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專業實習報告(通用8篇)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1
實習人:
實習內容:案件訴訟業務
實習地點:
實習時間: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為了努力將自己在學校所學的理論知識向實踐方面轉化,盡量做到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我們利用假期的時間到律師事務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律師事務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和非訴訟業務時,涉及的法律面較寬,實踐性強,而大學生到律師事務所實習并親身經歷一些法律實務、學習一些辦案經驗,不僅可以彌補課堂上所學知識的不足,還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識新體會。
我們的崗位是律師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協助律師解決相關的業務,包括:在律師業務活動過程處理一般事務性、聯系性的工作;庭審前的準備工作,即為律師的開庭審理案件做好準備工作,使訴訟代理能順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師的指導下擬寫法律文書;進行或輔助進行調查取證工作,進行或輔助進行案源開拓工作。
在實習中,我們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學會了律師在受理案件后的實際操作程序并且協助他們填寫卷宗、對卷宗進行編碼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寫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書,然后請律師審查并給予指導。我們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也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所以一遍遍的檢查核對就在所難免了。由此我們也體會到了律師也是普通人,他們也要做大量的瑣碎的工作。他們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們以前想象的那么簡單,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無法想象的。
2、旁聽案件。對案件的審理并不像我們想象的那樣充滿了激情的辯論,并不精彩也不動人心魄。以前在學校活動中我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實際中的民事審判后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覺得庭審嚴格但有靈活的一面。
3、還跟著律師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門調查取證。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我們深深體會到辯護律師通過閱卷所獲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對律師向被害人、證人取證有很多限制。
4、其他,諸如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個月的實習時間里,我們配和書記員們,幫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閑時間經常向律師拿一些案例學習,看看他們最后是怎么處理雙方爭議的焦點。我們最有體會的是參加了案件的開庭審理,細致的了解了庭審的各環節,認真觀摩了律師舉證、辯論等全過程。
為加強和鞏固實習效果,我們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漸進。實習階段一般時間都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還受到此階段收案情況的影響。對此,我們從整理卷宗,打號,蓋章,整理案件的資料,復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雜務開始,然后通過參加庭審旁聽,填寫與修改法律文書,熟識程序的全過程。
二、理論指導實踐,理論結合實踐。課堂上的理論與實際的工作常有脫節的地方,這常是我們的疑問。這讓我們深深認識到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對此,我們抓住每一次機會提高自身業務素質,促進知識向踐行的轉化。
三、階段總結。隨時記錄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但就是這一點點經驗與真知,才是真正的收獲。及時與不同實習單位的同學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實習心得,及時分析實習中存在的問題,并切實采取相應的措施。
這次實習是我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個檢驗了自己二年來所學知識的機會,使我們在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經驗,知識也得到鞏固和加深,自身業務素質也得到提高。它使我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其二,它開闊了我們的視野,給我們展現一個全新的現實世界。實習期間,我們接觸了大量案件事實,對執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認識,對程序問題有了更深的理解,將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對原本掌握不扎實的民法的基本知識有了生動形象的理解,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真正從課本中走到了現實中,從抽象的理論回到了多彩的實際生活,細致的了解了公訴起訴的全過程及法庭庭審的各環節。其三,我們還結交了許多律師,他們對于我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們很多做人的道理。我們還能和朋友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
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大學生,我們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參加畢業實習,尤其是第一次這么真正走進社會,我們在許多方面還不夠成熟,存在諸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深深的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在實際運用中的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的一段時間里,對一些工作感到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們感到非常的難過。不過有一點是明確的,就是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確是有一段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二是,沒有機會參與具體案件的辦理,對案件的分析相對較少。
這一個月,我們學到了很多,也深知要學的還有很多。
我們感謝在這里我們所接觸到的每一位律師!多謝他們不倦的提攜與教誨,多謝他們言傳身教的表率,多謝他們亦師亦友的長者風范,才使我們有了如此匪淺的受益。我們珍惜在這里所得的每一點一滴的經驗與真知,這將是我們一生的寶貴財富。
以下僅僅是自己的心得體會,也許是粗淺的認識,也許是一點點小小的意見與建議,也許卑之無甚高論,但總歸是一點點經驗與真知:
第一,我們在討論某個案件的重要問題時應該廣泛地查閱資料,弄清理論上在這一問題上有那些主要觀點,實踐之中又傾向于那種觀點,不僅易于和他人的思路和想法接軌,豐富自己的思維。更是做到有重點的學習,有重點的掌握所學到的知識,有重點的學習理論界的重要觀點。
第二,我們應該虛心聽取各種意見,應該多注意,想想該如何應對,這樣對于在法庭上辯護很有幫助的。也對于日后分析案情也有很大的幫助。
第三,注重鍛煉培養自己的邏輯思維能力和靈活應變能力。對于一名好的法律職業者來說這些是必不可少的。而且也要常寫一些文章,以便鍛煉自己的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這也是綜合培養,有利于提高自身的法律思維能力。
