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連鎖合同書
。3)省級:________萬元(________萬元);
第十三條 合同續簽。
本合同距到期日______天時,由乙方書面提出申請,經雙方協商續簽或終止合同。
第十四條 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內,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連續______天未從甲方進貨,或加盟連鎖專賣店/柜購貨款(以銷售單為準且購貨款到賬)連續______天累計不足______萬元,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2.本合同期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加盟連鎖專賣店/柜的形象、服務質量等進行監督,對不符合標準的,甲方要求乙方限期進行整改,如乙方仍未達到要求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3.本合同期內終止或期滿不再續簽,乙方均須提前______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違約。
4.本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時,乙方在甲方辦理好一切相關手續,______個月后由甲方返還風險金、保證金(憑原始收據)。
5.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六、九條和第十二條的第1、2、3項的均視為違約,違約造成的合同終止時須付壹萬元違約金,用保證金、風險金的款項充抵。
第十五條 其它!
1.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用甲方名義開設加盟連鎖專賣店/柜,并進行相關財務結算,應提交經營場所簽訂合同的正本,經甲方審定同意蓋章后方可實施;所簽署的合同正本須存放于甲方。
2.乙方以個人名義加盟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薄復印件;以公司名義加盟的,需提供相關證件的復印件(營業執照、國稅和地稅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書,法人身份證等)給甲方作為本合同之附件。
3.加盟連鎖專賣店/柜銷售單作為購貨憑證,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4.相關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協商及受理法院!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當事者雙方本著發展事業的愿望,坦誠地協商解決。本合同發生糾紛交付法律審理時,甲方所在地法院為專屬受理法院。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章): _____ 代表人(簽章)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傳真: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