文必須是一個完整的統一體,首尾要圓合,中心線索要連貫,過渡照應要清楚,既沒有顧此失彼、殘缺不全的情況,也不能有缺頭少尾、七零八落的弊端。其次,結構要嚴謹。結構要周密,無懈可擊,而絕無漏洞和顛三倒四的毛病。最后,行文要自然。要行止自如,順理成章,渾然天成,沒有人工雕琢的痕跡。而要達到這種完美的境界,顯然又必須運用系統思維。
所謂系統思維,是指以系統論為思維基本模式的思維形態。它本質上是一種全局性思維,總是從事物的整體出發,思維程序是整體——部分——整體。而整體并不等于局部的簡單相加,部分與部分之間最合理的組合才會產生最大的整體效應。系統思維的目標就 是要追求這種最大的整體效應。
好的公文正是充分運用了這種系統思維。從整體構思到具體層次段落的寫作,始終能站在整體的高度,去處理全局與局部、局部與局部的關系,尤其是特別注重公文系統各部分之間的組織是否合理,是否反映了公務活動的內在本質和規律,是否有利于公務活動的開展,在材料的組織安排、段落層次的劃分、過渡與照應、詳略處理等方面是否能更好地表現主旨,同時是否做到了從不同文種的實際情況出發,因“體”制宜,采用最為恰當的表達形式,使內容與形式達到高度的統一等等,這些都需要運用系統思維來掌控。只有運用系統思維,在明確整篇結構要達到的目的以及對各要素的具體要求的前提下,將諸多要素進行統籌安排,這些要素或“部件”才能形成強大的整體功能,并發揮整體效力。拋開系統思維,即使一些句子、一些段落寫得再精準、再美妙也無濟于事。可見,只有運用系統思維,統攝全篇,把整體的綜合性作為起點,讓各構成要素有機結合,才能調控好公文脈絡,寫出高質量的公文。
四、以辯證思維為靈魂,確立公文主旨
所謂辯證思維,是指思維主體在思維過程中,以聯系的、發展的、矛盾運動的觀點去考察和認識事物,以避免得出機械、靜止、片面性結論的一種思維方式。辯證思維不僅是人們探求客觀世界奧秘和規律的鑰匙,也是我們正確認識公務活動和確立公文主旨,使公文發揮應有的指揮、協調或指導作用的重要思維工具。可以說,沒有辯證思維,就不會有對公務活動本質的、完整的、規律性的認識,也就不會確立具有前瞻性和指導意義的公文主旨。例如,在請示、報告、批復、決議、議案等等文種的寫作中,作者在深入了解情況的基礎上,還必須根據各方面的相互關系及客觀變化的態勢,反復思考所提出的意見或建議,權衡利弊,而不能急于下結論,目的就是要避免決策的極端化、片面性及主觀武斷等錯誤傾向。還有,辯證地看待問題及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一要求,不僅體現在幾乎所有公文主旨的形成和確立上,更體現在公文主旨的揭示和表達上。如許多公文在肯定某種先進經驗時,總要提出不要“一哄而上”,不要搞“一刀切”,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地貫徹落實等等,這些都是辯證思維的體現。再如,辯證思維的另一大優勢是用發展的觀點來看待事物,常常根據過去、現在的一些規律來推測未來的發展趨勢,這對于諸如計劃、總結性文種以及調研報告等公文的寫作尤為重要。可以說,離開了辯證思維,就不會有正確的公文主旨,也就沒有了公文的統帥、靈魂與價值。
當然,這些只是公文寫作中幾種主要的思維方式。它們之間也并不是彼此孤立的,而是相互交織、相互作用,共同完成公文寫作全過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