雖然實習的時間已經結束,但我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在理論和實踐中把我們的知識運用到了最佳。但是,我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后的學習當中,我們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加強。總之,一段快樂的實習給我們的人生注入了更加豐富的血液,為我們的法律職業者之夢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2
實習人:肖德琴
專業:法學
學號:
實習地點:鹽津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
我想感謝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鹽津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指導老師,感謝你們為我能擁有這樣一個有意義的實習所做的努力。
雖然名義上我的實習時間有近一個月的時間,但除去節假日和周末,我真正的實習僅有半個月。但就是這短短的半個月,卻讓我受益匪淺。我很幸運能夠來到貴法院實習。,每天都有很多事情要處理,加上在這的工作人員是我的一個學姐,交給了我很多知識,也給了我更多的學習機會。讓我從課本中走到現實,從抽象的理論到具體的實踐中,細致了解了案件公訴的程序及注意事項,掌握了一些法條的適應及適應范圍。讓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兩年多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十五天的實習匆匆而過,如今回味起來還有一種意猶未盡的感覺。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在短暫的實習中,我發現自己在校園內學到的知識是那么的膚淺,匱乏,僅僅停留在表面,未曾深入去探究。以為考試成績高就對法學很了解,可一旦接觸到實際情況,才發現自己對法學的了解真的是太少了,還需要加倍的努力才行。那種僅是看課本,背法條的學習方法真的是不可取的,因為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不是整日埋頭于書本就能成為法學強人的。對于具體案件的處理,不能呆板的往上套法條,理論聯系實踐才是正確的方法。
在實習過程中,我的最主要的工作是幫忙整理卷宗,打印當事人的陳述,或去幫忙給材料蓋章。整理卷宗時,我感受到了真正實實在在的案例,同時認識到了辦案人員的詢問程序與技巧,一份供述要當事人多次詢問才行,尤其對犯罪嫌疑人。知道一份卷宗中需要包含很多內容,不止只有當事人的陳述,還有而且第一次看到一些法律專業文件,像拘傳通知書,批捕決定書等。拿著他們去蓋章時,手里拿著章,感覺到一種神圣感,一份沉甸甸的重量。
實習中,我們還去法院旁聽了兩個案子,一個是合同詐騙罪,一個是搶劫罪和故意傷害罪。通過旁聽,我對法院審理案件的程序有了更深層次的理解,以前旁聽的都是民事案件,這次旁聽的是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親眼見證了在法庭上公訴人是如何提起公訴的,在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是如何的嚴肅,了解了其中的步驟,知道公訴人在其中的職能與職責。這兩次旁聽讓我更加認識到了法律的公正與威嚴。
實習對于我們來說是一個實在難得的機會,因此從一開始,我就十分珍惜每一天。剛開始實習時,那的工作人員就告訴我們要遵守紀律,保守秘密,維護法律的威嚴。懷著一份敬仰的心情,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在遇到不懂的地方,虛心向學姐請教,學習法律,法規知識。在工作之余,我細細看了中國檢察報,了解到各地的情況。以前總感覺法律從業人員一定會是很嚴肅,不茍言笑的。但實習發現他們都很親切,而且經常說笑話,和我們開玩笑,一點盛氣凌人的架子都沒有,都很平易近人,我們都親切地稱姐,哥。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這短暫而充實的實習,是我人生中一段重要的經歷,是將來走上社會的一個重要步驟。這一段實踐所學到的知識和經驗大多是來自工作人員的虛心教導,這是我一生中寶貴的財富。通過實習我明白了我以后應以什么態度對待法學,以什么方法學習法學,明白了良好的人際關系是多么重要。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范文四:法學專業律師事務所實習報告]
一、實習目的
1、通過實習,將在大學期間所學的理論與法律實踐相結合,鞏固知識,發現不足,以求積累經驗、指導學習;
2、通過實習,培養獨立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通過實習,培養社會適應能力和人際交往能力;
4、通過實習,樹立正確的法律人觀念和法律人思維。
二、實習計劃
1、熟悉律師事務所的各項管理制度;
2、熟悉與律師業務相關的法律法規及律師執業紀律;
3、熟悉律師事務所的業務來源、執業范圍和執業環境;
4、掌握一般辦公技能;
5、與律師接觸和溝通,虛心接受指導;
6、整理卷宗、資料查詢、法律文書撰寫;
7、協助律師接待當事人,組織證據,開庭;
8、不斷充實專業知識;
9、請實習單位出具實習鑒定;整理實習記錄,撰寫實習報告。
三、實習經過
由于實習之前我就已經明確實習目的和制定了實習計劃,這使得我在實習過程中有的放矢,積極主動尋找鍛煉機會,并有得于許多律師的指點幫助,我的實習內容豐富多彩。這些工作有助于鍛煉我的各種能力,也是以后職業生涯中必不可少的環節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務性工作的基礎上,我注重以下實習內容:
(一)通過整理卷宗熟悉律師整個辦案流程和司法程序
整理卷宗幾乎是每個法學專業的實習生都要做的事。在安頓好之后,我接到的首要任務就是整理卷宗,看似簡單的工作其實在你沒做之前還是需要時間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裝訂次序排列就和辦案流程緊密相關,也和相應的司法程序相對應。以民事卷為例,律師承辦案件首先是要有律師事務所的批單,然后與當事人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取得授權委托書;然后是根據案情所撰寫的起訴書、上訴書或者答辯狀;接下來是組織調查材料以形成的證據,包括談話筆錄、證人證言和書證物證;最后再綜合形成律師代理詞。如果這個案件是法院已受理或者已結案,就還有出庭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判決書、裁定書等法院材料。因此,只要你認真和細心,通過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師的辦案流程及相應的司法程序,這很重要。我并沒有因為工作的繁瑣而粗心甚至放棄,相反我很有興趣并在其中受到啟迪。
(二)通過協助律師咨詢和律師開庭獲得實務技巧
法律知識方面的欠缺,由于這兩年來的鍛煉,我能在較短時間內掌握,所以我覺得自己的差距和不足便是實務技巧,因為律師需要的是信手拈來,應付自如。而這方面獲得的捷徑就是跟隨律師辦案。雖然這次實習中跟隨律師辦案的機會不多,但我還是盡量把握。通過旁聽律師咨詢過程學習律師接待當事人的方式和分析問題的思維特點;通過旁聽庭審了解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律師在其中的辯論技巧、言行舉止。有時我也學學組織證據和記錄要點,有問題也隨時請教。
(三)非訴訟業務在法律行業中的重大前景
律師事務所的業務有訴訟和非訴訟兩種類型,而隨著社會經濟的迅速和多元化的發展,非訴訟業務已成為越來越多律師事務所的主要業務組成部分和市場發展方向。卓凡律師事務所與金融機構和大中型企業集團建立了長效的合作機制,為其提供合同起草與審查、土地轉讓、國有資產管理、股票證券、銀行業務、企業破產、法律顧問等非訴訟服務。這些項目的標的往往很大,它表明非訴訟業務市場之大。
(四)專業化在行業競爭中的重要性
卓凡律師事務所雖然是綜合性的律師事務所,但其每一位律師都是某一特定領域的能手,可根據需要隨時組成不同專業領域的律師工作團隊,為客戶提供特定領域的專業化法律服務。這提醒學法學專業的我,對未來職業發展方向的選擇要盡早明確,因為只有明確目標,通過努力學習過硬的專業水平,才能在未來的競爭和業務工作中取得優勢。
(五)實習對加強和指導學習的作用
1、嚴謹、辨證與恒心。嚴謹、辨證的法律人思維在法律專業知識學習中起著重要的作用,而只有以堅持的心態才能樹立信心,取得成功;
2、發現不足,彌補欠缺。實習過程中無論碰到的是專業還是非專業領域,我都積極查找資料,虛心請教律師。同樣這個方法也應該運用到今后的學習上,這對提高自己是非常必要的;
3、不要急功近利。雖然意識到學識上與經驗上的欠缺,但也許是積累不足,我對有些問題始終找不到解決途徑。我想學習上也一樣,不要急功近利,凡事講究一個過程。
