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yī)藥類合同參考格式(樣本)
合營公司與×方應根據(jù)本合同附件“設計協(xié)議”的形式及條款和條件簽訂設計合同。×方與一個設計院合作來完成該項設計工作。合營公司將與設計院簽訂一個設計合同,明確規(guī)定設計分工、協(xié)作、責任和報酬。×方積極地參加該設計合同的談判。
2.×方應通過準備工廠的初步設計和實施設計(擴大初步設計),指導并監(jiān)督設計院的設計是否符合×方的設計規(guī)格。×方對該項設計工作負有全面的責任。需要×方確認的設計和圖紙,應由合營公司負責安排譯成×文。
3.上述第2款中所述的×方的設計工作和服務,連同×方由于設計工作需要派專家/技師來往飛機票費(飛機票最多應不超過×人次),應根據(jù)第5.04條作為×方對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出資,其作價為美元。合營公司應支付該專家/技師的食宿費(每次不超過兩周,最多×人次)。合營公司應負責支付設計院的設計費。
第12.02條 本合同批準日后的一個月內,合營公司應建立一個建設和籌備辦公室(“籌備辦公室”)。董事會應委任籌備辦公室的工作人員。籌備辦公室應在合營公司總經(jīng)理和副總經(jīng)理的領導下工作。
第12.03條 籌備辦公室的一般責任為:
1.在本合同批準日后三個月內,準備總設計費的預算。為了便于主管部門對設計的審批協(xié)助×方工作。
2.根據(jù)設計與工廠建筑的總承包商就建筑合同(“建筑合同”)進行談判。
3.組織購置和檢驗工廠的建筑所要求的設備和材料,并在碼頭辦理所有進口手續(xù)和海關申報。
4.組織所有設備及設施的安裝并在×方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投試。
5.決定項目建設的總進度。
6.編制開支計劃,并進行項目的財務管理。
7.編制有關管理程序。
8.保存和整理所有建筑階段期間的文件、圖紙、檔案和資料。
9.定期準備由董事會審查的建筑報告。
第12.04條 該工廠設計批準后,合營公司應與籌備辦公室選中的總承包商簽訂建筑合同。該建筑合同應根據(jù)批準的設計和董事會滿意的條款和條件來進行。
第12.05條 籌備辦公室應監(jiān)督工程的實施以確保其符合設計和建筑合同的規(guī)定。
第12.06條 籌備辦公室的費用和其工作人員的報酬應包括在合營公司建筑預算中。
第12.07條 工廠建筑完工后,籌備辦公室應安排董事會進行工程的驗收。
在工廠設施根據(jù)批準的設計的完工以及對交接程序的完成表示滿意后,董事會應解散籌備辦公室。
第12.08條 除上述工作外,合營公司在其建設期間的其它生產準備工作應由總經(jīng)理和副總經(jīng)理根據(jù)實際情況安排。
第十三章 董事會
第13.01條 1.董事會是合營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的權力和職責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規(guī)定。
2.合營公司的重大事項應由董事會全體一致決定。該重大事項在《公司章程》中第二十九條予以規(guī)定。
3.除上述條款外的其它事項應由多數(shù)票通過決議決定,但是至少各方委派的一名董事投了贊成票。該事項在《公司章程》第三十條予以規(guī)定。
第13.02條 董事會應由×名董事組成,各方應各委派×名董事。甲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董事長。乙方應在其董事中委派一名副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