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黨工委班子述職述廉報告
6904社區是先進社區,申請提檔升級到精品社區。該社區得到了駐地單位6904工廠的大力支持和幫助。街道和駐地6904工廠共同投資300萬元建成了占地1000余平米的特色社區服務中心,其中社區辦公室300平米,衛生服務站400平米,室內活動場所300平米(包括棋牌室、音樂室、健身室、圖書室、愛心超市),今年街道又投資30萬余元為社區進行了室內裝修,建成了一站式服務大廳,配備了辦公桌椅、文件柜、電腦、打印機、led顯示屏等硬件設施,并對外圍環境進行了粉刷,配備了籃球場、羽毛球場、健身活動場等室外文體活動健身器材。
街道積極抓軟件、抓特色,基本實現“一居一品”。不斷加強對社區建設工作的調查指導,深入社區調查研究,順利通過和諧標準化社區建設的考核驗收工作,全街道的社區建設邁上了新臺階。
(五)多年運籌帷幄,城中村改造取得新進展
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我街道按照“試點先行”的原則,分別對親賢社區、楊家堡社區進行了“城中村”改造。親賢社區根據向外延伸的發展思路,依托“千禧集團”進行自主開發改造,已走在我市“城中村”改造的前列。近期,親賢社區準備上馬長風畫卷二期,占地30余畝,計劃拆遷66戶。楊家堡社區運用市場化手段,積極采用招商引資方式進行開發改造。
楊家堡“城中村”改造工作從XX年開始至今,先后完成了村改居、集體經濟經清產核資、資產評估、折股量化、成立太原相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多次召開兩委會、兩議會、董事會通過了以招商引資模式實施楊家堡“城中村”改造、楊家堡“城中村”片區改造項目暨“親賢北街西段打通工程”拆遷補償實施方案等。2010年11月28日,平陽路街道、恒實房地產、楊家堡居委會三方共同簽訂了《楊家堡“城中村”片區改造項目暨“親賢北街西段打通工程”項目的合作合同書》,籌劃了2年半之久的楊家堡“城中村”改造工程正式啟動;2010年1月6日,楊家堡城中村改造工程開始與居民正式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簽約首日,楊家堡社區會場秩序井然,共發放號牌58個,簽訂協議27份,為日后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營造出和諧、有序、健康的氛圍。
(六)發展公共事業,加強社會建設
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各項工作的協調發展、共同進步。建立健全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和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大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加強城市數字化管理,建立了“區、街、社區、單位”四位一體聯系網絡和應急隊伍。社會保障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城鄉低保實現應保盡保,大病救助、廉租房解決了困難群眾的燃眉之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進展順利,就業再就業工作成效明顯。建立完善了流動人口計生長效管理和服務機制,繼續穩定了低生育水平。大力發展文化事業,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
二、夯基礎,固政權,開辟民主政治建設新局面
積極支持人大、政協、群團組織和司法所依法獨立開展工作。廣泛聽取各部門、各單位等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作用。建立街道領導包點聯系、定期研究基層黨建工作等制度體系,加強村級組織建設、進一步增強村級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
三、抓干部,保廉潔,以改革的精神加強黨建工作
(一)加強領導班子思想理念建設
以各支部為重要平臺,進一步加強了社會主義科學發展觀和業務知識的學習,突出抓了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報告、《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省市區領導的重要講話精神的學習,把各級領導班子和全街道黨員干部的思想行動統一到了貫徹執行中共的路線、方針、政策上,統一到了區委、區政府的部署上,統一到了街道的目標上,真正在全街道形成了群策群力謀發展的良好局面。
(二)加強領導班子決策能力建設
致力于把領導班子建設成為一個朝氣蓬勃、奮發有為的堅強領導集體,在加強學習、統一思想的基礎上,把工作的重點集中在提高領導班子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能力上。圍繞“率先發展,爭創第一”的奮斗目標,街道領導班子從實際出發,科學分析形勢,準確把握街情,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多次召開街道黨工委擴大會議,廣泛征求意見。
(三)加強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
從班子建設入手,以理順“兩委”關系,增強班子團結為重點,進一步加強了基層組織建設,使街道各級領導班子和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得到進一步加強;全方位、多層次抓好干部理論和業務培訓;完善考核、激勵、評價、責任追究辦法。
(四)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堅持以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主線,加強制度建設,構建責任網絡。在全街道實行廉政談話、廉政宣誓、廉政考察等一系列反腐倡廉新舉措;加強監督檢查,重點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任務,積極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并舉、注重預防”的方針,扎實推進農村九項制度和“六廉”建設;認真落實政務、村務公開制度。加強監督檢查,重點落實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任務,積極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工作。一年來,我街道班子全體成員沒有違反規定的行為,黨風、政風、行風得到明顯好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