我決定在今后的學習中根據這次實習所得到的經驗,處理好課堂學習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及理論知識與實踐內容的關系。
五、結語
通過各項實習工作及時記錄實習心得,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律師的工作是嚴謹和實事求是的,律師的思維是敏銳與辨證的。面對案件,律師根據自身知識和經驗往往很快便能著手解決。而面對問題的分析討論,律師更是滔滔不絕,有理有據。我喜歡討論,更喜歡與律師討論。我觀察律師的臨場發揮,通過討論獲取知識、更新知識。
“好記憶不如爛筆頭”,為了提高動筆能力和保存有益信息,我習慣將所見所聞所思記下來,有時也展開分析,這是為了樹立法律職業敏銳性和法律人思維。比如實習期間我寫了<律師在和諧惠州建設中的地位和作用>、<物權法與和諧社區建設>兩法學專業實習報告范文論文,又比如對證據規定、審判委員會、法院開庭等問題的思考,我都寫下了不短的分析。我發覺法律的掌握和運用確實很有趣。
這一個月短暫而又充實的實習,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后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這一點在實習之前和實習之后都得到了肯定。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態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適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卓凡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雖然法學專業學生所面臨的法律現狀和就業前景仍然嚴峻,我自身面臨的問題也很多,但實習帶給我的啟迪讓我繼續堅定了法律信仰和職業追求。既然我熱愛法律,那么我沒有理由不學好。我相信自己!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3
今年暑假,我在珠海市律師事務所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工作,這一個月我來說是收獲頗豐的一個月。在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指導下,我看了很多案件的卷宗;接觸了四五起真實案件的辦案經過;
親手書寫了起訴狀、證據清單、申訴狀、再審申請書、代理詞的法律文書;幫助客戶起草遺囑;到過法院辦理立案手續;旁聽了兩件案子的開庭審判;還參與了5天的珠海市五洲康城樓盤的商品房預售的簽約工作……以前我對律師事務所的了解僅限于別人的口耳相傳,對此的感性認識少之又少。然而在這一個月律師事務所實習的經歷,卻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嚴謹、充滿挑戰的法律實務工作。
在實習期間,我遇到了許多關于房地產商品房買賣糾紛的案件,由于能夠接觸到真正的案件辦理,我也逐漸地對此類案件產生了興趣。其中關于商品房《認購書》的法律問題我研究得比較深入,現在就這方面內容簡述如下:
一、關于《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
在現實生活中,許多房地產開發公司在與買受人簽約購房合同之前,要買受人簽一份《認購書》并交納數額不菲的定金,如買受人不能在房地產公司限制的期限內與其簽約購房合同,則房地產公司就沒收其定金。而要認定房地產公司能否有權沒收定金,是否存在違約行為,就要認定《認購書》是否存在法律效力。
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不同于買賣合同。這種觀點認為定金是合同當事人一方,以保證合同履行為目的,于合同成立時或未履行前,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款項,它是一種債權的擔保形式。定金由當事人訂立定金合同成立,于定金交付后生效。因此定金合同以主合同(主債)的有效成立為前提。定金合同具有從屬性,即擔保之債與被擔保之債形成主從關系。擔保之債是從債,被擔保之債是主債;擔保之債是對主債效力的補充和加強,受主債效力的制約。主債無效,擔保之債亦不存在;擔保之債隨主債的終止而終止。而現在通行的《認購書》無非是限制購房者(債務人)必須繳納首付款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否則喪失定金,其確保售房者(債權人)利益。可見,其定金所擔保的主債務(購房行為)還沒有發生。因為至此,雙方尚未簽訂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買賣合同(示范文本),即主合同不存在,因而作為規定其內容的從合同(定金合同,即《認購書》)亦無效。
另一種觀點認為《認購書》相當于買賣合同。其理由是:一、文件符合〈合同法〉中關于合同須以書面形式訂立的規定;二、文件體現了合同主體、標的、價款等合同一般應包括的條款;三、文件內容雖然簡單,但根據項目批準文件、有關法律政策規定、商品房交易習慣以及開發商的宣傳、展示內容等,文件所確定的房屋買賣完全可以實現;四、文件中通常會對定金問題作出約定,根據我國現行法律規定,該定金具有證約作用,即能證明開發商和購房人之間存在房屋買賣關系;五、開發商和購房人簽署《認購書》之類的文件,完全是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的真實意思表現,符合合同訂立過程中意思自治的原則;六、雖然《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中都會約定某一具體時間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但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沒有強制使用文本,因此,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或預售合同完全是對《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的細化、補充或變更。既然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之類的書面文件具有合同的性質,雙方當事人必須嚴格履行合法、有效的房屋《認購書》、訂單或認購協議所確定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包括定金責任)。
我覺得以上兩種觀點都具有片面性。簽訂《認購書》不是商品房買賣中的必經程序。《認購書》可以看作是一份獨立的合同,一般而言它的簽訂對購房人來講只是為了獲得特定房屋一定時間內的優先購買權,對開發商來講只是為了加強對購房人的約束以增加交易機會。《認購書》的簽訂是為了保證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能夠順利簽署,但當它的條款約定相對較為詳細,具備《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時亦可視為它為買賣合同。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也規定《認購書》在一定條件下具有法律效力。該《解釋》第四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的認購、訂購、預訂等協議具備《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并且出賣人已經按照約定收受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綜上所述,《認購書》是否具備法律效力,不僅要看其具體內容,而且也要看開發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銷售許可證》,不能一概而論。
另外,還有一個問題值得我們特別注意,就是《內部認購書》的法律效力問題。為了更好地分析問題,這里先說明一下幾個名詞的含義。商品房銷售包括商品房現售和商品房預售。商品房現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而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的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進行商品房預售,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預售人在樓盤項目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前就開始進行認購,并與客戶簽訂《認購書》,這種做法被稱為內部認購。在這種情況下訂立的《認購書》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是無效的合同。因為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條規定,預售商品房應當符合的條件中包括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形式條件與其他實質條件,即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是預售商品房的強制性規定。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無效。因此,未取得預售許可證明前所訂立的《認購書》屬于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無效合同,自然無法律效力。即認購無效時,預售人應當向認購人返還定金,同時預售人還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二、訂立《認購書》的注意事項
