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業務合作協議書
編號: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鑒于:
1.甲方系經合法注冊的 公司,專門從事 業務。
2.乙方為深圳廣播電影電視集團,是中國移動、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三家運營商無線增值業務的合作伙伴(icp證號:)。
3.甲乙雙方共同承諾將無線互聯技術廣泛、深入應用于信息服務,最終雙方形成切實可行的商務合作模式。
4.甲方為" 大賽"活動的主辦方和制作方,并負責媒體宣傳等活動實施工作。甲乙雙方本著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同意發揮各自優勢合作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開展" 大賽" 增值業務事宜,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內容
1.1甲乙雙方利用各自服務領域的資源優勢,就合作開辦"深圳健身先生健身小姐總決選"進行合作。合作項目見下表:
┌─────────────┬─────────┬────────┬────────┐
│ 項目名稱 │ 參與類型 │ 資費標準 │ 節目類型 │
│ │ │ │ (自動/人工) │
├─────────────┼─────────┼────────┼────────┤
│ │ │ │ │
├─────────────┼─────────┼────────┼────────┤
│ │ │ │ │
└─────────────┴─────────┴────────┴────────┘
如需增加其他新合作項目,雙方確認后,以上表形式簽署并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甲乙雙方共同推出“賽事投票互動”短信/聲訊服務:乙方提供短信網絡或聲訊平臺及相關的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甲方提供比賽信息內容,賽事宣傳推廣。甲乙雙方合作短信的具體事宜、地址碼、上行業務代碼、費率及所產生的利益分成比例以本協議約定為準,本協議未約定的,以本協議附件形式補充,以后開通的新業務必須以附件的形式簽訂,并作為雙方結算的依據。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2.1 甲方根據合作項目的要求提供所需的比賽信息內容,賽事宣傳推廣。及時提供相應的資源,保證提供的資源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否則因侵權而引起的一切爭議或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如因此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2.2 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信息內容進行審核,有權拒絕發布違法或違反電信行業有關管理規定的信息。若發現乙方所宣傳的信息有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禁止內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律師提示:甲方應該是提供信息的一方,而乙方只是負責發布,因此本條內容建議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