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精選8篇)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林木買賣自愿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林木坐落
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村所種林木__________顆出售給__________。
二、林木品種、價格、數量及總價款
1、林木品種為:_____
2、林木價格:_____
3、林木數量:_____
4、總價款:_____
三、價款支付方式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在__________日內以現金的方式一次性付清,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四、林木交付方式
1、交付時間和期限:本協議簽訂后天內交付。
2、交貨地點:甲方林木所在地。
3、交貨方式:現場交接。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所售林木已如實陳述上述林木權屬狀況和其他具體狀況,保證所售林木沒有設定擔保、沒有權屬糾紛,保證所售林木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2、乙方保證按協議約定支付林木價款。
3、甲方保證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
4、甲方按協議約定交付林木后,甲方放棄對林木的一切權利。
5、甲方負責協調乙方與土地經營權流轉方法簽訂土地流轉協議。
6、本協議簽訂后,既而得到林木的全部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林木出售收益、林木的孳息、因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所得賠償款等權利。
六、本協議的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本協議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六、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甲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本協議,并按每延遲一日,按總價款的1%支付違約金。若乙方___________月內未按本協議約定期限交付林木價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任何一方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并要求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經濟損失。
七、不可抗力
若遇因國家政策、法律及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法履行,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特別約定
因乙方購買的林木為成活林木,甲交付林木后,乙方仍需在該地塊種植。故此,乙方在與該地塊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人簽訂土地流轉協議過程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再者,因該地塊與甲方剩余租賃地塊相鄰,故此,在此明晰該地塊的面積為__________畝,四至為:東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
九、其他約定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并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爭議的解決
如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2
出賣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畝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二條:甲方承諾擁有上述樹木的合法處理權,保證上述林木無任何權屬紛爭和經濟糾紛。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上述林木的出賣價款共計______元。
第四條: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五條:乙方自行負責具體砍伐、裝卸、運輸上述樹木的相關事宜,并自行承擔安全責任。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3
甲方(出賣方):
乙方(買受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木材約木材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特訂立此合同:
一、甲方所賣 林木山地點在東為界;南;西;北為界;共計畝。(詳見地圖筆線標示)。
二、甲方以給乙方砍伐運輸。
三、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
2、協助乙方對林木所屬權是否屬實進行核實,除此之外,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四、乙方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時先交定金人民幣簽訂后按每遲延一天加收人了幣元計算,款項付清后乙方才可以開始砍伐林木。
2、乙方砍伐運輸期間在林區或鄉路等與他方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在林區砍伐施工所出現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與甲方無關。
4、在砍伐期間發現有林木被盜等情況,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月內砍伐完畢。
五、甲乙雙方不得借故中途終止協議,違約者應罰違約金元給對方,乙方按期限不能完成砍伐林木的每超一個月(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應付給甲方誤地費人民幣元。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采伐結束后本合同自行作廢。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4
賣方:____________(甲方)
買方:____________(乙方)
依據新《森林法》和《吉林省農村經濟組織承包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根據__________________的自然情況,經村兩委會討論和實地踏查,村民代表大會研究決定將__________________的四方山段林木評估作價出售給個人(乙方)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特擬定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一、甲方將村處的林木畝;設計蓄積立方米林木出售給乙方,具體明細登記詳見本合同第4頁。
二、甲方定價(蓄積)元/立方米,乙方同意購買立方米,合計金額:____________整(元),在合同簽字前一次性交齊。
三、乙方購買的林木所有權從簽定合同之日起生效(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承包期限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林木歸乙方所有,如沒有進行采伐合同期滿,所有林木歸乙方所有,林地需與甲方延續合同。經甲方批準同意后乙方可以轉讓、抵押、出售和親屬或其他繼承人繼承。
四、甲方根據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和乙方的申請合理分配林木采伐指標,不經林業部門批準,乙方無權采伐自己的林木。
五、甲方出售林木后,對已售出的山林依據林業法規繼續行使行政管理權。乙方購買林木后,在甲方統一規劃設計下,有山林的自主經營權,也有依法管護的責任。要遵照林業法規的各項規定自覺經營管理好山林,乙方在未獲取采伐證書前,在自己山林中砍伐的林木一律按盜伐林木處理。對盜伐濫伐木材案件的當事人暫時查不清的,木材一律由林業的執法單位收管。
六、乙方要認真按甲方的要求自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搞好植樹造林,出現災情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七、違約責任:
1、雙方簽定合同后,任何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造成經濟損失,過錯方負責賠償。