一份商品房《認購書》,其內容一般包括買賣雙方名稱、房屋坐落、型號、面積、訂購總價、定金、簽署“契約”時間等條款。由于《認購書》多為房地產司制定,所以作為商品房的買受人在訂立《認購書》時,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應多注意以下事項:
(一)訂立《認購書》前認真了解擬購房產的真實情況,不要輕易落定認購。如應多了解房地產公司的資質、擬購房產是否具備預售資格及是否被抵押或存在其他限制房產轉讓的情形等等。
(二)訂立《認購書》時一定要仔細閱讀各個條款,弄明白各條款的真實意思,容易產生歧意的表達最好進行修改或作出解釋予以界定。
(三)訂立《認購書》時,與房地產公司仔細約定“定金”在各種情況下處理的方式;還應特別注意防止房地產公司在房屋升值的情況下惡意將房屋另售他人的情況。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通過這次在律師事務所的畢業實習,我將課堂上所學的基礎理論與實際相結合,覺得自身的素質得到了提升,提高了自己的法律知識水平和法律運用能力。這次實習讓我體會到律師業是一個非常具有挑戰性、非常具有實現自身價值機會的職業,同時,律師工作也是一項非常嚴謹、艱苦、繁重、需要終生學習的工作,容不得半點懈怠和差錯。我會鞭策著自己不斷前進,成為一個合格的“法律人”。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4
總結我的實習生活,那是一段快樂的時光。
在這將近20天的時間了,我對基層法院的工作有了初步了解,旁聽了民三庭、行政庭、少年庭的案件審理過程,對審判流程、法官、書記員以及當事人雙方及其代理人的工作任務有了清楚地更真切地認知,達到了實習的目的。
說到實實在在的感受,可以總結為四點:
1.基層人民法院真的很“基層”,卻沒有真正代表“人民”利益;
2.永遠不要與法院扯上關系,無論是做原告還是被告;
3.事業單位的浪費很嚴重,嚴重影響了中國“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進程;
4.中國的法治建設真的任重道遠,毫不夸張地說。
我所在的實習單位是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一下車,我就看到法院的五星紅旗在瑟瑟秋風中迎風飄揚,高懸的國徽在陽光照耀下熠熠生輝,寫著“歡度國慶”四個大字的大紅燈籠依然高高懸掛著,節日的氣氛仍未褪去。走進二樓大廳,可以看到左邊掛著木質的代表公平正義的天平,裝飾簡單單不乏莊重,讓人走路都不敢出聲音,遑論大聲喧嘩。幾乎每一層樓都掛著代表公平正義的毛筆字:“通曉法律不在于了解它的文字表述,而在于掌握它的精神實質”“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篤行之”“及時作出判決是每個法官應盡的義務”
之所以說基層人民法院很基層,主要基于以下表現在審理程序方面的欠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的規定,開庭審理的基本程序,依次為開庭準備,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案件評議和宣告判決這樣幾個訴訟階段。而在基層法院的審理過程中,許多環節多省略了。比如,書記員應當在正式開庭審理前宣讀法庭紀律,宣讀完后,即應當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陪審員(如果合議庭組成人員中有的話)入庭,然后向審判長報告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出庭情況,由審判長逐一核對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的身份,并詢問各方當事人對于對方出庭的人員有無異議。而在我旁聽的這幾起案件中,書記員都沒有宣讀法庭紀律,而是法官或法警提醒旁聽人員關掉手機,庭審期間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但是,這并不奏效,還是有手機鈴聲響起,還是有閑雜人從法庭中央走過到其他審判庭去。而我說的并不是個例,因為和我一起旁聽的同學就為了走近路從其他正在庭審的庭里穿過,而不管正在庭審的事實。
說到代表人民利益,我想,所有的法院都做的不夠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9條規定: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不得接受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請客送禮,不得違反規定會見當事人及其委托的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要求他們回避。可是,現在連住院開刀做手術都要送禮,有多少人會不接受請客送禮呢?又有多少人會在庭審之前知道這些情況而要求回避呢?庭審之前送禮,庭審之后再請客吃飯,喝的醉醺醺的回來,下午上班時間就開始睡了。“代表人民利益?”他們是否考慮過這個問題?只代表那些有錢人的利益吧!
看那些到法院打官司的人,特別是那些平民百姓,我就心生憐憫。他們幾乎是一點法律知識都不了解,法官問問題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到法院復印身份證都會被多收錢,他們賺錢不易啊!如果再沒錢聘請律師,更像無頭蒼蠅,不知所云。即使聘請了律師,多半是法律工作者,水平有限,法官問什么有時都不知道,讓舉證連證據分類都分布清楚,有時在法庭上都會被法官斥責:你就是這樣代理案子的?!很多時候,他們氣不過,就會發生肢體沖突。即使這樣,也無法改變自己的處境。所以我說。永遠不要與法院扯上關系,不管做原告還是被告,特別是那些法律知識嚴重欠缺的勞苦人民群眾。
浪費,永遠是中國人民難以解決的問題吧!事業單位的浪費尤其嚴重。審判庭里的照明燈和電腦一開就是一天,即使沒有案子要審理。打印、復印紙一摞一摞的扔的情況是常事。他們總覺得花的是國家的錢,浪費也無所謂。至于公款吃喝、公車私用更不用說了,雖然我從中獲得了一點兒利益,但我也十分厭惡這種現象。
至于中國的法治進程,那是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的。這不僅僅是法學家、法官、律師的職責,提升普通民眾的法律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
在我們民三庭審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案中,在宣布合議庭組成人員時法官才發現是一個普通程序,于是借口其他兩位法官忙于他事由自己主持審判,我當時一聽就無語了,而雙方當事人律師竟然沒有異議!!這樣一個普通程序的案子被活生生的改成了簡易程序。在其他庭的審理中,法官也是總是很不耐煩,催促雙方律師抓緊時間,說句不客氣的話,法官像是趕著去投胎。
書記員,那是一個令人心痛的群體。他們拿最少的工資,卻干著最累的工作。打掃衛生,安排開庭,通知領傳票,幾乎除審判以外的工作都由他們來做,做好了是應該,做不好則經常被罵。他們多為合同工,法律水平不高,有些根本沒有法律知識,有些書記員經過一段時間培訓剛剛熟悉工作又因工資待遇問題等原因離開工作崗位,嚴重影響了法院的工作效率。我想。要徹底改變這種情況,首要的一點是提高他們的工資改善工作環境,這樣就可以吸引一些高素質法律人才,從而提高法院工作效率,也有利于法治建設的順利進行。
普通民眾的法治意識的提高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定期的法治宣傳普法教育是非常必要的。
實習結束了,但是對中國法治建設的思考才剛剛開始。中國的法治,不僅需要我們大學生,而且需要全社會共同去努力。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司法所的工作人員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xx年x月x日至xx年x月xx日,我在司法所進行了實習。通過實習,我在法學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法學專科學習的知識水平。
