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通告范文(精選4篇)
車輛通告范文 篇1
關于在城區主要道路規范車輛停放及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為進一步整潔城市容貌,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出行的環境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山東省城鎮容貌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并按照市中區人民政府的相關要求,決定對城區主要道路的車輛停放行為進行規范管理,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一、城區主次干道上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均應停放在規定范圍。重點規范光明路(東外環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東外環至西昌路以及東湖公園周邊路段)。二、機動車在城區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時,須在指定或批準設置的停車場、停車位或沿街單位專設的場地停放,其他地點一律禁止停放。三、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及摩托車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時,應放在指定的場地或停車架上,做到擺放整齊有序。四、電動自行車、人力三輪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輛均應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行人應在人行道內行走,禁止闖紅燈。五、凡在禁止停車的路段、路口、場所亂停亂放的機動車輛,駕駛人在現場的,初次違法停車者,予以口頭警告;兩次以上者,依法予以處罰。機動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的,按照規定予以處罰,并將車輛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執法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六、非機動車輛占用機動車道行駛、擅闖紅燈的,處以50元以下罰款,或在路口協助對非機動車、行人進行管理不少于20分鐘的,可抵扣罰款處罰。敬請沿街經營業戶、駕駛員及市民群眾給予支持、配合。特此通告。
市中區交通局市中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市中區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隊
二〇xx年八月
車輛通告范文 篇2
尊敬的各位業主:
歲月如梭,斗轉星移,不知不覺中您已入住普田花園近二年時間,感謝您一直以來對我們物業服務工作的大力支持與信賴,由衷的祝愿您合家美滿,幸福安康!我司自接管普田花園小區以來,全體員工深感榮幸,同時也倍感責任重大。公司堅持"精心管理,全心呵護",全面落實"服務工作永無止境"的工作理念,物業管理處一直在為提升小區物業服務質量而努力,同時我們也清楚的認識到某些服務環節仍需要完善和改進。為了不辜負全體業主的信任,共同創建一個和諧、舒適、安全文明的社區,使您的物業保值、增值,我們將一系列服務舉措加以解決或完善,現告示如下:隨著小區車輛日益的增多,為了服務和方便業主,更好地保障您的財產及車輛安全,規范小區的車輛管理,請停放車輛時配合以下幾點:1、加強并完善管理措施,加裝小區各人行通道和車輛刷卡系統,將大門人行通道改為單邊進出,有效控制外來閑雜人員,對小區進行限時出入,確保小區寧靜與和諧。2、強化車輛管理,對小區內所有汽車、摩托車和電動車進行出入刷卡管理,對電動車統一指定位置充電與停放,確保車輛的安全,外來車輛一率禁止駛入小區3、請大家車輛出入門崗時主動出示您的停車卡,刷卡出入(卡與車輛車牌號相符);門崗值班人員將進行核實,希望廣大車主給予支持和理解; 4、如果您月卡設置的車輛已更換,請您到服務中心進行更新;月卡丟失或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請到服務中心補辦新卡;車輛進出一卡一車, 5、車輛停在小區內請務必車、卡分離,關好車窗、如有車卡丟失,及時打電話到服務中心,以便對該車輛進行控制。6、辦理月卡車的車主請在月卡到期前及時到服務中心充值,月卡到期未能及時充值一律按臨時卡收取,為了方便出入管理,請及時進行續費手續。辦理車輛停放卡的管理規定1、辦理車輛卡:卡押金30元一張,如不使用請將卡退回管理處,保證卡能正常使用退回押金。2、辦理月租為130元/月的車主請將車輛停在地面有空余停車位。3、辦理月租為130元/月的車主請將車輛停在室外,(若車主停在室內車庫的,,辦理月卡時一律按10元/月收取管理費),請各位車主自覺遵和諧社區離不開您的支持與配合,謝謝合作并祝各位住戶生活愉快!
物業經理朱大良編輯
20xx-8-31
車輛通告范文 篇3
為確保市區凱旋路在拓寬改造施工期間非機動車道的道路交通安全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xx年2月24日起至凱旋路拓寬改造工程結束,凱旋路(民主路至北海路)兩側非機動車道禁止任何車輛停放,原施劃的停車位一律取消。
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將加強對該路段的交通秩序管理,對違法停放的車輛依法予以拍照、罰款,并拖移車輛。
特此通告。
商丘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xx年2月23日
車輛通告范文 篇4
尊敬的業主及物業使用人:
隨著小區入住率的提高,近期物業服務中心接到業主反映部分業主存在車輛亂停亂放的現象,嚴重影響了全體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降低了小區的服務品質,而且極易造成交通堵塞或車輛丟失的安全隱患。物業服務中心雖多次與相關業主溝通但收效甚微,在此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臨時管理規約》:
1、請購有私家車位的業主將車輛停放在自己權屬車位上;
2、請勿占用公共通道和消防通道停放車輛;
3、為了您的出行方便,車輛停放時車頭統一朝向通道;
4、為了您愛車安全,請勿將停車卡及貴重物品存放在車內;
物業服務中心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