2、乙方在購買后,必須按林業部門的規定執行,如不按合同規定或擅自改變林貌,甲方可隨時終止買賣合同,對乙方造成成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八、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九、甲乙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后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5
需方:(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允許協商,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現就甲方向乙方訂購建筑工地木材事宜簽訂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合同條款如下:
一、木材購銷合同
合同簽定地:
二、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1、嚴格按照國家驗收標準,(GB/T18601—20xx)二級木材和雙方確認的樣板加工生產。
2、由于乙方材料質量對甲方工程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并承擔合同結算總價三倍的違約金。
3、提供樣板,并按樣板收貨。
三、交貨時間、地點及運費承擔和驗收
1、產品交貨時間為:提前三天時間通知乙方供貨到指定地點。
2、交貨地點新興三路東側、福臻路北側工地施工現場,運費及卸貨由乙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為:電匯方式付款,或者轉賬
根據雙方約定人防地下室封頂至完成后40天內付供貨總款的70%,剩余款逐次累計。標準十二層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付至供貨總款的80%,全部結構封頂驗收合格后10個工作日付至總貨款的80%,竣工驗收后10個工作日一次性無息結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支付乙方貨款。
2、由于乙方供貨的質量問題及加工的工藝未達到甲方要求造成延誤而影響到甲方整體施工或造成甲方工期的延誤,一切后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由于乙方不按期供貨對甲方工期造成的影響及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延期交貨,每延期一天扣除合同結算總價10%的違約金。(自然災害除外)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交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6
出賣人: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
買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樹木達成以下買賣合同條款: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位于__________畝顆林木出售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于簽訂合同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元。剩余款項待砍伐結束裝運完畢時一次性付清。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即簽字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如有違反,均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所屬甲方所屬山林速生桉種植5年以上林木約畝賣給乙方砍伐運輸,為明確甲乙雙方的各項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本買賣協議。
一、甲方所賣給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所在地為甲方已承包的成均鎮古城村黃坡嶺林地。
二、甲方保證對賣給乙方的速生桉所在林地有完全的合法所有權或管理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如有產權問題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賣給乙方的速生桉林木款共計實收人民幣壹佰叁拾壹萬元整(¥ 1310000元)(不含稅金)。
(一)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日,乙方須付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做為砍伐林木的押金給甲方。
2、乙方砍伐甲方所屬的林木前須付給甲方人民幣陸拾伍萬伍仟元整(¥655000元)。當乙方砍伐完甲方所屬林木的一半時(由雙方代表現場鑒定),乙方必須全部交完砍伐甲方所屬林木的承包款共計人民幣壹佰叁拾壹萬元整(¥1310000元)(含押金),否則不能砍伐所屬甲方林木的另一半。
四、乙方在不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下,必須在20xx年9月31日前將全部完成所承包甲方林木的砍伐及運輸。
五、為了確保甲方生產經營設備及雞群不受損失,乙方不能砍伐甲方雞舍旁邊的速生桉,如因誤砍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全部負責賠償。
六、乙方在砍伐及運輸所屬甲方林木過程中修建道路造成林地崩塌而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由乙方負責清理并修整由此被破壞的設施。同時,為使甲方雞群不受應激而造成損失,乙方修建道路時須在甲方員工生活區及雞舍20米外進行。
七、乙方在砍伐承包所屬甲方的林木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及在施工過程中所出現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乙方在砍伐運輸甲方所屬的林木過程中,由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應辦理的砍伐證及運輸證等產生的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乙方在砍伐及運輸林木過程中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造成了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十、乙方在砍伐及運輸林木期間與當地群眾發生糾紛或需要賠償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并由此造成乙方砍伐或運輸誤工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十一、甲乙雙方不得借故終止買賣協議,如有違約的,扣違約方人民幣壹拾萬元整(¥100000元)。
十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自動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工程完工后本協議自動作廢。
十三、乙方在未辦得林木砍伐證之前,甲方必須對林區繼續管理,使林木不受人盜伐。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應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應急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20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山林林木買賣合約書 篇8
協議訂立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為____的`原因,準備將本戶土名____,座落在____鄉____村的山場林木(松、杉……)出賣給乙方,經雙方商量,特訂立協議如下:
1.土名山場四至東:____南:____西:____北:____
山場面積:約____畝,與林權證(蓮林(____)____號上登記相符,四至清楚,權屬無糾紛。
2.甲方出賣的林木(松、杉……)款為____元,乙方在訂立協議時預付訂金____元,在上山砍伐林木之前付清林木款。
3.林木審批手續委托乙方負責辦理,甲方負責提供林權證,申請簽章等相關手續,乙方在沒有林木審批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不得砍伐林木。
4.林木砍伐后的造林任務由____方(甲方/乙方)負責完成。
5.其它不盡事宜由雙方再行商定。
6.此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村委一份備案。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后生效。
此協議
協議訂立簽證
村委會
甲方:(簽字蓋章)
協議訂立人:
乙方:(簽字蓋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