通過實習了解了基層司法所的性質和任務:基層司法所是縣區司法局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派出機構,是承擔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管理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在縣區司法局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下進行工作。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通過綜合運用人民調解、法制宣傳教育、執法監督、安置幫教、法律服務等手段;發揮著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保障市場經濟發展、促進依法治理的重要作用。基層司法所的具體任務是:(1)協助基層政府開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執法檢查、監督工作;(2)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3)指導管理基層法律工作;(4)代表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處理民間糾紛;(5)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6)組織開展對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教人民的過渡性安置和幫教工作;(7)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8)完成上級司法行政機關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實習期間,由于實習的司法所人員配置少,加上司法所工作涉及面廣、工作難度大、工作對象的不確定和工作對象情緒的不穩定。我的實習工作可謂面面具到,完全融入司法所和所里工作人員一同按他們之前擬定的工作計劃做好日常司法工作。其中主要包括了:普法宣傳、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法律咨詢、安置幫教、參與人民調解工作等方面的內容。
一、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
基層司法所擔負著落實依法治國方針的大量基礎性工作,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是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法治含兩個方面的基本原則,一是制定的法律是良好的法律,二是制定的法律得到普遍的遵守。只通過普法教育讓公民了解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法律意識才能使公民做到學法、知法、懂法、守法。
在實習期間,從工作中接觸到案例了解到基層人民法律知識的嚴重匱乏和法律意識的欠缺,深感普法宣傳的重要性、緊迫性。在實習期間就普法宣傳開展了如:準備法制講座的資料、制做各種宣傳道具、出法制墻報等實際性的法制宣傳工作。面對基層農村堪憂的法律現狀,我實習所做的工作顯的如此杯水車薪。我們不得不考慮這么一個問題: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么樣去培養?經濟發展了,法律意識才能上去嗎?我們要不要針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用我們自己的聲音去傳播法律,這樣做作用能有多大我在思考著。普法宣傳和法制教育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需要司法工作者的不斷努力。
二、 指導管理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基層糾紛調解組織一般有三級,即:鎮調解中心、管區調解站和村調解委員會。鎮的司法調解中心是一個多層次,有多個部門(如派出所、計劃生育服務站、工商行政管理所、民政辦、信訪辦等)參加的綜合體,司法所在其中起主導作用。對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整、充實,提高調解委員會隊伍的整體素質,確保調解質量等都由司法所指導。實習期間參加組織村調委會成員學習《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對司法所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歸檔的實際操作。從人民調解卷宗歸檔工作中了解到基層糾紛的一些特點:一是主體的多元化;二是糾紛類型的多樣化;三是糾紛多因小事引起。為以后的工作積累了一定的知識儲備。
三、 法律咨詢
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是懷法所的一項重要工作,<蓮山 課件 >但在法律咨詢這方面的工作在實習中遇得比較。只遇到一起有關房屋買賣合同的咨詢,這或許和基層公民的法律意識的欠缺有很大的關系。不能因為公民法律意識的欠缺而對基層法律咨詢工作的放松乃至懈怠,相反更因得到加強。在基層沒有法律服務所建制的情況下,司法所更應探索如何為群眾進行法律服務,幫他們排憂解難。只有在通過公民的切身體驗用法律維自己的權益后,才能更加提升他們的法律意識。使其知法、守法、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四、 安置幫教
安置幫教工作,是指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靠各有關部門和社會力量對國家規定期間內的刑滿釋放、解除勞教人員進行的一種非強制性的引導、扶助、教育、管理活動。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對刑釋解教人員進行幫教;二是對刑期釋解教人員予以就業前過渡性安置工作。
實習期間在安置幫教方面主要做了幾點工作:一是為全鎮的刑釋人員建立幫教檔案;二是檢查落實幫教工作;三是對外出打工刑釋人員進行電話考查幫教。
刑釋人員作為社會的特殊群體,面對生活他們顯得比常人更艱辛。在與他們的接觸中發現他們誰都不愿被排斥在社會之外,他們的內心其實很脆弱。他們需要更多的關愛,社會的寬容是他們最大的渴望;社會的公平是他們迫切的期待。安置幫教工作正是通過自身的努力,幫助刑釋人員減少他們回歸社會障礙。讓他們改過自新、重新做人,減少犯罪機率消除社會不安定因素。他們為自己曾經的過錯付出了慘重的代價,他們贖清了他們曾經所犯的罪行。在法律面前他們和我們一樣平等,我們有何理由排斥他們?
五、 參與人民調解工作
人民調解,是指人民群眾運用自己的力量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一種自治活動。它是在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主持下,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社會公德規范為依據,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促使他們互相諒解、平等協商、自愿達成協議、消除紛爭的一種群眾自治活動。“指導管理人民調解工作,參與重大疑難民間糾紛調解工作”是司法所的重要工作之一。司法所在基層人民調解中起主導作用主要體現在:依法解決干群矛盾和各種熱點、難點問題,調處民間糾紛;指導村級調委會的工作;解決跨地區、跨行業的矛盾糾紛;開展各種形式的普法、法制宣傳教育;解決矛盾糾紛,設立協調方案,調防結合,落實協調措施;承辦上級交辦的疑難問題,確保把問題解決在本鄉鎮內。
為了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為維護社會安定和諧。司法所每個月都會在全鎮實施定期的矛盾排、調解工作。在實習期間有幸參加了司法所每月一次的定期矛盾排查、調解工作。在對全鎮進行的矛盾排查中還參與了人民調解工作,在工作中發現基層矛盾糾紛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財產債務、相鄰關系等方面。其主在成因在于對法律知識的不了解,往往在了解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后矛盾糾紛就會得到解決。為此我在想:農村要怎么樣的法律?我們送法下鄉,送什么法?送《刑法》、《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群眾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通過實習還撐握了一定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法與技巧。首先,法律知識要系統撐握,知識面要廣才能應對各種復雜矛盾糾紛;其次,在調解工作中要做到動之以情、曉之以“法”;再有,就是糾紛發生的時間、地點、人物、情節以及原因是民間糾紛的五大要素。及時了解和掌握這五大要素是做好各類民間糾紛調解工作的基礎和前提。也可以說,掌握好這五大要素是調解好民間糾紛的最基本、最關鍵的技巧。
