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合同書
10.合同無論在何種情況下終止,乙方必須立即自行拆除公司招牌,并從設備、設施、用品等上消除公司商標、服務標志、和特定名稱等一切營業象征。如乙方不主動拆除,甲方可以自行拆除作業,乙方必須負擔為之產生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必須保證,在遇前第9項情況時,不再使用相同的或類似的,或容易引起混淆的商標、服務標志、特定名稱等營業象征和甲方經營技術資產,不發生有損于甲方名譽、信譽、妨礙甲方和甲方其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業務。
12.乙方不得向第三者泄漏甲方按合同規定提供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經營技術資產、秘密及有損甲方利益的情報,并有責任保證其員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及傳遞,此項在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13.乙方在本合同執行期間,必須全力以赴提高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營業成績。
14.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特許經營授權牌、報價單、培訓資料等相關文件在合同終止之日,乙方必須全部退還給甲方。
第十條 開業指導收費標準(免收收全)。
1.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開業時,甲方派員指導,乙方負責甲方指導開業人員的交通費、住宿費及相關生活費等。其它收費標準為:
(1)經理級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2)其他人員按______元/天計收;
(3)時間______至______天,最長不超過______天,費用結算時間按出發日到返回日計算。
2.乙方須在指導人員返回日結清費用,由指導人員帶回公司。
第十一條 保證金和風險金。
1、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每一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捌仟元保證金,作為乙方忠實執行合同的擔保,從第四家(含第四家)加盟專賣店/柜開始,甲方不再收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已收取的三家加盟連鎖專賣店/柜保證金作為乙方在加盟期內的所有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保證金。
2.乙方用甲方公司名義或甲方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簽訂合同和財務結算,須交納 的風險金,作為乙方在本合同期內信用的保證。
3.如乙方需甲方開出增值稅發票與加盟連鎖專賣店/柜所在的經營場所的單位進行銷售貨款的結算,則乙方需支付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即增值稅發票稅額_____%中,甲方負責_____%,乙方負責_____%。增值稅發票總額_____%的稅項在甲方給乙方開稅票時支付,否則不予開具。
4.乙方必須保證將所開稅票款及時返回甲方賬戶,如未及時返款到甲方賬戶,甲方停止提供稅票給乙方。
5.甲方在收到乙方返款后,一部分作為預留進貨款,一部分_____日內將款返給乙方。
6.保證金、風險金不計息。
7.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條、第五條和第九條中的1、2、3項規定執行的,甲方扣除乙方保證金充抵違約金。
8.除前第7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解約外,合同期滿或解除合同后,在乙方撤除公司的全部招牌、標志等其他營業象征后且無其他糾紛,甲方于三個月后返還保證金。風險金在所開稅票全款到帳三月后返還。
第十二條 加盟費。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須向甲方交納一次性加盟費:
(1)單店: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2)市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