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實習日記推薦(精選3篇)
法院實習日記推薦 篇1
在法院實習,的方便就是可以經常去旁聽庭審。雖然已經學習了四年的法律,但在旁聽的過程中,我真真切切的感到了我們僅有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在加強理論修養的同時,我們更需要積累實際操作的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由于年輕氣盛,我們很容易憑感覺辦事,很多事情容易想當然!缺乏理性與經驗,使我們做事時很容易犯錯誤。而作為司法工作者,除了要有較高的文化修養和法律專業素養外,還必須時刻保持清醒的理性。
其中讓我感觸最深的案子莫過于審一位涉嫌藏毒的犯罪嫌疑人陳某某時,檢查官盡量用溫和的語氣與其交流。剛開始這位犯罪嫌疑人還是非常的不情愿與不耐煩,但到后來檢查官提及到他的家庭情況時,他卻垂下頭沉默了良久,慢慢地道出了他所知道的所有犯罪事實。原來陳某某自小便與鄉下的爺爺奶奶一起生活,兩位老人含辛茹苦地才將他拉扯大,而他的親生父母竟然在他只有1歲半時便撇下他,從此再無任何聯系。他在十多歲時便來到了城市打工,可惜的是不久就誤入歧途,犯搶劫罪被判入獄。在監獄里蹲了幾年,去年刑滿釋放后便只回了一次家,而這一次卻也是他爺爺的葬禮。卻未料到一年不到他竟然又被捕,說及此,他也悔恨不已。臨提審結束時他一直在追問這一次法院會判他多久,他的奶奶也已80多歲了,他還未曾盡過孝道啊!
法院實習日記推薦 篇2
今天我們在聊城中院新審判大樓前隆重舉行北京科技大學實踐教學基地揭牌儀式。聊城中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院長、北京科技大學客座教授吳聲,以及北科大文法學院黨委書記張穎、文法學院法律系主任侯登華、黨支部書記兼副主任張家盛出席儀式,聊城中院干警和北京科技大學部分師生參加。這次揭牌儀式標志著聊城中院成為北京科技大學在山東省首家合作成立教學實踐基地的單位。在揭牌儀式中吳聲副院長致辭,向參加儀式的各位領導、老師、同學們表示熱烈的歡迎,并指出聊城中院與北科大學合作建立北科大實踐教學基地是兩家單位共同作出的一項重要決策。它的成立有利于充分發揮北科大的教學實踐優勢和聊城中院的實踐優勢,促進北科大教學科研水平和學生實踐能力的提高,也為聊城中院的審判實踐提供了良好的智力依托,為雙方之間的相互合作提供了一個穩定的平臺,也為雙方之間的合作探索出了一條重要渠道。
揭牌儀式結束后,我們觀看了聊城中院的信息化介紹短片,隨后參觀了科技化法庭,親身感受到聊城中院各項工作特別是信息化建設的先進性。通過實地參觀進一步拉近了法學理論知識與法院審判實踐的距離。
法院實習日記推薦 篇3
今天事情不是很多,聯系了在民庭實習的室友,得知今天民庭有案件審理,便跑去旁聽,坐到審判庭旁聽席的位置上來聽取民事案件的審理是另一種感受,不同于刑事審判,民事審判少了一絲緊張與內心的誥問,今天開庭審理的是一個比較簡單的擔保合同糾紛案。原告一方是一個合作信用社,被告則是兩家公司(信發集團、浩申公司),及市國資委,還有6個自然人(未到庭)。在審判正式開始前,首先核對當事人身份,及代理人代理權限,之后宣布開庭。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案件審理流程,確認是否回避,隨即開展法庭調查。在原告遞交起訴狀,被告遞交答辯狀之后,法官總結了案件爭議焦點:1、原告訴訟是否存在錯誤;2、信發集團是否應承擔擔保責任?3、市國資委是否將浩申公司資產轉移至自己名下?是否承擔連帶責任?4、本案是否應當中止審理?在提出這四個爭議問題之后,原告進行舉證,被告質證。最后,由當事人做最后陳述,法官宣布休庭。總體來說民事審判比刑事審判更加隨意,自己也算有所收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