人民調解制度是我國特有的司法制度,同是也是社會安定和諧的“第一道防線”。基層人民調解的缺失將直接導致當事人之間矛盾的升級,最終矛盾演變成犯罪。不但當事人將為此付出慘重的代價,還影響了社會的安定和諧。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對于擺脫司法的繁瑣、節省司法成本具有積極的意義。在發展好基層人民調解制度的過程中能使群眾逐步拋棄“法”即“刑”的觀念,接受法律,形成法律意識。
通過為期五周的實習了解了司法所的基本工作況。通過實踐對法學這門學科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法學做為一門人文科學相對于自然科學更多了主觀性、社會性。因此在實際的工作中不得不考慮人的意識對工作的影響,解決問題時不能單從枯燥無味的法律條文入手,需要在自己充分撐握的前提下將法律條文結合法學原理,針對當事人的情況將其通俗化、人性化。在實際的工作中檢驗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用自己撐握的知識解決工作中的實際困難積累了工作的經驗為以后的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也讓我發現了自己的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所實習中由于工作對象的不不特定性,所要涉及的法律法規多而雜。這就要求擁有淵博的法律知識,對各種法律法規做到爛熟于胸。在學習法律法規時單從文字上往往很難準確把握并記憶。而通過實際案例的分析,有利于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印象的加深。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注意改進方法。另外,在實際的工作中,一件事所涉及的法律法規往往是多方面的。如何對其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對于解決現實中的法律問題是必不可少的。對法律法規進行系統的梳理、合理的引用涉及到法律體系、法律淵源等法理問題,在今后的工作學習中應對此方面的知識、能力做相應的加強。
畢業實習的結束意味著從此走上實際的工作生活,我的所學究竟能在其中起多大的作用?檢驗才剛開始。有了這次實習經驗相信經后的工作生活走得會更從容些。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6
在當代社會,進入大學學習一門專業技能從而進入相應的領域謀生已經成為絕大部分人的求生途徑。然后現實情況卻并非如此,中國的大學教育更多的投入到對知識的傳授和學習,與實踐的結合并不緊密,導致中國的大學生出現“高商低能”的現象。在這種情況下,為大學生提供一個良好的實踐機會就顯得特別珍貴和必要。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是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所以,法學教育應當與實踐結合起來,采用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辦學模式,具體說就是要處理好課堂教育與社會實踐的關系,以課堂為主題,通過實踐將理論深化。因此,對于我們法學專業的學生來說實踐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學校將本次的畢業實習作為本科生必修課之一更是體現這一現狀。
在為期14周的實習中,我認真踏實,虛心請教,勤于思考。對于老師及同事提出的建議虛心聽取,及時改正,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同時,我嚴格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未曾出現過遲到早退現象,與律所同事和睦相處。通過在律所的進行實地學習實踐,我對律師這一行業的工作內容,工作環境等問題有了切身體會,熟悉并動手操作了律師的基本工作,學習如何更好地與同事溝通相處。這些都將為我的職業之路做好鋪墊。
在本次實習中,我的工作主要涉及了三個部分。
第一部分是學習作為一個職業律師的基本工作技能。在這14周的學習中,我通過閱讀整理案卷掌握了案件的基本流程及各項工作的大體內容。在帶教老師的周到考慮下,我有幸參與了一個民事案件的訴訟流程。在這起交通肇事引發的民事訴訟中,我參與了事故現場的調查取證,會見了當事人并完成會見當事人筆錄,進行證據的分類整理及證據目錄的制作,獨立完成了民事起訴狀的書寫,跟蹤記錄了集體討論并提出了自己的觀點,同時參加了案件的庭審過程。此外我還參與了修改合同等其他一系列工作。
通過對這些基本工作的參與學習,我真正體會到了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也是我充分認識到此次實習的重大價值。首先,在律所學到的很多東西是平時課堂上學不到的。比如在事故現場收集證據時,我首次切身感受到需要注意的細節以及如何尋找相關證據,在整理證據時我知道證據要用別針固定而不能用訂書釘等。其次,實習也是將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的機會。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如果沒有實踐就像一潭死水毫無生機。在律所的工作中,我通過修改房屋租賃合同重溫鞏固了合同法的相關知識,并有了進一步的理解運用能力;通過法律文書的制作,我將案件中的事實避輕就重,并學習如何將生活語言轉換為法言法語。最重要的是,通過這次畢業實習,我真實的體會感受了律師這一行業的真實工作狀態,使自己能夠更好地為以后的正式工作做準備。
第二部分的工作主要針對法律援助工作。在此期間我參加了一次普法宣傳,一次法律援值班工作并參與建設了一個法援網站。在這些法律援助的工作中,我體會到百姓學習法律知識的積極性以及普法的重要性。法律應作為保障公民合法權利的最后一道防線,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公民缺乏多樣化的渠道學習了解法律知識,導致這最后的防線并沒有充分發揮它應有的作用及價值。我覺得律師這一行業并沒有達到飽和狀態,相反,它還有很多領域值得開發,我們不應該將律師僅僅局限在法庭上,而應該讓他們到百姓的生活中間,有效的防止犯罪及糾紛的發生,我想這才是法律的最高價值和意義吧!
第三部分的工作是與行政相關的工作。我協同主任助理共同安排了一次共有41人參加的呼和浩特交流。雖然這部分并不算是與本科學習內容相關的工作內容,但是我在這項工作中學到了更加寶貴的知識——嚴密周到的思考及合作協調能力。在這項工作中,我們不僅要安排所有人的住行還要考慮安全和舒適等因素,不僅要與同行的人進行溝通,也要與呼和浩特市的律所進行協調。整個過程雖然看似簡單,但細節問題還是有很多的。 在這短短三個半月的工作中,我學到了很多,也有很多感觸。
給我感觸最深的就是中國法制建設的急速發展。在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這一基本思想的指導下,近兩年,我國法律的數量激增,填補了很多法律空白,為公民提供更為全面的法律保護。律師以及法官檢察官等相關職業需要進行的相關培訓接踵而至,這不僅要求相關組織提供師資進行授課,也需要法律工作者積極虛心學習,為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進程貢獻自己的力量。
理論知識是基礎,實踐是現實生產力,我們所學習的一切只是應當是為應用服務的。通過這次實習,我感受到自己動手能力的欠缺,很多知識點盡管掌握了,但是面對實際問題時常常覺得束手無策。對于學校課程提供的實務類課程盡管從一定程度上緩解了這個問題,但是授課老師講授的畢竟是他自己的經驗積累,對于我們這些尚沒有實踐經驗的大學生來說并不能有深刻的體會。這次的實習是我們動手實踐理論知識,積累工作經驗的良機。通過這次長達14周的學習,在老師們的幫助下,我掌握了解決問題的基本流程及方法,這對以后的工作和學習都有莫大的幫助作用。
通過這次實習,我覺得我學到的最有價值的東西不是具體的知識和技能,而是作為一個法律人應有的觀念和獨有的思維方式。根據現有證據構建的法律事實是一切訴訟行為展開的基礎,也是法律行為展開的唯一依據。作為一個法律人,我們應該就證據論事實,這里的證據應該是經過質證并予以采納的證據,對于沒有法律效力的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并且不應受到案外其他因素的影響而影響案件的公正審判。同時還要考慮證據的證明力,各個證據之間的關聯性及完整性,不可依據孤證定案。嚴謹周密是作為一個律師必需的思維行事要求,作為公民合法權益的維護者,律師必需窮盡所有合法的方法和途徑來收集有力證據,在刑事審判中要排除所以疑問,在民事審判中排除合理懷疑,唯有堅持這一基本思維方式才能使法律的功能得到合理的發揮。
