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公司章程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作公司的經營管理機構設生產、技術、勞資、財務、行政等部門。
第二十五條 合作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________人。首屆總經理由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由________方推薦,均由董事會聘請。
第二十六條 總經理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執行董事會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公司的日常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對內聘用下屬管理人員。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當總經理不在時,代理行使總經理職權。
第二十七條 對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問題的決定,除董事會已有決議的以外,應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聯合簽署方能生效。
第二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的任期為________年,經董事會繼續聘請,可以連任。
正副董事長、董事經董事會聘請,可以兼任本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高級職員。但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經濟組織的總經理或副總經理,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本公司的商業競爭。
第二十九條 合作公司設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各一人,由董事會聘請。
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和審計師在總經理領導下工作。
總會計師負責領導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工作,組織合作公司開展全面經濟核算,實施經濟責任制。
審計師負責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審查、稽核公司的財務收支和會計帳目,向總經理和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條 合作公司正、副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職員請求辭職時,應提前______個月向董事會提出書面報告。
上述人員如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以隨時解聘。對由于失職而造成公司經濟損失,應負責賠償,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 財務會計
第三十一條 合作公司的財務會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二條 合作公司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三十三條 合作公司的一切憑證、帳簿、報表,用中文書寫。
第三十四條 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人民幣同其他貨幣折算,按實際發生之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匯價計算。
第三十五條 合作公司在中國銀行__________分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幣帳戶。
第三十六條 合作公司財務部門應在每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后三個月內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計算書,經審計師審核簽字后,提交董事會會議通過。
第三十七條 合作公司固定資產的折舊辦法,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所得稅法施行細則》的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合作公司各方有權自費聘請審計師查閱合作公司帳簿和其他會計憑證,查閱時公司應提供方便。
第三十九條 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暫行條例》和特區的有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