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變作風清廉實干心得體會
我認為,廉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廉,包括道德規范和法律規范。狹義的廉,僅指法律規范。廉政就是廉潔從政,主要是針對行使或委托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人而言。利用管理、審批人、財、物的職權,侵占家族成員一定數量合法財物的,就屬道德規范,侵占國家、集體、他人和其它經濟組織合法財物的,就屬法律規范。所以,不管是在古代,還是在當代;不管是在國內,還是在國外;不管是在企事業單位,還是在家庭,廉都無處不在,并非與己無關。廉是人類社會進步的基石,任何不廉的行為都是反人類、反社會的。
下面,我主要談三個方面的體會:一是找準人生的坐標;二是找準發展的道路;三是找準平衡的支點。
一、找準人生的坐標
人生的坐標是否明確,是能否做到清廉的首要環節。主要表現在以下5個方面。
首先,廉是立身之本。廉的前提是人,沒有人就無所謂廉。要做一個廉潔的人,必須先學會做人。但人是有思想的,思想支配行動,好思想支配好的行動,壞思想支配壞的行動。人的思想不是孤立的、靜止的,而是聯系的、發展的,隨著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榮辱觀、美丑觀、名利觀、得失觀的變化而變化。其中,最核心的是理想、信念和動機、目的。不敢為、不能為是外部客觀原因,不愿為是內部主觀原因。只有不愿為,才更有堅定性、持久性,才更經得起時間的考驗。一旦理想、信念動搖、喪失,一些錯誤的、腐朽的東西就會乘虛而入,使一些黨員干部滋生想退路、留后路的念頭,并最終走上違法犯罪的絕路。如江蘇省鹽城市人大常委會主任祁崇岳從一名鄉干部到正廳級實職干部近三十年間,一直廉潔自律,有一次大學同學從外地來看他,在請該同學吃飯后,由于帶的錢不夠,還是他的同學付的錢。但是,隨著退休將至,加之對一些腐敗現象缺乏正確的認識,對我們黨的執政地位和消除腐敗的能力產生了懷疑和動搖,認為與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萬物皆空,不如權力在握時大撈一把,不枉此生。政治信仰上的危機導致了經濟上的貪婪、生活上的腐化,最終走向毀滅。
其次,廉是成事之基。廉政,沒有廉,就不可能有政。廉能固政,貪能覆政。廉不僅能保證個人事業的可持續發展;而且是鞏固執政黨執政地位的前提。孔子云:政者正也。政包括:政權、政策、政治、執政,正包括:正確、正直、正派、清正,廉是正的重要組成部分。意思是說,為政之道就是作為執政者,必須公道正派執行政策法律。不廉潔的行為,不僅是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不尊重,而且更是對黨紀法規的挑釁;龍其是執法人員本來應起好模范帶頭示范作用,反而執法犯法、貪贓枉法,比一般公職人員的貪賄行為還要嚴重,具有雙重的危害性。
第三,廉是一種尊嚴。每個人都是有成就感的,都希望得到別人的尊重。長江三峽,何以壁立千年而不傾,就是因其沒有貪欲方能威然挺立于世。做大事可以贏得尊嚴,但畢竟只能是少數人。海爾集團老總張瑞敏講:把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把簡單的事做好就是不簡單,我認為這就是尊嚴。雷鋒、焦裕祿等先進模范人物就是把一件件小事做好才受到人們的敬重的。有的人貪污受賄后,僥幸地自欺欺人的自我安慰:他絕對不會說!我的手法高明絕對不會被發現!殊不知,把自己的命運寄托在別人的身上,寄希望于不被發現,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我是我命運的主宰,我是我靈魂的主人,自己命運的主動權牢牢地掌握在自己的手中的人,才是令人尊敬的人。
第四,廉是一種習慣。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這就是一種良好的習慣。我們知道:一個大事故是由三千個中事故構成的,一個中事故是由三千個小事故構成的,一個小事故又是由三千壞習慣構成的。收一次紅包不會有什么問題,但收紅包成了習慣問題就嚴重了。開車的人有這樣的體會:闖一次紅燈,也許不會發生事故;但如果闖紅燈成了習慣,那么出大事故就會成為必然。古人說“小心駛得萬年船”就是這個道理。我們在執行公務時,為別人辦了一件應該辦的事,別人可能會感謝你。但如果你把別人感謝你當成了習慣,一旦別人不感謝你了或者感謝少了,你就會產生失落感,進而認為別人不懂事、不懂規矩,逐漸產生后悔心理,于是索取感謝費就成了理所當然,這時你離毀滅就不遠了。如安徽省委原副書記王昭耀出生在山東省梁山縣小路口鎮后門王村一個貧困家庭,大家畢業后,被組織分配到安徽工作,一直廉潔自律,不到40歲就被提拔為縣委書記(1984年1月任宿縣縣委書記),是當時全省縣委書記中唯一的省委委員;任地委書記時(1987年5月任宿縣地委書記),是當時全省最年輕的地委書記。48歲就當上了副省長,后又提升為省委副書記、省政協副主席等職。他從接受一瓶高級酒、一條高檔香煙、一件名牌衣服開始,到1992年春節接受別人送的禮金1萬元,慢慢地對送禮者來者不拒,且心安理得,形成了收禮習慣,逐漸變得麻木不仁,結果在違法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遠,不能自拔。XX年1月12日,被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審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
第五,廉是一種境界。子日:君子固窮,小人窮斯濫矣。其意是說:面對貧困,君子能夠安守貧困,而小卻會胡作非為,進行盜竊、搶劫、殺人、放火等違法犯罪活動。孔子對君子的標準就是: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古人尚豈能視“不貪”為“寶”,我們為什么就不可以做到呢?有的人以看破紅塵自居,好象很有境界,其實不然。如果真的看破了的話,為什么又賴在紅塵不走喃?說明你還是留念紅塵的嘛。既然如此,為什么又不換一種思維去熱愛紅塵喃?1931年4月,巴金在《激流》總序是寫道:“我的周圍是無邊的黑暗,但是我并不孤獨,并不絕望。我無論在什么地方總看見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動蕩,在創造它自己的道路,通過亂山碎石中間。”