在這次實習經歷中,我也深刻體會到法律工作者的緊缺。以前我以為中國的法律人才市場已經飽和,因此才導致法學專業的學生就業率極低。然后我觀察到的情況是,絕大部分的法律工作者全部涌入律所這一領域,但實際上還有更多的市場和領域等待我們開發,比如在社區法律援助這方面就存在很大的人才缺口。居委會是維持居民日常生活,解決領里糾紛的前沿陣地,在每個居委會安置適當了解法律的工作人員,有利于更好得維護居民的合法權利,同時可以為日常糾紛提供法律意見,加快糾紛的解決。此外,社區也需要定期舉行相應的法律宣講活動,使居民對身邊的法律問題有所認識和了解,增加居民的法律知識儲備,這也是提高國民素質這一目標總不可缺少的部分。同時,隨著貿易的迅猛發展,多元化的糾紛預防及解決機制將提供了大量崗位,在中小型企業的企業風險防范等方面還有巨大的潛在市場。而且我國主張調解和訴訟并行的糾紛解決機制,在這種大形勢下,當事人可以不再拘泥于耗時耗財的訴訟程序,而轉向更加靈活便捷的調解模式,這勢必會促進調解委員會的迅速發展,這也將為法律人的就業及發展提供良好的機會。
在實習期間,我也發現在司法系統中存在著大量的資源浪費,給我感觸最深的是紙張的浪費。目前,中國的所有司法材料,無論是證據還是文書絕大部分都是依靠紙張進行記載的,這樣造成很大的人力和財力的浪費。實習期間,一個有關房地產的訴訟整理證據中有一份長達500余頁的材料,我復印了整整兩天,浪費了大量的資源。在同學那里我了解到,在法院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有些案卷要用小推車運到法官的辦公室,給法官造成了很大的負擔。但是現在很多已經承認電子證據的合法效力并展開應用,我國也有大量學者在推動這一進程的發展。與紙質文書相比,電子文書無論在資源節省方面還是傳送方面都有其得天獨厚的優勢。我們可以借鑒在銀行系統內已經形成了完整的電子單據的傳送系統SWIFT的經驗,建立自己的電子信息傳送系統。
經過這14周的實習工作,在掌握了律師行業的基本信息后,我可以更好的規劃自己的職業生涯。這段時間,在帶教老師的指導和同事的幫助下,所學到的經驗和知識是我人生中的一筆寶貴財富。這次實習給我帶來的不僅僅是專業的知識,更重要的是它教會我為人處事的方式和態度。作為一個職業新人,我既要虛心求教又要肯定自我,即不能目中無人也不可妄自菲薄。通過此次在律所的學習,我發現自己身上的諸多不足,并決心在大四的學習中提高自己的理論聯系實際能力,動手操作能力,并提升自己作為一個法律人應有的職業素養。同時,我也更加堅定了自己作為法律人的信仰,也決定在這條路上繼續走下去。學習法律的目的即是服務大眾,為中國的社會主義法制建設奉獻自己的綿薄之力。同事中國作為一個高速發展的發展中國家,必須有配套的法律來保障社會秩序的穩定,公民生活的安穩,在與世界接軌的過程中,高素質的法律人才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法律人的前景可以說是“廣闊天地,大有作為”。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7
我是____大學法學院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實習參加工作之際在學校和____法院共同安排下進行的。通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并檢驗了自己幾年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了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下面是本次實習鑒定: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一:73戶居民訴市規劃局侵犯其采光權、陽光權、通風權案
1:案件由來
73個原告認為市規劃局規劃的“亞大數碼港”從占地面積到與居民住房間距都嚴重違反了gb50180-93強制性國家標準,違反〈〈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辦法〉〉的具體技術規定即〈〈____市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并且其通道與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在多次請求政府協調未果后,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行政許可,賠償用戶損失。
2:原判結果
合議庭經過多次合議討論,做出判決:判定規劃許可,駁回訴訟請求。
本案是一個行政案件,通俗點就是民告官。通過對本案的審理,我認為在現階段中國的行政訴訟原先要勝訴很難。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勝訴了,媒體都會以大力度報道,以此為典范。其實這是個很大的誤區,一個法治的社會不應當存在這樣的現象。如果行政機關的具體行為違法了,它就應該承擔相關責任。中國的行政訴訟之所以原告難以勝訴,主要還是司法與行政還沒有完全區別開來,相互制約,相互牽扯。權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會有這種狀況的出現。在本案中,我覺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響:法院雖為司法機關,可其辦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經規劃局批準。
二:幾起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____區法院也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通過這幾起適用簡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審理的環境還可以改進。
三:一收廢品公民訴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行政不作為案
本案案件由來:20____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從____大學收購到的廢品時被廢品中摻雜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傷,經簽定為四級殘疾。事發報案后他將余下雷管交給被告____市公安局____區分局,要求其查出該雷管出處,而被告稱無法查出雷管出處。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訴訟,訴訟請求為要求被告給予原告一個關于雷管出處的明確的書面結論。
因本案尚未審結,故無法得知法院將會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過了對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頗多:表面看,原告是一個以收廢品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地加強,法治的思想已經逐漸深入人心。然而從深層次來看:一方面也正是因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呈給合議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為明顯已經構成行政不作為,因為保衛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統的最基本行政職能,對于雷管這類嚴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險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請求,被告也應本著盡職盡責的態度查明其來源,消除安全隱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國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遠,同時也深切地感受到在__大報告政府職能中強調服務功能的重要性。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此外,我還結交了許多法官和律師朋友,我們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進,從他們身上我學到很多為人處世的方法,這些都是在書上學不到的。在整個實習過程中,作為一個中南學生,我竭力成為一名中南文化的使者,向社會各界的朋友們介紹中南,使他們走近中南,了解中南。最后,我想借此機會,再一次向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岳麓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老師,在實習過程中幫助我的朋友、我的同學致以衷心的感謝!
法學專業實習報告 篇8
20xx年2月19日到3月20日間我在宜昌市夷陵區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畢業實習,短短一個月時間,除去周六周日,實際呆在法院里的時間只有二十多天,但這二十多天來卻感觸頗深。
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我們大四快畢業這半年必須進行一個月的實習,學校不做統一安排,要我們自己去找,這對我們可是一件難事,要知道進公檢法的門不是件容易事,自己又沒有什么熟人,法院會不會接受我們去實習呢?19號一下火車,就跟一班的楊裕武一起到夷陵區法院去聯系實習單位,之所以找比較偏遠的夷陵區法院是因為擔心別的法院去找實習的人太多,能鍛煉的機會太少。第一次進法院的門,心里砰砰直跳,該去找哪個領導呢,在門口向值班的法警問了一下,應該去找法院的政治部。上了五樓,遞上學校開的連抬頭的沒寫的介紹信,沒寫抬頭是防止萬一這家法院不要我們的話我們還可以用這張介紹信到別的法院去找,政治部的韓主任熱情的接待了我們,在了解了我們的來意后對我們來實習表示歡迎,并給我們講了些法院的一些工作紀律,主要是關于保密方面的。聯系實習地點這件事使我懂得了,出門在外,膽子要放大些,去找實習的地方又不是做什么壞事,別人不要我們就不要,大不了再找別的地方,不過幸好,一次成功。
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有點難度,在民商這一塊我以前學的都差不多忘光了,特別是在民事程序這方面,平時我的興趣和愛好都偏重于法學理論,考研考的方向也是憲法,可法院里似乎沒有哪個部門需要偏重憲法的,別人都說學法學的,得民法者得天下,看來這法學這一塊,行政上訴狀。我還是得重新學起了。
在民一庭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幫助楊屆平法官整理卷宗14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 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
2、旁聽案件。夷陵區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到三月底已經立案待審的案件就有兩百多分,民一庭5位審判員(其中有一位因車禍休長假)平均每人有案子40多件,幾乎每天都有兩個庭要開,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以前在學校法制宣傳周活動中我參加的模擬審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較注重程序,法庭審理比較嚴肅,但在聽了這里的民事審判后覺得庭審很隨便,很多程序性的問題都省略了,法官審案子就像嘮家常一樣,特別是簡易程序時,離婚案件一般是不公開審理的,但我也以法院工作人員的身份進去旁聽了。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合議庭評議案件的臨時記錄。一些疑難案件必須采取合議庭的方式審理,在開庭審理休庭后要對案件的疑難點進行合議庭成員合議,我擔當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于法官們在討論案子時都是用宜昌方言,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在他們開完會后再來整理一遍才能讓他們簽字,其實他們即使是用普通話講的話我也不能完全記錄的準確,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煉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并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設備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的一個多月里,曾幫王志法官草擬過4份民事裁定書,幫楊介平法官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后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事實上離婚上訴狀。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準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么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于措辭不嚴謹,王志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后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后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征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杜支軍警官到三斗坪、太平溪、樂天溪、官莊、張王場、宜昌市區等地方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杜警官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跟著杜警官出去辦案確實學到了不少東西,夷陵區個鄉鎮都去見識了一下,對那里的鄉土風情有了一些了解。
在法院里呆了個把月,對這里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了解,夷陵區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特別是過完年的頭三個月,離婚案件大概占了總案件的一半左右,覃庭長審理過一個77歲的老爺爺和66歲的老太太離婚的事,老爺爺還是躺在擔架被抬進法院的,還有一對官莊的剛結婚不到半年的小夫妻也鬧離婚,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后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后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持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經過平時和法官們的探討以及一些自己聽過案子,看過的案卷,我發現現在離婚案件有一些新的特點:①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 ②結婚時間比較短,離婚率卻比較高,30歲以下的離婚的占多數 ③女性提起訴訟的比例高于男性,整理案卷中有10份離婚案件,其中有9份是女方提起的,這反映出當今婦女維權意識增強,婦女地位提高 ④一方不出庭,訴訟文書采取公告送達的增多 ⑤因家庭矛盾引起離婚較多,多集中于外出打工者,且都是在春節后不久提起離婚。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 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持,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持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 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后,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周期相對較長,有一件案子是一輛武漢新洲籍的車在小溪塔撞了人,訴訟當事人涉及還涉及到武漢保險公司新洲支公司,關系錯綜復雜。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對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疑問:保險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這個問題至今還沒找到準確的答案,各地的做法都不一致,因為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的適用規定不一致,夷陵區法院在審理中是把保險公司列為共同被告的。
3、勞動合同糾紛,在法院聽了幾起關于勞動合同的案件后,發現在辯論過程中,用人單位的代理人總在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是勞務關系,或者強調是雇傭關系,而勞動者的代理人強調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是勞動關系,是一種沒有簽定勞動合同的事實勞動關系。審理這類案件還要涉及勞動仲裁委員會的仲裁書,要認定工傷的提起賠償的話要先有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勞動關系的認定。我旁聽的一個案子是原告宜昌森金木業有限公司訴 被告宜昌市分鄉鎮界嶺村7組唐天龍關于撤消(20xx)夷陵勞仲裁字第29號裁決書,駁回原告方要求確認勞動關系的請求,當時聽了后覺得好笑,這原告方律師怎么提出了這樣的請求,雖然我民事程序法沒學好,但有一點我還是記得的,法院怎么能撤消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呢,好像是只能對仲裁機構的裁決不予采信而不能撤消,由于自己也快畢業就要走上工作崗位了,所以對勞動爭議這方面的案子關注的比較多。勞動爭議案件要提起訴訟一般有個先決程序,就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不服仲裁的才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關于勞動仲裁委員會的性質,總結一下有這幾個特點:
1、 并非行政機構,因此如果對其仲裁裁決不滿意,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 其是社會人員組成的第三方仲裁組織,專門對勞動爭議進行仲裁。
3、 其設立和管理主要有勞動部門負責,仲裁員也多為勞動部門人員,因此具有半官方性質。
對經常提到的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在庭審后我也做了如下整理,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從合同的主體上看。勞動關系的一方必須是用人單位。即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體經濟組織,另一方是勞動者個人。勞務關系的雙方可能都是個人,或者都是單位,也可能一方是單位,一方是個人。
(二)從用工雙方的關系上看。勞動關系中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有隸屬關系,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從事用人單位分配的工作和服從用人單位的人事安排。而勞務關系的雙方則是一種平等主體之間的關系,勞動者只是按約提供勞務,用工者也只是按約定支付報酬,雙方不存在隸屬關系,沒有管理與被管理、支配與被支配的權利和義務。
(三)從支付報酬的形式上看。勞動關系支付報酬的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工資,有規律性。勞務關系多為一次性的或按階段按批次支付,沒有一定的規律。
(四)從法律的適用上來看。勞動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糾紛,應由勞動法來調整。勞務關系中產生的糾紛是平等主體的雙方在履行合同中所產生的糾紛,應由民法來調整解決。
法院里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三百多所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法院里的法官素質都很差,混了這么多年都沒過司法考試,我現在才知道自己的想法是多么的幼稚,不是法官不想學,是他們沒有時間去學,整天被案子壓著,總以為基層法院里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一個月后,才了解到,我坐的那張辦公桌是武漢大學民商法碩士馮楊勇坐過的,而他現在在黃花法庭里工作,我對面的王志法官是91年中南政法學院畢業的,楊介平法官是中專學歷,但是是90年代初的中專生,要知道,那時候考上中專的難度并不比考上大學小!深入了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么都不懂,現在本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原來心里總想著畢業后能找個待遇好的工作,這不想干,那個太苦太累了,不出去闖闖永遠不知道自己有幾斤幾兩,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么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后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設身處地為法官們著想一下,假如自己是法官,當在判決書上簽下自己的名字時就意味著一種神圣的責任,前提是要公證,這代表的行使國家的審判權,法院專門有審判監督庭,專門負責錯案追查制,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了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
看著自己寫的這些東西,感覺雜亂無章,似乎還有很多要說的話,實習的最大收獲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